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供电台区的定义 本规范所指一个供电台区系指由配电变压器、综合配电箱、低压主干线、接户线、电缆分支箱、进户线、计量装置等组成的供电系统。
1.2 为了规范供电台区的建设与改造,完善电能计量装置,减少供电损耗,防止跑、冒、滴、漏,建立台区数据实时传输、在线监测系统,实施供电台区综合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1.3 公变台区改造范围为变压器低压桩头及以下的设备、客户表计移动后与原表计位置的表后线连线,改造重点为综合配电箱和客户端计量装置;公变台区新建(含两电分离)范围指从10kV高压搭火点开始的10kV引下线、跌落式保险器、避雷器、配电变压器、综合配电箱及以下的设备。
1.4供电企业在进行台区建设与改造(含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时,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1.5 本规范应宣贯到台区建设(改造)与管理的相关人员。电力营销人员、台区建设(改造)设计人员、施工人员、验收人员均应熟知本规范。
2、引用标准
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能源部、建设部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GB5002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168-92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GB 4942.2-85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 946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实验方法》 GB12747-91 《自愈式低压并联电容器》 DL535-93 《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数据传输规范》
《10kV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规程》
3、配电电源
3.1 供电台区新建与改造中的配电电源部分包括10kV引下线、跌落式保险器、避雷器、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安装分三种方式,即柱上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户内式变配电间。
3.2 柱上配电变压器
3.2.1 新建供电台区应采用低噪音、低损耗的S11等节能型变压器,原供电台区所装S7型变压器可
- 1 -
暂不更换。
3.2.2 柱上配电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315kVA,特殊情况下配电变压器容量可为400kVA,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应不小于3.0m。
3.2.3 柱上配电变压器的布置应采取“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柱上变压器应尽量设置在负荷中心点,避免单侧供电。
3.2.4 柱上配电变压器的高压引下线和低压出线采用绝缘线,其高、低压桩头均安装绝缘罩。 3.2.5 为防止低压桩头发热烧损,低压桩头采用抱杆式线夹。 3.2.6 高压跌落保险应采用灭弧性能好、可靠性高的产品。 3.2.7 10kV避雷器应采用硅橡胶绝缘外壳的小型化轻型产品。
3.3 箱式变电站
3.3.1 箱式变电站(以下简称箱变)是集变压器、高压开关、计量装置、低压出线开关及电容补偿于一体的变配电装置。箱变应安装在防火、防爆,没有严重污秽、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场所。
3.3.2 箱变的外壳板材采用敷铝锌板,箱体满足防尘、散热、防小动物和防凝露的要求,防护等级为IP53。高压开关采用真空负荷开关或SF6开关。低压出线一般为四至六回,应根据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和出线回路负荷情况选择性能较好的低压开关;并具备低压无功自动补偿功能,补偿容量按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0%-20%进行配置。计量装置和远抄的要求参见本规范4.3 4.5。箱体标示和警示语参见本规范4.6.5。
3.3.3 箱变本体基础槽钢采用防腐处理,土建基础设有进出气通风口。
3.4 户内式变配电间
3.4.1 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市场、高层建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户内式变配电间方式供电。变压器容量在315-1250kVA范围内选择,变压器宜采用干式变。
3.4.2 变配电间的设计按《高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设计。
3.4.3 变压器容量在500kVA以下时宜采用低压计量;容量在500kVA及以上时宜采用高压计量。均应配备专用计量柜,并留有远抄装置的接口,其要求参见本规范4.5。
3.4.4 低压侧应具有电容自动补偿功能,补偿容量按变压器频定容量的10%-20%选择。
4、综合配电箱
4.1 综合配电的定义
