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砂(河砂)技术质量指标
1) 砂的细度模数应大于0.7;
2) 砂中含泥量(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3.0%;
3) 砂中泥块含量(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1.0%;
4) 砂中云母含量(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1.0%;
5) 砂中轻物质含量(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1.0%
6) 砂中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出现行标准JGJ52-2006中的规定;
7) 天然砂的坚固性指标(按干质量计),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不得大于8%;
8) 砂中氯离子含量(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0.02%;
9) 砂中不应混有石块、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10) 砂到场含水率(按干质量计)不得大于6%。
1 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