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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的养护

来源:爱够旅游网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一、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

2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3g/cm3。

3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间,以15%~17%为宜。

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5:3:1左右。

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15℃~29℃之间。

6 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0.1%

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5%。

8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8000Lux。

二、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

树生长。

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3 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4 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6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m。

7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8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9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

水。

11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12 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13 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

14 古树复壮要严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运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15 古树复壮和移植工程必须是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承担。古树移植必须确保成活。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报请北京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三、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3.1 立地条件

3.1.1 立地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土壤疏松、透气性好,有效孔隙度应在10%以上,容重应在1.35g/cm3以下;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7%~20%之间;松柏类古树生长土壤含水量应在14~17%之间;土壤

pH值应在6.5~7.5之间;土壤含盐量应在0.3%以下。

2.树穴直径不得小于4m。半径10m之内不得采用硬铺装。如因条件限制需要铺装,必须采用透气铺装材料。

3.树木生境地势低洼、土壤粘重、含水量高、地下水位高,必须设置渗水井、铺设盲管等有效的排水设施。雨季应及时排除树木根系区的积水。

4.树木根系分布区域应适时进行中耕松土,清除杂草。

3.2 浇 水

必须浇返青水和冻水。干旱季节应补水。浇水要浇足浇透。

3.3 施 肥

5.3.1 施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2.施肥应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缘,或环施或穴施、沟施,沟或穴深0.3~0.5m,沟施或穴施均应分布均匀,施肥位置每年应轮换。3.施肥量应根据树种及土壤肥份情况而定。4.施有机肥以土壤解冻后、树木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后为宜。5.针叶类古树(如油松)应注意调节土壤的元素平衡,可增施松林中的菌根土或栎树腐叶土,也可施用专用菌根肥。6.叶面施肥应在生长季节进行。每年可进行2~3次叶面施肥,叶面施肥配比为氮:磷:钾=1:1:1,施肥浓度0.2~0.3%。叶面施肥宜在无风雨的傍晚进行。

3.4 病虫害预防

防治应采用综合治理方法,药物防治应以无、低毒药剂为主。

3.5 保 护

3.5.1 凡树体不稳或树体倾斜的古树,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或支撑。支撑部位要衬垫耐腐蚀性缓冲物,不得损伤树皮。

3.5.2 生长在地势高、空旷处以及高大突出的古树,必须安装避雷装置。

3.5.3 古树树体有树洞必须及时填充修补。修补树洞应先刮除腐烂部分,涂抹防腐剂。可使用聚脂类发泡剂和青灰、石膏、混凝土等材料填充。

3.5.4 严禁在古树名木上乱划乱刻或晒凉衣物;严禁向古树名木乱泼污水;严禁在古树名木旁挖土、取石;严禁在古树名木树冠下修筑建筑、堆积废土垃圾和架线。

3.6 濒危古树复壮

3.6.1 可采用复壮沟技术措施。具体方法如下:复壮沟应挖在树冠正投影边缘处,深80~100cm,宽80~100cm,长度和形状因地形而定;复壮沟添充基质应采用松、栎、槲树的自然落叶和紫穗槐、苹果、杨树等枝条,分层铺放;在松、栎、槲树的自然落叶中,60%的腐熟落叶40%半腐熟的落叶混合,并加少量氮、磷、铁、锰等元素;紫穗槐、苹果、杨树的枝条应截成40cm长,并扎成小捆,分为两层铺放,每层厚10cm,埋入地下;在复壮沟中,每隔5m设一个通气管或渗水井。

3.6.2 因病虫造成危害的,应查明病虫源,对症下药,及时根治病虫害。

3.6.3 因营养缺失造成衰弱的,要根据缺素情况,及时对症施肥,补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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