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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勤上光电会计造假案例的探析

来源:爱够旅游网


关于勤上光电会计造假案例的探析

目录

一. 勤上光电公司的案例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勤上光电公司发展历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勤上光电关联方及其交易存在的事实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文献综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交易及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研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案例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大客户变动异常频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财务报表存在造假的嫌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员工变身为客户股东,公司内部形成关联交易链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焦点客户品尚光电存在会计造假现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勤上光电造假上市案例所反映出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信息不透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督导和持续督导存在缺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结论及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完善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会计监管的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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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勤上光电会计造假案例的探析

会计课程第八小组

【摘要】勤上光电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源及控制系统,LED芯片封装及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为主业的LED明星企业。并于2011年11月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被曝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其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虚增2011年上半年业绩。勤上光电涉嫌虚构销售和造假上市,隐瞒关联交易以提高其2011年上半年业绩,促使其上市。本文对勤上光电案例进行分析,针对其2008—2011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发现其通过隐瞒关联方,虚构销售收入,提高其业绩,且在2011年上半年与关联方品尚光电发生虚假交易,通过造假而上市。

【关键词】关联方;关联交易;虚假财务报告

【Abstract】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 Ltd. is a leading manufacturer in both outdoor LED Lighting and indoor LED Lighting in China, products widely covering LED street light , solar LED street light, LED tunnel light , high power led street light, LED flood light , LED high bay light, LED tube light, LED light bulb and other led lighting fixtures. And in November 2011,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rporation come 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board i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he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 was reported that there were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nd relationship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 in the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 we analysed the financial data between 2008 to 2011 found that through the undisclosed, fictitious sales revenue to find the fact that the related trading and relationships.

【Keywords】The affiliated party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False financi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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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勤上光电公司的案例简介

(一)勤上光电公司发展历程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38)前身为东莞勤上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其主营业务是户外装饰灯。1998年开始进行低功率和中功率LED的研发。2004年开始大功率LED应用的研发。2007年,东莞勤上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勤上有限的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原有比例分别持有股份,原勤上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都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2007年12月18日,勤上光电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工商注册号为441900400020131,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11年11月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上市,证券号:002638。作为半导体照明行业中第一家及唯一一家以LED照明灯具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募资超过10亿元。

自2011年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全面提升。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85738万元,同比增长11.45%;净利润12846万元,同比增长3.08%。具体来看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781万元,同比增长9.23%;利润总额15507万元,同比增长1.01%;每股收益0.46元,同比增长6.98%。 (二)勤上光电关联方及其交易存在的事实 1.勤上光电大客户变动异常频繁

招股书透露的信息显示,2008年,勤上光电的前五大内销客户分别为石排镇路灯管理所、晶湛节能、芭顿照明、中山市建设局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莞市常平镇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2009年则是深圳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日新照明有限公司、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深圳中远威节能照明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地产经营管理公司;2010年又变成北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品尚光电、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则是品尚光电、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龙岗西沿线项目部、广东宏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显然,仔细梳理上述勤上光电的2008年到2011年上半年内销大客户不难发现这些客户一般只会出现一次。一般而言,公司的大客户会具有一定稳定性,但勤上光电大客户变动却非常频繁。 2.隐瞒关联方

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8日,在注册成立17天后,便同勤上光电签订了超亿元的产品买卖合同,当年成为勤上光电内销第三大客户,2011年上半年,又成为勤上光电内销第一大客户。品尚光电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黄灿光,曾是勤上光电发展部经理,2007年曾担任勤上光电的监事,且是勤上光电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广州市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册于2008年下半年的新公司,在成立当年就向勤上光电大量采购LED产品,并成为该年度第三大内销客户,采购额达到1573.5万元。这家公司的原始股东为黄灿光和贾光平。黄灿光已确认为勤上光电员工,贾广平当时也是勤上光电员工,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晶湛节能法定代表人黄就洪同时还是勤上光电的参股子公司股东。而这家在2008、2009年都没有营收的公司,却向勤上光电采购产品价值超千万。

2011年,在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中,隐瞒了与上述三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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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关系,违背了CAS的原则条例,涉嫌造假上市。 3.隐瞒关联方交易 但是,勤上光电不仅隐瞒关联方关系,还在招股说明书中刻意隐瞒关联交易、虚增利润,涉嫌造假上市。事后,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附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2010 年, 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勤上光电的交易金额为1496.28万元,2011 年上半年,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勤上光电的交易金额为4789.79万元,占勤上光电当年销售收入的6.23%。勤上光电和广州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2008年存在关联关易,2008年度,勤上光电与广州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为1573.53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44%。2008年,晶湛节能向勤上光电采购了1200万元的产品,排在勤上光电当年内销五大客户中的第二位,采购额占勤上光电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62%。