安装在柱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具有计量、无功补偿、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的多功能配电装置。综合配电箱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电能计量装置,具有数据采集和电能计量功能;电容器,具有无功补偿功能;远方抄表装置,具有数据传输功能。 综合配电箱采用1-2回低压出线。
4.2 工作环境
4.2.1 配电系统:380/220V AC,50Hz。 4.2.2 环境温度:-15℃~+65℃。 4.2.3 大气温度:40℃ 20%—90%。
- 2 -
4.2.4 大气压力:79.5Pa~106.0KPa(海拔1000米及以下)。 4.2.5 最大降雨:50mm/10min。
4.2.6 使用环境无较强的振动和冲击,无较强的电磁场干扰。
4.3 计量装置
4.3.1 计量装置接三相四线低压计费装置要求设计安装。电流互感器(下称TA)准确度等级为0.5S级,电能表应采用多功能全电子表,并应满足所用抄表系统的功能及通讯规约。
4.3.2 计量室与其他设备应有效的隔离,配置可调的安装支架,并留有两只电表的安装位置及一定的裕度,能方便安装或更换电表。
4.3.3 TA的变化按有关规程要求配置,且在安装结构上应便于更换。TA二次侧应具备加铅封的条件,引出的二次线应分色,且有明显的标识,方便安装人员装表。
4.3.4 计量室在整个箱体的大门内应有单独的门,门上应留有足够大的钢化玻璃观测窗,计量室的门要能加钢丝绞制的特殊门封。
4.4 无功补偿 4.4.1 补偿方式及容量
变压器容量S(kVA) S≤100 S>100 补偿方式 不补偿 固定补偿 补偿容量(kvar) 按变压器容量的8-10% 4.4.2 电容器宜采用户外型干式自愈式全膜并联电容器。
4.5 台区远抄装置
4.5.1 数据源设备。台区总表采用多功能全电子电能表,已上居民集抄系统的采用集中器。 4.5.2 数据传输设备:上行传输采用GPRS终端;已上居民集抄系统的加装采集器。
4.5.2.1 安装位置:GPRS终端、集中器与电能表安装在台区计量箱体内,采集器安装在居民电表箱内。
4.5.2.2 尺寸要求:GPRS 、集中器 不大于300×200×100毫米。采集器与86系列单相电能表外形尺寸一致。
4.5.2.3 安装与连接:要求GPRS、集中器、采集器要求安装牢固,GPRS终端分别与集中器、多功能电表连接,使用485双绞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GPRS终端的天线采用内置天线或外接天线。采集器与每块户表的通信口连接,使用485双绞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4.5.2.4供电电源:电源为三相交流电源,当采用三相四线供电时断两相电压时终端可以正常供电,终端运行时功耗小于5VA(非传输状态)。
4.5.3 技术要求:GPRS、集中器、采集器满足相应的技术条件,同时满足《配电变压器自动抄表技术要求》。
4.5.4 防雷要求:要求集中器、采集器的电源具备三级以上防雷击标准。综合配电箱的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 3 -
4.6 综合配电箱箱体
4.6.1 箱体采用亚光不锈钢板制造,箱体外壳板厚不小于1.5mm,胎架厚度不小于3mm,箱门内置加强筋,要有足够的强度,其它金属件应采用热镀锌等防腐措施。
4.6.2 补偿箱中的所有电器元件的金属外壳应与箱体连接。
4.6.3 箱门应采取密封措施,箱体应具有良好的散热、防雨、防尘、防小动物、防凝露的性能,门锁可靠。
4.6.4 箱体的进、出线孔均应开在同一侧面,且上下布置,上进下出,并标明进线、出线。进线采用240 mm2低压铜芯电缆,出线采用不小于185mm2的与低压主干线材质相同的低压电缆。
4.6.5 箱体左上方应标示国网公司标徽、中间有带电警示语、服务热线95598、变压器(台区)编号,右下方为制造厂家铭牌。
4.7 箱体安装
4.7.1 安装高度,对地距离不小于2m。 4.7.2 安装支架应无锐角,防止外人碰伤。
5、低压主干线(架空方式)
5.1 由综合配电箱馈出,采用绝缘导线或集束导线,其架设应力求整齐美观,尽量避免跨越建筑物和跨越街道。
5.2 导线的选择
5.2.1 导线的采用应符合国家电线产品的技术标准。
5.2.2 低压主干线(架空方式)应有较大的适用性,其截面按长期规划(20年)一次选定。新上公变台区,主干线截面采用不小于185 mm2的绝缘铝绞线;改造台区,主干线截面满足负荷要求的,暂不更换;主干线截面不能满足负荷要求,需要更换的,采用不小于185 mm2的绝缘铝绞线。零线的截面与相线的截面相同。
5.2.3 绝缘导线应按综合计算拉断力进行计算。其设计安全系数为:3.0。 5.3 导线的排列
5.3.1 低压主接线(架空方式)宜采用水平排列。在人口稠密建筑物复杂的小区,可采用在电杆上垂直架设或沿建筑物架设方式。
5.3.2 同一地区低压主接线的相线和零线在横担上的排列应统一。零线应靠电杆或建筑物。 5.4 导线的安装
5.4.1 导线的挡距,城区横担水平布线一般取40-50米。郊区横担水平布线一般取40-60米。 5.4.2 导线的线间距离,横担水平布线不应小于400毫米,沿墙或其它敷设不应小于100毫米。 5.4.3 横担水平布线时,导线的跳线或引下线至邻相导线的净距不得小于150毫米,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表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0毫米。
5.4.4 在一档距内,集束导线非承力接头应相互错开,各接头端距不小于200毫米。绝缘导线的连接应采用专用线夹并应做绝缘处理。
5.5 电杆
- 4 -
