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班组报价须知
一、工程概况
五河县城南3号及城南4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凌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包含13栋高层住宅楼(其中21号楼为11层,其余为18层,住宅总计956套)、大门、2栋配电房、1栋商业、室外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约10.51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
二、工程主要内容
1)、按该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相关技术文件、技术联系单、图集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完成所有专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砼构件和砖砌体所用钢筋加工绑扎安放等工作内容;
2)、主要工作:进场钢筋负责配合卸车;钢筋的调直、加工,运输、安装、绑扎;车丝、焊接、机械连接工程中各种预留洞口必须按图纸或规范要求预留或增加加强筋等本专业内所有工作;电梯井钢筋网片防护工作。
3)、每阶段完工时的现场剩余成品料的清理归类存放和每次检查,验收前的现场整理,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未列钢筋工专业事项均属于承包范围,不存在争议。
三、承包模式、综合单价内容:
钢筋结构包工不包料,乙方包扎丝、保护层垫块、套筒、车丝、焊接及焊接辅材,所有钢筋相关机械设备、墙体拉结筋焊接(如有)、场内运输、马蹬和工用具等。
(1)、实行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包工不包料,即包人工、包机械及焊机、包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包取样、包验收合格、包工完场清,钢筋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中最终建筑面积计算(不含保温幕墙层所占面积)。
(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赶工措施费、支架搭拆及使用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搬迁、管理费、保险费、利润、不可预见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特点导致后浇带二次施工增加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理费、质量技术措施费、窝工费、人工费调差、总包配合费、甲供材料的上下卸力费、保管费、搬运费,按国家级地方规定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及施工期间任何性调整等费用,另包括塔吊基础,物料机基础等专业内所有内容,上述计量包含在图纸面积单价中,不在另行计算,不在计取费用。
(3)、发包方仅提供塔吊、外架,钢筋主材料,其余工具式脚手架、活动架、工器具、设备、二级箱以下三级电箱及电缆线、照明灯具、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自备。乙方提供的物资均应满足安全规范要求。
(4)、配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的场地清理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以内。
(5)、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固定单价中,合同签订后,任何性文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等因素的变化结算时一概不予调整。
(6)、本工程内不发生计时工,本工程外发生时,大小工按均价160元/工日,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纳入决算。
(7)、固定综合单价中含工人的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如项目归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甲方按照合同总价缴纳保险费时,该项费用由甲方缴纳,乙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及时上报所有务工人员准确信息,以便甲方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务工过程中如出现工伤事故时,由甲方安排专人据实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每起事故的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以下简称总处理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由乙方自付;总处理费用在3万元以上乙方承担3万元基数,3万元以上部分,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因为乙方未及时上报务工人员名单,所有伤者的治疗、赔偿费用等乙方因此花费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未及时上报务工人员名单,或乙方作业人员年龄不在18到55周岁范围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赔付时,所有伤者的治疗、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构造柱、过梁、圈梁、砌体拉结筋采取预埋方式设置,木工配合打孔,需要乙方插筋、绑扎、安装,若乙方未插筋、绑扎或遗漏,所产生的植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满足项目部规划要求并强制推行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标准化体系,项目管理全面推行公司内控管理体系。
四、工程报价
1、本工程 #楼按钢筋工程清包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为 元/㎡计算,地下车库 元/吨,报价含3%的劳务专票。
五、工期管理
1、本工程施工进度要求较紧,班组人员必须配备充足,施工技术力量强,能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配人员,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将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控制性节点进度计划,并下发至各班组,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场组织施工,否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给予 500-2000 元/天的处罚,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在当月施工中,采取措施抢抓进度,按要求完成当月进度节点,当月罚款金额返还乙方。
3、若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经甲方多次督促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清场,更换班组抢抓进度,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剩余20%作为下一个班组的抢工费用。
4、甲、乙双方在确定总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春节以及交叉施工对本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如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5、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停工或无故退场,未经项目部同意离场,视为无故退场,如乙方随意停工或无故退场,甲方扣留已完工程量20%的工程款作为新班组进场抢工费。农忙时节,乙方按甲方要求,调配相应数目作业人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数量充足,严禁出现影响其它工种工序施工,延误施工进度现象,如出现此类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抢工,所有费用按2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质量管理
1、本工程本专业内的任何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整修使用的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安徽省质量通病防治细则以及甲方、业主、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若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撤场,更换班组抢抓进度,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剩余20%作为下一个班组的抢工费用
2、当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如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隐蔽施工前对验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动;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
3、当甲方、监理、业主、第三方巡查等单位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并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上述检查单位因检查问题给予甲方处罚,则该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4、经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如乙方一次整改不合格,除整改直至合格外,每次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六、钢筋损耗:
1、钢筋损耗及废料产生不得超过总采购量的1.5%,超出部分,按甲方采购价1.2倍
承担。
2、乙方上报钢筋规格及数量要及时合理,如造成甲方钢材过多积压,或造成甲方材料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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