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再生利用的意义
污水再生利用为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利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水资源本身就具有可再生的特性。而城市污水是水量稳定,供给可靠的一种潜在的水资源。因此,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是开源节流、减轻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我国有400多个城市缺水,正常年份缺水60亿m3,日缺水量达1600万m3。预计2030年缺水量将达到400亿~500亿m3。而目前全国城市污水年排放量大约在414亿m3,但城市污水处理率和二级处理率分别仅达到30%和15%,污水回用率的比例更低。根据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到2005年,中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如果污水回用率平均达到20%,十二五末期年污水回用量可达到40亿m3,可解决全国城市缺水量的一半以上。可见,中国污水处理与回用的潜力是巨大的。污水再生利用可以改善水环境目前,全国7大江河流域,有50%的河段被不同程度的污染江苏、广东、上海等一大批省市已经面临日益严重的水质污染型缺水。太湖流域曾是中国水资源最丰富的区域之一,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节水和治污措施的相对滞后,近20年来全流域河网水质污染不断加剧,水体环境日趋恶化,出现了3000多万人口守着2300多km2的太湖而水多用难的尴尬局面。广东向来以雨量充沛著称,但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却形成了经济发展水体污染水质下降的恶性循环。污水的再生利用,可以使大量污水经过处理被重复投入使用,减少向环境的排放量,而且处理后的污水污染物含量、浓度已大大降低,污染能力大幅下降,从而达到改善水环境的目的。污水再生利用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污水再生利用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主要体现在:降低给水处理和供水费用;减少城市污水排放及相应的排水工程投资与运行费用;改善生态与社会经济环境,促进工业、旅游业、水产养殖业、农林牧业的发展;改善生存环境,促进和保障人体健康,减少疾病特别是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危害;增加可供水量,促进经济发展及避免缺水造成的损失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水的重复利用和污水资源化作为第二水源。如美国早在1950年就利用模型进行了污水深度处理试验研究,其成果用于加利福尼亚的南塔湖污水处理厂。目前,美国城市污水62%的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30%用于工业,其余用于城市设施和地下水回灌。如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伯利恒钢铁厂回用城市污水作为冷却水,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城市污水通过净化进入双管布水系统,供住宅、办公、绿化、空调冷却水和消防用水。以色列是众所周知的水资源极度贫乏的国家,其全部的生活污水和72%的城市污水得到了回用。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灌、地下水回灌、工业及市政建设等。污水资源不仅使以色列实现了全国粮食自给,而且还向欧洲出口棉花和花生。而在日本则普遍采用双管供水系统。双管系统之一为饮用水系统,另一即为中水道系统。中水道再生水一般用于冲洗厕所,其次为浇灌城市绿地,河流补给水及消防用水等所占比重也较大。2.污水再生利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各地在新建和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增设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再生水已成为城市景观环境生态补水、湿地、工业、发电、农业和城市杂用等不可缺少的水资源。各地从污水再生利用扩展到雨水收集处理利用,不断扩大开发新的水资源。但再生水的推广和使用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以下问题:a)再生水从观念引入到工程建设、运营虽有了突破,取得了巨大成就,仍尚处于待完善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再生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还难以保障;b)运行效率较低,建成能力与利用量相比,不足50%,和年污水处理总量相比还不足10%,与水资源需求极不相称。运行考核机制尚未形成,价格与成本不匹配,用水渠道不畅,管水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等;c)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在上、节约用水的价格上、优水优用的分质供水的管理等方面都还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d)再生水的应用技术研究有待深入:污水再生的诸项指标与水环境的要求指标还有很大差距;e)源头污染物超标排放控制不严;f)为保障投资效益,再生水的长远发展和近期建设规划、建设力度,科学布局、配套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还有待于强化和完善;g)部门对再生水利用的支持,监督监管的、技术的调研和制定还有待加强。3.污水再生利用对策
3.1科学制定污水再生利用的规划根据城市可用水源的特点和具体需要,统筹安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要以实现再生水综合利用为目标,同步规划和建设回用设施。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处理规模和工艺方案,促进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协同发展。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技术可行与经济适用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制定再生水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新建居住区和集中公共建筑区的各项市政专业规划,应包括再生水利用规划。城市道路市政管线规划,应预留再生水管道的位置。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系统的规划,应明确规定再生水利用途径,切实保障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再生水输配管网的建设应根据用水单位所处地理位置、用水现状、行业性质、再生水用户分布及再生水需求量来确定。由于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投资巨大、耗时较长、改造难度大,建议进行城市再生水利用统筹规划。对于一般用户建议采用水车输送的方式配送再生水;对于再生水需求量较大的用户可以根据其位置、对再生水的需求量,在对水车输送和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进行经济性比较之后做出适当的选择。3.2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3.2.1改革现行水价以市场的配置手段为基础,充分发挥的宏观作用,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通过改革现行水价和推行用水定额,可以使社会真正认识到水资源的宝贵。3.2.2扶持在城市再生水利用的起步阶段,应尽力予以再生水产业特殊优惠,使再生水回用系统能够在低成本下运行,从而降低水价。采取建设资金和运营成本补贴、扶持等多种手段,降低用户的用水成本,提高再生水使用率,促进再生水事业的发展。3.2.3实行再生水分级水价通过实行分级水价,使人们在用水选择上直接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利用经济杠杆,合理地引导公众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相应水质的水资源,企业再生水使用比例越高,单价越低,从而实现再生水的“优质优价”。3.3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制度与法规体系3.3.1开拓多元化投资建立起与市场接轨的多元化投资,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再生水设施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通过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用水、谁花钱”的以水养水,解决资金来源[4]。3.3.2出台优惠对一些重大项目,国家和地方应给予资金补助或贴息、免息、减息等优惠。以各项优惠和鼓励的制定,再生水设施和再生水厂的建设,使之步入“主导、多元投资、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轨道。3.3.3建立强制性措施法规是最具权威性的管理手段,目前缺乏对再生水利用的有关管理、利用的法规,应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再生水利用法规。例如,应出台相关,要求有再生水供给的地方必须优先考虑使用再生水;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带头使用再生水,如到定点的再生水洗车厂洗车;规定城市绿化用水、消防用水、景观用水、建筑施工等道路压尘、汽车冲洗等只能使用再生水,不许使用新鲜水源。3.4提高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应用技术在技术标准规范的指导下,对各种先进、经济、适用的技术进行技术综合与集成,采用适宜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案,以满足所设定的水质水量再生与资源化目标。积极开发适应当地条件、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工艺。需要强调的是,在大力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加强水质监测和设施维护,建立应急预案,保障供水安全。3.5加大再生水利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环境友好标记等大力扶持再生水的市场推广。加强对再生水回用的宣传教育,是再生水利用市场化发展的基础动力。应注重加大再生水利用宣传方面的投入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再生水、了解再生水,积极参中水的使用,提升公众的污水回用意识,逐步变单纯的需要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将污水回用提高到较高层次。向全体市民普及再生水利用的技术、水质标准等常识,介绍国内外成功的再生水利用实例,减少人们对污水处理回用的种种顾虑,发自内心地接受和使用再生水。参考文献:[1]李振东在2009污水再生利用技术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长)[R].北京:大厦研讨中心,2009.[2]钱茜,王玉秋.我国中水回用现状及对策[J].再生资源研究,2003(1):27-30.[3]包晨雷.中水回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J].上海建设科技,2003(2):14-16.[4]成文,胡勇有.中水回用与节水[J].中国环境管理,2003,22(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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