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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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赵韩
主 题 词:社区服务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在社会与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伴随“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社区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生活也成了社会生活的缩影,社区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虽然社区建设与管理水平在不断发展与提高,但是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幸福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资金供给渠道单一;社区管理不科学,没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制度化环境不够完善;社区居民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机制不完善;专业社工匮乏,相关人才培养与管理不完善;社区文
化服务缺乏针对性,居民的社区意识淡漠。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奠定社区管理的物质基础
要加大的财政投入,拨付金额应该根据社区人数多少按比例分配。要务实履行“费随事转”工作方针,并将更多权力与公共资源向社区集中,以更好地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同时要科学地整合社区资源,制定相关,要求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管理,共享相关资源,并由当地与社区组织共同落实具体事项。
2.改革社区管理,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
通过扁平化管理,将社区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结构中解脱出来,去除社区的“行政化”倾向,使整个社区的管理和服务系统达到灵活、快速、高效的目的,并真正地提供给社区创新管理的空间,真正做到社区的自治,以增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社会参与感,让民众运用自发的力量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从而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
3.建立完善的法规设计和制度保障
国家应尽快针对社区管理的新形势,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方应针对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定有关专门法律或法规,让社区的管理创新有法可依、有规可据。
4.完善社区调解工作体系,畅通居民诉求渠道,促进社区和谐幸福
要运用地方立法权完善社区调解工作体系,对机构、职能、编制、部门间关系、经费等予以规定,以便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社区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调解员并补贴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可以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相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推行持证上岗、资格认证、等级调解员等制度,提高调解队伍的能力;建立绩效管理和考评奖励的机制,调动调解人员主动发现纠纷、靠前调处纠纷的积极性。
5.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议建设社区门户网站,构建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建立居民基础信息资料数据库,形成社区管理信息化,建立相应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一站式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这样既能使社区居民获得方便、快捷的服务,也能有效地整合社区资源,实现城区与城区、社区与社区间的资源共享,同时,又能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发展与创新。
6.加强社工队伍建设
要在中专以上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提高社工工资与福利待遇,完善从社区干部中招考公务员。
7.提高社区文化服务的实效性,从内涵上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要针对社区所在地域、人群类别的特点开展文化服务,形成社区的文化特色,使居民对社区有归属与温馨感,在精神上提升幸福指数,从而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同时要发挥社区内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人才集聚的优势,将驻社区单位的文化骨干融入社区文化队伍,提升社区文化队伍的整体水平。鼓励高校、院团的文化人才,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增强社区文化活动的吸引力。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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