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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坪乡干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爱够旅游网
上坪乡干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出台的《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把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落实到实处,打造勤政、为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结合《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管理办法

(一)、按照《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党委全面负责本乡所有在编人员的管理,包括行政人员、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民政办、司法所、劳务办、扶贫、农机、农技等。

(二)、各站所人员实行乡党委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的原则,按照《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以乡党委管理为主,县直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业务管理。

(三)、行政干部调动时,本人必须向乡党委提出调动申请,由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加注意见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站所人员调动时,本人必须先提出调动申请,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加注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行政人员请假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请假3天以内,由乡包片

领导直接批准或加注意见后由乡党政一把手审批,7天以上,乡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站所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业务领导批准,3—6天的由分管业务领导加注意见后报乡党政一把手审批,7天以上的乡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干部职工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超过请假期限仍不到岗到位的,由乡党委诫免谈话,诫免谈话后仍然违反《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有关程序报上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按《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五)乡全体干部下村必须填写《民情日志》并认真填写每日工作内容。乡领导每月检查并签字认可,个人在年终向乡党委写出个人书面工作总结,做为干部职工评议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

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无序性,对乡镇干部制定具细的量化考核办法较难。经乡党委会多次讨论,参照《公务员法》和《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以《公务员法》和《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原则,以日常出勤和工作实绩为依据,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

平、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重点把“勤、绩”相结合量化为以下标准:

1、 勤: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会议请假每月不超过2次。

2、 绩:乡镇所有工作任务的完成及工作结果和质量。

(三)考核标准

根据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值量化标准考核,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以下档次的对应分值和基本标准是:

1、“好”为90—100分 (1)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2)工作扎实认真,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3)恪尽职守,出勤满22天;(4)工作高效、快捷,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责任性,工作方法得当,没有出现工作失误。

2、“较好”为75—90分 (1)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2)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性强;(3)恪尽职守,每月事假不超过

3天,月出满勤19天,(4)工作效率高,没有明显的工作失误,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3、“一般”为60—75分 (1)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2)工作方法得当,工作责任性较强;(3)恪尽职守,每月病事假不超过7天,(4)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没有明显的工作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 (1)不按时参加学习及会议。

(2)驻村入户工作不扎实,工作任务有欠账。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任务完

-成质量差,工作出现明显的差错或失误,事、病假超过7天(不包括住院病假或组织人事部门请假)。

(4)工作进度及结果影响全乡工作进度,给我乡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考核方式

1、副科级以上领导(除参会时间外)每月出勤少于20天的扣发500元绩效工资,一般干部每月出勤少于20天的扣发300元绩效工资。

2、乡上重大工作或集中活动无故不到者扣发100元绩效工资。

3、连续20天不请假,不到岗的人员按自行离岗处理,停发绩效工资,要求调离或交回相关部门处理。

4、计生专干必须按期完成月报、季报、年报,按期下村入户访视、摸底,落实硬件措施,及时运转各类统计台帐及VIS数据,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口计划完不成考核指标,落不实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以上扣发的工资用于年终评优者的奖励。 三、强化责任,严格兑现奖罚

1、包村干部以自己所包村辖区及林地、草场为责任区,除搞好中心工作外,还负有综治、维稳、禁毒、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因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负有关连带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2、计生专干因不出勤或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滞后,以及在省、市、县计划生育半年、全年考核中影响全乡工作者处理500元罚款。

3、对以上处罚金的落实上,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字认可后,由财政人员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减免。

4、严格制度、严肃考核。在干部职工的实绩考评中,严格按照“两会一评议一确定”的措施执行。(即开好一个工作安排会,开好一个工作汇报会;每次工作完成后进行一次大会评议,然后确定一次工作成绩的得分值)对于完不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按考评累计平均分值排好名次,上报有

关部门。对于无故不参加重大集中工作者,每月出勤低于15天,影响全乡工作任务者,年终考核定位不称职,并上报相关部门。

本制度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共上坪乡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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