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医疗工作,新毕业生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理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时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病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和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七、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八、在门诊或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制度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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