很明显,在上市前,关联交易使得勤上光电满足财务指标等上市条件;在上市后,关联交易粉饰了勤上光电的业绩水平,与经营状况。通过关联方交易,勤上光电实现了营收、利润的增长,但却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二、 文献综述

(一)会计准则关于关联方交易及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所谓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各上市公示能够充分及时完整的披露其关联方交易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广大投资者进行正确的决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有明确的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将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业务、风险管理策略、公司治理等基本信息通过一定的媒介真实准确及时充分完整地向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予以公开的过程。

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2006年12月25日,财政部将该准则修订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如:第9条规定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第10条规定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第11条规定关联交易应分别对关联方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第12条规定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交易是公平交易。

CAS《关联方披露(2006)》:“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应当披露两年期的比较数据”。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研究

在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研究过程中,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潘序伦先生早在1933年的《中国之会计师职业》一书中就将会计职业道德总结为四条:诚信、廉洁、勤奋和公正。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魏可发在1986年的《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一书中,提出将“顾大局,讲效益,求实际,遵法纪,身廉正”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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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规律。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 一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在1980年7月颁布了《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在该准则中,对会计的道德准则规定了以下原则:客观,正直,道德自律,保密,技术标准,独立,业务能力。

近年来,国内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等情况愈演愈烈,在对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研究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的杜松院教授在《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浅析》中从内外两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外部原因主要有:不良的社会风气,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这三个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会计人员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错位,为了一己私利公然违背诚信原则,再加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法过程中的惩治力度不够,无形中为会计造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内部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以及和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偏低和对利益的诱惑缺乏应有的定力所致。

三、 案例分析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是否失真,是评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工作质量与可靠程度的重要标准。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输出与输入不一致产生的信息虚假,即财务报告反映的情况与原始凭证(包括依据原始凭证所作的进一步处理)不符。

会计信息失真具体有会计信息不实和会计信息造假两种表现形式。会计信息不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则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或者会计成本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身之间的出入;而会计信息造假则是会计活动的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造成信息虚假。

根据勤上光电的基本情况,基本可以断定其属于会计信息造假。该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利用其控制的公司向勤上光电输送利润,虚增2011年上半年的业绩,违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并且在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刻意隐瞒与此相关的关联交易信息,属于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发行人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都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2013年5月3日,证监会对勤上光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也开始里立案调查。对其会计信息造假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大客户变动异常频繁

如表1晶湛节能和芭顿照明出现在勤上光电2008年内销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但随后内销大客户中便没有它们的名字。2008年的内销前五名客户没有一家出现在2009年前五大客户名单上。而2009年和2010年的内销大客户名单也有很大差异,除了一家叫深圳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这两个年度的客户再也无重合。即便是深圳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从勤上光电采购产品的额度波动也相当大,比如2009年为3759.07万元,排在内销客户第一位,但2010年就只有1811.15万元,交易额比上年下降了近51.82%。2011年上半年,情况依然如此,除了品尚光电外,其他四大内销大客户和2010年比较,又是不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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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公司的大客户变动如此频繁,不禁对其交易额的真实度产生怀疑,其在财务报告上有造假的嫌疑。甚至相同的客户,两年之间的交易额也有很大的变动,同大多上市公司不同,勤上光电的大客户明显不具有稳定性。

表1 勤上光电2008年-2011年上半年前五名内销客户

2008年 2009年 深圳航天欧华科技发展1 石排镇路灯管理所 有限责任公司(3759.07万元) 晶湛节能 (1200万元) 2010年 北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山东日新照明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1811.15万元)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深圳中远威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品尚光电 (1496.28万元)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上半年 品尚光电 (4789.79 万元) 2 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龙岗西沿线项目部 广东宏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 芭顿照明(1573.5万元) 4 中山市建设局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分局 东莞市常平镇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 5 东莞市民政局 (二) 财务报表存在造假的嫌疑 由表1可以看出品尚光电在2010年就成为勤上光电第三大客户,其中品尚光电注册成立仅17天就同勤上光电签署过亿的产品买卖合同,并且成为勤上光电2011年上半年销售客户第一,截至2011年底,品尚光电向勤上光电累计采购金额达7350万元,占其销售收入的12.82%。成立于2007年底的晶湛节能在2008年便向勤上光电采购了1200万元的产品,位列勤上光电当年内销五大客户中的第二,采购额占勤上光电当年销售收入的2.62%。但调查显示,晶湛节能向工商局提供的收入证明中,却称2008年及2009年该公司没有经营活动,收入均为零。芭顿公司成立于2008年下半年,但是在当年就向勤上光电采购了价值达1573.5万元的产品。根据表2其净利润在2009-2011年都呈上涨趋势,而2012年开始下降。很明显,勤上光电在同其交易的财务报表存在造假的嫌疑,并涉嫌虚构销售以及通过虚增2011年上半年的业绩而造假上市。下面为勤上光电2009年-2012年基本财务情况:

表2 勤上光电2009年-2012年基本财务情况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前五大客户收入 经营性现金流量 每股收益 2009年 802401622.19 424106237.4500 66250153.7500 29.35% 22607276.43 0.59 2010年 1222753039.65 552283031.1400 80890436.4100 21.14% 98096744.18 0.64 2011年 2392765582.37 769304207.2400 128886106.4900 29.55% 115613256.17 0.86 2012年 2990673759.66 821668289.8800 104647685.5500 18.12% 106650228.02 0.28 6

(三)员工变身为客户股东,公司内部形成关联交易链条。

1.由勤上光电的交易记录可知,品尚光电成立在注册成立17天后便与勤上光电签订了过亿元的买卖合同,并于当年成为公司第三大销售客户,2011年上半年,更是一举成为公司的第一大内销客户。无独有偶,2008年9月成立的芭顿照明成立当年便向勤上光电大量采购LED产品,采购额达1573.5万元,成为当年公司第三大内销客户;当年的第二大内销客户晶湛节能则成立于上一年底,2008年向公司贡献采购额1200万元。

2.这三家公司中存在同一个名字—黄灿光。他既是品尚光电的联系人,也是芭顿照明的股东及法人代表,同时又是晶湛节能的联系人。如图1所示,勤上光电与品尚光电的联系人黄灿光是勤上光电发展部经理,并且曾在2007年担任勤上光电的监事;并曾任芭顿照明的总经理和设计总监。除此之外,芭顿照明的原始股东之一贾光平彼时同样为勤上光电的员工,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晶湛节能的股东和法人代表黄就洪是勤上光电参股子公司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3.邓立山持有合盈创投公司的股份,而合盈创投持有勤上光电的股份,既是勤上光电的股东,又担任过芭顿照明的总经理;李衡新作为芭顿照明的股东,又曾是芭顿照明的法定代表人。

4.晶湛节能与芭顿照明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 根据会计准则,基本可以肯定勤上光电与这三家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关系,而勤上光电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没有披露此类重大的关联交易信息,隐瞒了重要关联方关系。

图1 勤上光电与其关联方的重要人员关系图

(四)焦点客户品尚光电存在会计造假现象

勤上光电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的巨额采购来输送利润,虚增2011年上半年的业绩,实现了2011年底的成功上市。从最新的股权结构上看,品尚光电由几个自然人出资,确实并非由勤上光电直接控制。但勤上光电招股书透露,2010年10月25日,该公司便同勤上光电签署了过亿元的产品买卖合同,为勤上光电当年内销第三大客户。2011年上半年,品尚光电又成为勤上光电内销第一大客户。勤上光电未上市虚构2011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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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造假上市。

四、 勤上光电造假上市案例所反映出问题

(一) 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力

根据CAS规定,企业财务报表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应当披露两年期的比较数据。而勤上光电管理层为使其顺利上市,其在招股说明书并未说明与品尚光电的关联关系以及重要交易信息。事后,勤上光电也承认了隐瞒关联方及其重要交易信息,但否认欺诈上市。首先公司在内部控制上缺乏有力的手段,并未确定且及时更新真实、准确、完整的关联人名单,缺乏有效的监督;其次,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及其应履行监管职责。 (二) 信息不透明

作为上市公司,本应做到在财务报告信息上更加透明并及时沟通,但勤上光电并未做到此点。单从关联方来说,财务报告上就隐瞒了与其重大利润来源相关的关联方,更不用说披露这些关联方交易。正是这些关联方为勤上光电的虚假上市做出了重大贡献。如果公司的各种信息公开透明,各信息接受者间可进行沟通,从而能预防和发现错误决策或舞弊。勤上光电即使被媒体曝光涉嫌隐瞒关联方舞弊事件,也未及时展开自查,仍然矢口否认。而是证监会立案稽查时,才加以自查并承认隐瞒了关联方交易但仍否认存在欺诈上市。 (三)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在审计结束时运用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然而在勤上光电案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析性程序欠缺,缺乏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或职业道德,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隐瞒重要关联方交易的财务报告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主要在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程序的执行方面存在不足,对关联方及其交易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特别是在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方面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督导和持续督导存在缺陷