5.5.1 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电杆,特别是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5.5.2 电杆外观检查要求平滑,不应有损伤、剥落和露钢筋等现象;立杆前,置于地面检查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不允许有纵向或横向裂纹;非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不允许有纵向裂纹。
5.5.3 电杆的弯曲不得超过杆高的5‰。线路紧线后,电杆倾斜度不得大于杆高1%,偏离线路中心线(错位)不得大于0.1米。转角杆和终端杆,不允许向内角(即导线拉力方向侧)倾斜。
5.6 低压横担
5.6.1 铁横担应采用热镀锌。
5.6.2 横担宜采用四线横担或五线横担,50mm2及以下截面的导线宜采用L50*5*1500的横担,50mm2以上截面的导线宜采用L63*6*1500的横担。
5.6.3 特殊加工的横担应进行强度计算并满足安全要求。
5.7 城区低压架空线路原则上不采用拉线,如需采用拉线,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5.7.1 水平拉线跨越汽车通道时,拉线时对路边的垂直距离不小于4.5米,对行车路面中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拉线柱倾斜角一般采用10°至20°拉线的装设,不得妨碍交通。对可能被外人碰触、摇动或易被车辆碰撞的拉线,应加装涂有红、白相间色荧光警示标志的拉线保护桩或荧光警示管。
5.7.2 拉线不宜寄拉在建筑物上,确因地形条件,需要寄挂拉线时,拉线固定金具应穿过建筑物的横梁或采用预构件,并固定牢靠。特殊情况下采用膨胀螺栓时,拉线受力方向与螺栓的穿入方向应大于60°,且螺栓直径不小于20毫米。
5.7.3 拉线穿越裸导线时,拉线上下均应分别装拉线绝缘子或悬式瓷瓶。
6、低压主干线(电缆方式)
6.1箱变、低压主干线无线路走廊和极特殊情况下采用电缆方式。
6.2 由综合配电箱馈出,采用低压电力电缆供电的布线方式有:悬挂式、电缆沟式、排管敷设及直埋式。
6.3 电缆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特点和敷设方式。电缆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计算,而电缆芯导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按允许温度确定负荷量,并验算其在短路情况下的热稳定。
6.4 悬挂式
6.4.1 公变台区改造中低压主干线采用电缆方式的宜采用此种布线方式。
6.4.2悬挂式电缆布线时宜采用镀锌钢绞线悬挂,钢绞线的截面按所承重量选择。钢绞线的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承受在全部负载下的拉力。敷设电缆后,钢绞钱的弛度不宜大于10mm。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米。敷设时应采用挂钩敷设固定。每根电缆均应在首末两端、跨越街道处、线路交叉处装设“电力电缆”标示牌。多根电缆敷设在一起时应装设标志牌。
6.4.3 钢绞线应可靠接地。
6.4.4 沿墙在支架上垂直或超过45度倾斜时敷设电缆,支架上每隔2米须固定;水平敷设时,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须固定;固定在建筑物的电缆水平敷设时,外径小于50毫米的电力电缆每隔1米,外径大于50毫米的电力电缆每隔0.6米,须加支撑;对电缆间距无要求时,每隔5-10米应固定。
- 5 -
6.4.5低压电缆主干线不宜跨越街道,特殊情况下需要跨越时,在街道上对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并应在钢绞线和电缆的明显位置悬挂限高警示牌。
6.5 电缆沟式
6.5.1 电缆进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6.5.2 电缆的长度,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头处或地沟中留有一定的余量。 6.5.3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多芯:15倍;单芯:20倍。
6.5.4 电缆应排列整齐,应加以固定,并装设标志牌。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6.5.5 电缆在电缆沟内铺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名 称 两侧设支架 一侧设支架 电力线路 电 缆 沟 沟深0.6m及以下 0.3 0.3 0.15 沟深0.6m及以上 0.5 0.45 0.15 通道宽度 支架层间 垂直距离
6.6 排管敷设
6.6.1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穿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6.6.1.1 电缆通过马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穿过楼板和穿过墙体处。
6.6.1.2 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的一段。 6.6.1.3 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6.6.2 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毫米,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毫米,保护管根部不应高出地面。
