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电子秤的内部校准,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用电子秤。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内部校准规程的制定及校准工作监督管理,并负责本部门所用电子秤日常
自校并做好记录。
3.2生产部:负责按规程规定要求对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
3.3计量管理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秤进行第三方鉴定并负责鉴定记录的归档、保管。 4.校准程序 4.1校准频率:
a) 新购回首次使用前 b) 长时间未用重新使用前 c) 正常使用时每班前
4.2校准前准备:
秤体稳定地放置在水平台面上,调节电子秤水平气泡至中心位置,四周无物体相碰,秤台上无杂物,观察其显示器是否为零,若不为零,按“置零”键置零,若不能置零,按不合格测量设备处理。
4.3校准:首先进行角差校准,然后进行线性校准。 4.3.1 角差校准:
选择1/3max 砝码(max为电子秤最大称量数),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秤台面的4角,分别进行称量,4个角的读数偏差均不得超过允许误差。 4.3.2 线性校准:
选择用20% Max和 60% Max的砝码,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秤台面的,分别进行称
生效日期 上海松江宝立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宝长食品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2012.01.09 第0次修改 第2页 PG/ZL-5.5-03 第1版 共2页 文件编号 电子秤校准规程 量,读数与标准砝码对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误差。 4.4允许误差判断:
查下表得允许误差,若超出范围,则该电子秤存在称量误差不能使用。
容量 0-500d
500-2000d (不含500)
>2000d
使用中误差 ±1.0e ±2.0e ±3.0e
注:容量:指标准砝码为多少倍的分度值
d:实际分度值(对模拟示值,指相邻两个刻线对应值之差;对数字示值,指相邻两个示值之差)
e:检定分度值,用于对秤进行分级和检定时使用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对于Ⅲ级的衡器,e=d
n:分度值,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商。n=max/d 4.5校准结果记录
填写“电子秤校准记录表”,需记录每个点的读数记录。
4.6校准结果不合格处理: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重新校准,确认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5.相关记录
《计量器具管理档案》 《电子秤校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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