根据《保荐办法》第二十九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国信证券到2013年11月份才结束勤上光电督导期。此外,《保荐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但勤上光电4月初针对媒体质疑发布的澄清公告,被《每日经济新闻》上述报道证实存在着隐瞒嫌疑,但这点也并未被国信证券察觉到。国信证券对勤上光电的会计信息和审计信息的监督和核查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五、 结论及建议

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主要有:管理操纵、公认会计准则的质量以及执行会计准则的质量、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质量。而在勤上光电事件中,主要是利用关联方交易,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1信息披露要求,违规隐瞒主要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

[1]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J].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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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复杂性、频繁性和隐蔽性等,往往是企业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点对象和审计关注的重点风险领域。关联方及其交易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联合有效实施,对关联方交易舞弊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针对关联交信息披露方面、会计监管体系方面以及公司治理方面提出建议。

(一)完善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会计监管的建议

1. 关联方交易披露准则中应依据行业类别分别规定其适用的关联定价2 由于不同行业存在差距,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未对不同行业的信息披露做出具体要求。所以,对关联方信息披露时,应制定出详细具体、更具操作性的程序,并规定企业应保持定价方法的一致性,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应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成果的影响等。

2.改进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形式。

从我国目前的监管规则来看,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过多地依赖于文字描述,使投资者不能对关联方交易对企业的影响有个清晰的理解。因此建议将重要的关联方交易内容以固定表格的形式加以披露,从经营状况、财务成果、现金流量三个方面分别披露关联方交易对企业的影响。对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应逐项列表披露,在经营状况上着重披露关联应收(应付)项目占关联交易总额的比例;在财务成果上着重披露关联重大非经常性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关联毛利率等;在现金流量上着重披露关联现金流入与流出状况。对于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上述项目予以汇总披露。这种固定表格的披露形式提高了关联方交易披露的透明度,增加了投资者使用财务报表的价值。

(二) 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1. 加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力度 对于重大的关联方交易,证监会应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事前审批,且在发生之前必须先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表决通过的关联方交易在经证监会审批后,应在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开披露,必要时还可实行受益方担保制度。这样便将重大关联方交易的“事后披露”变为了“事前审批”,有效降低了非公允关联方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增强了会计监管的效果。3 2. 加强独立董事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

《公司法》中明确要求独立董事应就关联方交易发表意见,但却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与指导。因此,独立董事应对上市公司所发生的关联方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与必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独立的报告,并在证监会指定的刊物上予以公开发表。这样既可以帮助中小股东判断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又可以加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会计监管。 3. 加强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 从勤上光电事件中,笔者认为,《会计法》应增加会计职业道德的条款,并且应明确会计从业人员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应该对造假注册会计师处罚写进法律。针对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修养加强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能力。同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人,给予一定的处罚,使其认真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议

[2] 何珍.基于关联方交易的舞弊导向审计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9.

[3] 田育岽.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的信息规范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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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公司高管的诚信和文化道德建设,完善关联方及其交易内部控制 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高层应加强自身诚信、守法和道德建设。在此基础上,强化企业自身风险评估,完善包括关联方交易在内的授权批准、会计信息处理披露、绩效考核等控制制度,合理保证内部控制执行有效,监督评价客观公允,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实现企业内控目标。4

2.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建设和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监管 勤上光电涉嫌关联方交易造假,而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仍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足以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尤其是质量控制存在缺陷,反映了注册会计师没有恪守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没有严格执行风险导向审计准则。

因此,在审计评价客户内部控制的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必须尽快完善。政府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事前审计监管和治理,严格监管签字审计师资格和审计师任期,治理审计市场秩序,不断进行风险提示,加大惩罚力度和职业违规的成本,确保审计职业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参考文献:

[1]高路路.会计职业道德研究.山西财经大学.2012,6. [2]裴俊红. 会计职业道德研究. 河北农业大学.2006,6.

[3]杜燕蓉.科学发展观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中国集体经济.2010,4. [4]周圣苏.浅谈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财会通讯.2007,12.

[5]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J].财会月刊(会计版),2006,(10):36. [6] 何珍.基于关联方交易的舞弊导向审计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9.

[7] 田育岽.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披露的信息规范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8] 谭丽.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08.

[4] 谭丽.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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