6.6.3 保护管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保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时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6.6.4 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6.7 直埋式
6.7.1 直埋电缆沟的开挖应有足够的宽度与深度,沟底平整后,应铺100毫米厚的中性软土或砂层。电缆铺设后,应铺以100毫米厚的砂层,然后盖上混泥土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毫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用砖块代替混泥土保护板。软土或砂层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6.7.2 直埋电缆的埋设深度(由地面至电缆上表面)为0.7米;有困难时,穿钢管保护后,埋设深度可为0.5米。
6.7.3 电缆外皮至建筑物的地下基础的水平距离为0.6米,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0.3米。
6.7.4 在电缆线路线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振动、热影响、腐殖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 6 -
6.7.5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米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6.7.6 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6.8 分接方式
分接点主要采用低压电缆分支箱,在不能采用低压电缆分支箱的情况下采用低压电缆T接头。
6.9 防火与阻燃
6.9.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6.9.2 电缆的防火阻燃应采取下列措施:
6.9.2.1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6.9.2.2 在重要的电缆沟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6.9.2.3 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米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6.9.2.4 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7、接户线
7.1 从低压主干线T接至客户室外第一支持点之间的线路或采用低压电缆T接至终端电缆分支箱之间的线路,称为接户线。
7.2在居民住宅楼、单位宿舍楼、小区等一般情况下,接户线使用低压铝电缆(VLV);在临街门面、分散户、窃电情况严重和有特殊要求的场所,接户线采用低压铜电缆(VV-4)。
7.3 接户线使用低压铝电缆(VLV)架空方式敷设的,电缆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计算。接户线的档距不应大于25米,超过25米时应装设下护杆,超过40米时,应视同低压主接线(架空方式)架设。沿墙敷设的低压铝电缆(VLV)接户线,挡距不应大于6米,同杆架设的接户线横担与架空线横担的最小距离为0.3米。
7.3. 1. 接户线的线间距离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
架设方式 自杆上引下 档距 25米及以下 25米以上 6米及以下 6米以上 线间距离(毫米) 150 200 100 150 沿墙敷设
7.3.2 接户线的截面按允许载流量和机械强度选择,但不应小于下表中的数值。用户增加用电容量,应对接户线进行验算,导线截面小时,应予更换。
低压接户线最小允许截面(mm2)
- 7 -
架设方式 自杆上引下 沿墙敷设 档距 25米及以下 6米及以下 铜线 10.0 10.0 铝线 25.0 16.0 三相四线制零线和单相制零线的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7.3.3 当接户线的材料与低压主接线的材料不一致时,必须采取铜、铝过渡措施。
7.3.4 用于接户线的金具必须热镀锌,其表面不应有锌皮脱落及锈蚀等现象。装置在接户线上的瓷瓶,其工作电压不应低于500伏。瓷釉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破损现象。
7.3.5自电杆上引下的接户线,两端均应绑扎在绝缘瓷瓶上,绝缘瓷瓶和接户线支架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7.3.5.1 导线截面在120平方毫米以下时,采用2#蝴蝶瓷瓶,支架采用50*50*5㎜的角钢。 7.3.5.2导线截面在120平方毫米及以上时,采用1#蝴蝶瓷瓶,支架采用63*63*6㎜的角钢。 7.4. 接户线使用低压铜电缆(VV)架空方式敷设的,电缆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计算。架空的接户线低压铜电缆布线采用镀锌钢绞线悬挂,钢绞线的截面按所承重量选择。钢绞线的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承受在全部负载下的拉力。敷设电缆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米,敷设时应采用挂钩敷设固定。
