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模式
(一)融资模式
1. 土地整合和启动资金的融资
土地整合费用由联邦支付,总计60万元加币,整合后的土地归联邦所有。湖滨有限公司投资4220万元加币,用于公路、公园、基础设施和其他地块改建物的建设。在工程启动阶段,联邦还为湖滨公司提供了1130万元加币的经营补贴。 2. 基础设施和公共区域建设项目的融资
基础设施和公共区域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1)土地出售、资本化租金、土地使用权和空间使用权出售所获得的收益,作为现金存入统一收入基金中湖滨公司的账户。这一账户中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自动计入公司名下,其用途没有。经过批准,湖滨公司可以从该账户中提取本金,用于与公司的开发和融资目标相一致的活动。提取的款项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2)由其他的开发收益所构成,包括租赁收入和开发费,这一部分收益可作为正常的、无使用的公司收入。(3)为开发收益外的其他收益,如场地经营者(食品特许经销商和停车场的经营者)以及公司的赞助商和门票收益。一些活动还获得赠与的项目资金。
3. 住宅和商业开发及改造项目的融资模式
住宿和商业开发及改造项目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吸引私人机构和私人投资者的投资。 (二)项目运营模式
1. 公众文化及娱乐设施的运营
由约翰码头和约克码头构成的湖滨中心区集聚了公众文化和娱乐休闲建筑与设施,包括剧院、艺术馆、电影院、舞台和其他活动场所。其经营和管理以及相应的活动策划和推广,均由湖滨中心负责。
1991年以前,在湖滨公司的财务结构中,开发活动所提供的资金不仅要支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且需要维持公司创建和推广大范围的文化与休闲娱乐项目。
1991年,湖滨公司解体后成立的湖滨中心,专门负责湖滨区文化、休闲娱乐设施的经营和管理,同时重点负责建立和推广文化、娱乐和社区活动。其资金来源转变为赠予基金的收益、机构团体的赞助、补贴、文化休闲设施和场馆经营,以及举办各种活动的经营收入等。
2. 其他公共设施和非文化经济活动的经营
市政公共设施的运营,由对应的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经营、管理和维护。如公园和开放系统的管理纳入多伦多市经济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的管理;非文化经济活动由相关公共机构负责,如租船业务转给多伦多市海港委员会;码头管理转给多伦多市和地区保护机构;斯巴丹娜的停车库由多伦多城市停车管理部门经营与管理。 3. 住宅和商业开发项目的运行
住宅和商业开发项目的运行由开发商自主销售、经营和管理,或委托其他的专业公司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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