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风井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口发生火灾不仅影响地面工业广场的安全,其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有可能在矿井负压的作用下随新鲜风流入井,极大的威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条“进风井口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的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烟气经进风井入井,特制定本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井口防火管理职责,各进风井口实行责任区管理,副平硐井口由安监部管理,主斜井井口由运转队管理,管道井和旧副斜井由通风队管理。安监部对各井口防火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责。
各管理单位负责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更换,要求其职工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时排查火灾安全隐患,查处并制止“三违”现象。
2、加强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进风井口及主通风机房20米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抽烟,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用火炉、电炉取暖,禁止燃烧垃圾、废料等明火存在。
3、加强入井人员管理,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入井,确因烧焊需要携带火种的,履行烧焊审批手续后明确专人携带火种;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在井口房附近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5、各管理单位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井口消防器材、供水管路等防灭火设施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6、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进风井口必须设置一组消防设施,具体包括消防沙箱、铁楸、消防水桶和灭火器,井口房内外各设置灭火器一组,其中8kg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4个,消防沙不得少于0.5m3。
2、进风井口放置的消防设施,数量必须充足,并由责任队组定期进行检查,过期、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3、矿井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清水,供水管路、消防盘管器、水管设施齐全可靠。
4、在井口房及进风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5、暖风通道、井口房、主通风机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烧焊工作,每次烧焊必须严格执行如下烧焊措施,经由安监部、通风队现场检查烧焊准备工作充分、到位方可作业:
⑴安监部指定专人在场检查烧焊措施落实情况;通风队安排瓦检员检查烧焊地点瓦斯浓度。
⑵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2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并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⑶必须在烧焊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焊渣。 ⑷电焊、气焊和灯焊接等工作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⑸电焊、气焊和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该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严禁采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7、井口房、暖风道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房内不得存在火种、氧气瓶、乙炔瓶、变压器油、燃油、布头、棉纱等易着火的物品。井口房及暖风机取电严格按照井下机电设备的防爆要求处理。
8、井上下应当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者主要运输大巷中,并装备消防车辆。
(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内物资配备以**煤业安全专篇为准。
9、设备管理办、机电队做好井口50m范围内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电气设备过载或超负荷运行,严禁无煤安标志的机电设备入井。
10、主斜井皮带必须使用阻燃或不燃胶带,在皮带巷转载点下风侧5-10米处分别安装CO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实时监测皮带巷CO、烟雾等火灾发生因素变化情况。
11、若井口或进风井发生火灾,当火灾较小时,应采取措施立即灭火;无法扑灭或火势较大时造成烟气持续入井,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通风队、机电队和值班领导等相关人员,根据火灾发生地点和性质实施矿井反风。调度室通知井下工作人员按反风时期避灾路线升井。
12、本措施未尽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平朔公司和**煤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
*****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煤业有限公司
进风井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编 制 日 期:
措施名称 施工单位 **煤业进风井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通风队 审 批 人 员 编制人 生产技术部 地 测 部 准 备 队 机 电 队 设 备 办 安 监 部 通 风 队 调 度 室 批 准 驻矿安监站 总经理助理 采掘副总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安全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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