7.4.1钢绞线应可靠接地。
7.4.2电缆敷设时应装设“电力电缆”标志牌。
7.5 接户线不宜跨越主要街道,特殊情况下需要跨越时,在通车街道上对街道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在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上对街道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3.5米,并应在钢绞线和电缆的明显位置悬挂限高警示牌。
7.6 装置在建筑物上的接户线支架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的主体上,不应固定在建筑物的抹灰层或木结构房屋的板壁上。接户线支架应端正牢固,支架两端水平差不应大于5毫米。
7.7 一般情况接户线电缆不套管,但在客户抽油烟机窗口下必须套管。 7.8 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 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米; 与接户线上方阳台窗户的垂直距离:0.8米;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0.75;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米。
7.9 接户线与通讯或广播线等弱电线路交叉时,两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接户线在上方时:0.6米;接户线在下方时:0.3米。 7.10 接户线电缆终端零线应重复接地。
8、低压电缆分支箱
8.1 低压电缆布线时,当电缆需要T接(一进二出至一进四出)时,主要采用低压电缆分支箱连接。低压电缆分支箱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8.2 低压电缆分支箱采用亚光不锈钢板制造,箱体外壳板厚不小于1.5毫米,应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防小动物、防窃电和良好的散热性,电缆进出线孔应设置在箱底部。
- 8 -
8.3 墙挂式电缆分支箱安装高度为箱体底部离地面不低于2.5米。落地式安装的电缆分支箱应能可靠加锁、加封,防止外人误触电。
8.4 箱体左上方应标示企业标徽,箱体正面应标有警示标识。 8.5 电缆分支箱箱体外壳应可靠接地。
8.6 接户线之间多使用电缆分支箱T接,尽量减少使用低压电缆T接头。 9、进户线
9.1 由接户线末端引到客户计量装置的一段导线称为进户线,进户线采用电缆,电缆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计算,大于或等于装表容量(见下表)。
常用绝缘导线允许连续电流表(安)
芯线截面积(mm) 铜芯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35 60 90 125 150 190 240 290 340 390 2电线安装(安) 铝芯 27 46 69 96 116 145 185 225 260 300 9.2 居民住宅楼需要安装多只照明电能表箱时,一个单元只允许一个进户点。 9.3 进户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
9.3.1 进户点处的建筑物应坚固,并无漏水情况; 9.3.2 便于进行施工、维护检修; 9.3.3 靠近供电线路和负荷中心;
9.3.4 尽可能与附近房屋的进户点取得一致。 9.4 进户线穿墙时应套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9.4.1 穿墙套管的安装应内高外低,以免雨水灌入,套管露出墙部分不应小于30毫米。 9.4.2 管径选择,宜使导线截面之和占管子总截面的40%。 9.4.3 导线在管内不准有接头。
9.4.4 进户线与通讯线、闭路电视线进户点必须分开。
9.5 进户线引至用电计量装置时,相线宜装进户保险(或自动开关),零线不装保险。进户保险应装在封闭式进户保险(开关)箱内,或计量箱内,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操作。进户保险的选择,应略大于表后保险的容量。一般熔断电流可按电表额定最大电流的1.5-2倍选用。
9.6 在低压配电线接入单相负荷,应考虑配电线路电流平衡分配。现场查勘供电方案时,应确定单相进户线接电的线路具体相别。
- 9 -
10、表后线
10.1 新建公变台区新上客户的表后线由客户承担。
10.2 在公变台区改造中,应保证台区改造后客户能正常用电,必须对客户表计移动后与原表计位置的表后线进行连接。
10.3 表后线在新表箱安装位置的楼层面上应套管。
10.4 表后线配置原则:三相表用电的使用塑铜线,线径按表计容量计算;单相表40A以上用电的使用塑铜线,线径按表计容量计算;单相表40A及以下用电的使用6 mm2铜护套线。
11、电能表表箱
11.1 表箱设计
11.1.1 表箱分类。按供电方式不同分为三相表箱与单相表箱;按表位数量分为单表箱与多表箱;按安装地点不同分为户内式表箱与户外式表箱;按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表箱与嵌入式表箱;按所用材料不同分为铁喷塑表箱,不锈钢表箱。
