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校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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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电子秤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称量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在用的电子秤。 3.职责
3.1质保部:负责内部校准规程的制定及校准工作监督管理,并负责本部门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
3.2生产部:负责按规程规定要求对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 3.3计量管理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秤进行第三方鉴定并负责鉴定记录的归档、保管。 4.校准程序 4.1校准频率
a) 新购回首次使用前; b) 正常使用时每班班前 c) 长时间未用重新使用前; d) 进行维修后再次投入使用的; 4.2校准标准器
用作校准的标准砝码应外校合格,其误差应不大于电子秤相应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 4.3校准前准备:
a) 接通电源,秤体稳定地放置在水平台面上。四周无物体相碰, 秤台上无杂物,观察其显示器是否为零,若不为零,按“置零”键置 零,若不能置零,按不合格测量设备处理。
b) 砝码使用时,操作者须戴手套,用镊子,减少砝码工作面的 接触,以免增大砝码的误差值。 4.4校准方法:
先将电子秤电源打开,待电子秤置零后,将合适的标准砝码置于电子秤的四角及五个点进行测量。依次读取各个点的测量数据。 4.5校准误差判断:
所读取五个点数据与标准砝码的差的绝对值在电子秤误差值范围内。 4.6校准结果记录:
填写“电子秤校准记录”,需记录每个实际偏差值或电子秤实际显示读数值。 4.7校准结果处理:
校准合格电子秤用毛巾擦拭并消毒后,正常投入使用。不合格应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后需重新校准)。 5.使用保养
a) 使用电子秤应注意保持清洁,秤面不得有灰尘、杂物等; b) 保持电子秤水平状态,可调整秤台下的四角调整胶垫。同时四 角必须平稳可靠落地,不得有一角处于悬空状态;
c) 开启和关闭电子称要平衡,增减被称量物质必须轻拿轻放,以 免电子称受损。
d) 称量时不准直接称量过热或过冷的物品,被称量物品的温度应 接近室温,不允许称过重的物品,避免因超负荷损坏。 e) 保持秤内部及使用、保存环境干燥,避免线路受潮; f) 使用场地避免振动和较大的气流,避免出现称重不准确。 6.相关记录
《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计量器具履历卡》 《电子秤校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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