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来源:爱够旅游网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高度 结构形式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改扩建项目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源里东区北巷12号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16048m2 1、2号楼地上五层;3号楼地上六层 1、2号楼19.95m,3号楼23.85m 框架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

其它有关安全管理的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二章 基本规定与安全培训

一、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 1 页 共 1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安全培训 1、培训的目标

1.1安全意识:安全事故整缺点。不管是在露天还是在室内必须有安全意识。

第 2 页 共 2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1.2预防隐患:任何事故都能够防止,所以咱们做的每一件事的时候都要提前多想一些,那样作有什么安全隐患,怎么躲避安全隐患。 2、劳保用品的准确使用及文明施工 2.1安全帽、安全带的正确使用。 2.2严禁穿拖鞋、裤衩、半截袖上班作业。 3、机具的检查与安全使用

3.1检查机具的性能否完好、工作是否稳定,并填写机具检查表。 3.3使用前看有无故障,确保机具的正确使用。 3.4手持电动工具、切割机必须有防护罩。 4、长期用电的安全

4.1临时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电工证)上岗。

4.2检查所用电线,电缆的尽缘层有有决裂,电缆交心是否标准、是否有防火维护。

4.3检验设备机具时,应将前一级电源总闸断电,并挂停电标记牌,防止电源线湿燥,严禁带电操作。

4.4履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源控制两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装备。

4.5检验配电箱是否安全。

4.6作业完毕时,应关闭电箱落闸,上锁。 5、焊接切割时氧气、乙炔的安全防备 5.1焊工操作职员须持证下岗。

5.2焊接、切割时需注意分开施工,注意交叉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

5.3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其距离间隔不小于5米。 5.4气瓶处须有回水阀、气管须完整,不得有裂缝,且气管与气瓶的接头处必须用卡子卡好,安装须牢固。 5.5焊接、切割作业区必须有专人看护。

5.6作业完时,焊机须断电,氧气、乙炔须闭好阀门。

第 3 页 共 3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6、高空作业及临边作业 6.1 2m以上作业就是高空作业。

6.2严禁在2m以上的、不防护栏的临边处作业。

6.3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挂在坚固处(高挂矮用)。 6.4严禁高空扔物。 7、梯子的使用

7.1梯子须安置牢固,使用材料需经人传递或用老桶吊拿; 7.2使用梯子时至少两人一组,有专人扶梯; 7.3检查梯子的铆钉是否紧动,焊缝是否开裂; 7.4严禁使用梯子最上面两格。

7.5使用脚手架时,应安置稳定,要有工作平台;

7.6脚手架上工作平台的木板应固定,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7.7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7.8脚手架的休息平台须有挡手板及防护网; 7.9严禁站在护栏上工作或立在护栏上劳动; 7.10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挂牢;

7.11移动脚手架的轮子必须有制动安装(脚刹),使用时必须制动;

7.12移动脚手架高于5米必须设斜撑(内撑斜支架)和制锁器; 7.13工作平台上有人时,严禁推进脚手架。 8、升降机的应用

8.1使用前应后检查升降机的所有配件线路是否完好。 8.2升落机的收足必须支持在平坦,牢固的处所。 8.3在升升机上作业必须穿着安全带,并挂在护栏上。 8.4操作平台上不能堆积过多,过重的材料。

8.5作业区域利用警示带围好、悬挂安全标识、设置监护人。 8.6提升升降机时,工作平台上严禁有人。

8.7升降机的护栏上严禁站人,工作平台上严禁搭设梯子、凳子

第 4 页 共 4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等增添高度使用。

9、化学品的寄存取使用安全 9.1寄存化学品必须远离水源。

9.2要有专用的化学品寄存点,并有漏水器。 9.3使用化学品时戴上口罩,橡胶手套。

9.4用完的化学品容器回收处置,不准随便乱丢乱放。 10、吊装装业

10.1作业区域必须用警示带围好。 10.2在吊臂的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10.3吊臂的邻近严禁有电线电缆。 10.4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

10.5吊装作业时,必需要有专余吊装指挥员现场指挥。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一、临边作业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2教学主楼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连廊教室的二层楼面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4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施工电梯出入口与主楼之间应防护严密。

1.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 5 页 共 5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2.2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3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2.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2.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3.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3.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

第 6 页 共 6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3.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二、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2管道井洞口必须在本层施工完成后及时用刷有警戒色的木盖板封盖牢固。

1.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1.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2.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第 7 页 共 7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2.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2.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2.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2.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一、攀登作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 8 页 共 8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二、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3.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 9 页 共 9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3.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4.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6.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6.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第 10 页 共 10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一、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1.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1.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1.4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1.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2.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2.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2.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2.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第 11 页 共 11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2.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2.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严禁超负荷使用。

二、交叉作业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第 12 页 共 12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第七章 安全应急

一、初级应急

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属于轻伤事故或不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如事故重大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报警与接警

1、路基或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

2、事故汇报方式:电话汇报,当电话线路中断无法联系时采取车辆汇报或人员步行汇报。

3、汇报人员必须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事故情况如实地、清楚地汇报。

4、接警人员接到事故险情汇报后,必须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第 13 页 共 13 页

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高处作业专项方案

三、应急启动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接到事故险情汇报后,立即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全过程实行统一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

四、应急救援行动

1、各功能部门在接到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后,必须立即按应急预案职责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去。

2、事故救援前,危险源评估组应对事故现场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情况分析现场险情,与技术组、指挥长做出救援方案。

3、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力抢险。对轻伤或需要现场初步救助的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救护。

五、扩大应急

1、在事故应急抢险过程中有困难时,组长可协调有技术、有经验的外部力量,进行应急增援。

2、在事故应急抢险过程中,如需要社会职能部门增援应急的,组长应安排协调外部职能部门(如:公安、消防、医疗、交警以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进行增援。

六、应急恢复

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现场。

七、应急结束

1、应急组长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救人员返回工作岗位。 2、项目领导和项目相关科室,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 14 页 共 14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