11.1.2 三相表箱。
三相表箱按负荷电流不同分为含电流互感器表箱与无电流互感器表箱。负荷电流为80A及以下时,采用无电流互感器的表箱,负荷电流为80A以上时,采用含电流互感器表箱。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和电源侧的隔离刀闸(或空气开关)必须装在表箱内,并加钢丝绞制的特殊封。金属表箱外壳应设有接地装置,能可靠接地。
11.1.3 单相表箱
11.1.3.1 表箱规格。表箱宜分1、2、6、10、14个单相表位五种规格。6个及以上多表位箱电表应按两层布置。
11.1.3.2 表箱由进线(含开关、分线排)、表体、出线三部分构成,中间应相互隔离,其中进线与表体两部分应能可靠加钢丝绞制的特殊封,出线部分单独设门。表箱的三个构成部分可按“左、中、右”或“上、中、下”布置。
11.1.3.4 多表箱箱体内表计之间要求隔开,为适应各种安装尺寸不同的电能表,表箱正面观察窗可采用一个或多个透明钢化玻璃材质窗口,窗口尺寸应便于抄读表码及用电检查。
11.1.3.5 表箱底板必须采用金属或其他阻燃材料,不得采用木板等易燃材料。 11.1.4 表箱内电源布线要求符合黄、绿、红、黑色标规定。
11.1.5 对采用远方抄表的,应在表箱内预留一个表位的采集器安装位置。
11.1.6 表箱应设有电费通知单放置处,左上方应标示企业标徽,箱上公布服务热线95598,标示警示语、警示色。户外表箱应有防雨措施。金属表箱外壳应设有接地装置,能可靠接地。
11.2 表箱选择
11.2.1 安装在户外的表箱应采用不锈钢表箱。 11.2.2 新建住宅楼宜采用嵌入式表箱。 11.3 表箱安装
11.3.1 对于8层层高及以下采用现场抄表方式的集中装表,有专用配电间的安装在配电间内,其他
- 10 -
情况下表箱宜安装于1-2楼或2-3楼公用楼梯间,不得安装于楼梯阶梯上方和阻碍通行危及行人安全的地点。
11.3.2 对于8层层高以上的小高层、高层或采用远方抄表等非现场抄表方式的集中装表,以方便客户为前提,可灵活采用单表箱到每户户外楼梯间。采用多表箱时原则同10.2。
11.3.1 所有表箱安装高度应统一。
11.3.3.1 安装“左、中、右”结构表箱时,户内表箱下沿距地面1.6m,零散用户安装于户外的表箱下沿距地面1.8m。
11.3.3.2 安装“上、中、下”结构表箱时,表箱中心线距地1.8m。
11.3.4 表箱应垂直安装,不得倾斜,表箱与墙体的固定点不少于三个,且表箱的固定螺栓应装在表箱内。
11.3.5 表箱金属外壳须可靠接地。
11.4 电能表
11.4.1 电能表的选用应与抄表收费方式相适应,采用远抄的电能表应满足所用抄表技术要求的功能及通讯规约。
11.4.2 单相表采用长寿命技术电能表、全电子式电能表或预付费电能表。报装容量在4KW以下的,配5(20)A的电能表;报装容量在4KW及以上、8KW以下的,配10(40)A的电能表;报装容量在8KW以上的采用三相四线电能表。
11.4.3 电能表资产推行条形码管理,以适应电能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11.4.4 电能表正面标明客户唯一识别号。
11.5 防窃电措施
11.5.1 表箱总体防窃电应遵循“电缆进箱、箱加封”的原则,其封闭性能应满足在不破坏铅封的情况下,无法窃电。
11.5.2 表计按规程规定加封,表箱宜使用钢丝绞制的特殊门封。 11.5.3 电能表的进出线宜加装防窃电塞和防窃电端钮盒盖。
12、低压三相购电计量箱
12.1 实行购电制的低压三相客户宜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的电费结算方式,安装低压三相购电计量箱。
12.2低压三相购电计量箱由预付费电能表(购电表)、电流互感器、中间继电器、电源控制开关、报警装置组成。
12.3 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的选择应满足DL/T448-2000规程对计费计量装置的要求。开关容量应留裕度,各项参数配置合理。
12.4 电源控制开关宜与计量装置安装在同一箱体内,且能加封;不能安装在同一箱体内时,开关箱与计量箱的连接线应采用电缆。
12.5 购电计量箱的防窃电措施要求同11.5。
- 11 -
13、接地装置
13.1 低压配电网络的下列部分均应接地: 13.1.1 电缆的桥架、支架。
13.1.2 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13.1.3 装在架空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13.2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零线应在电源处接地。在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接户线终端,零线应重复接地。电缆在引入建筑群和大型建筑物处,零线亦应重复接地。
13.3 接地体(线)的金具件应采用热镀锌扁铁或圆钢,尽量不使用铜线或铜材,防止被盗,连接应采用电焊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并采取防腐措施。接至电器设备上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当接地极不便于放射式敷设时,可采用深井式接地。
13.4 明敷接地线的表面应涂以用15-100毫米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同的条纹。中性线宜涂淡蓝色标志。
13.5 低压架空线及接户线终端的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 12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