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长沙喜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包括及)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线上推广项目 网络广告代理发布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依照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服务工作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达成本合同。
二、合同约定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工作为“四、项目内容”部分。如无特别注明,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服务”仅指“四、项目内容”条款中所规定之内容。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超出“四、项目内容”部分的其它服务,则双方另行商议。
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2017 年 月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7 年 月 日起至2017 年 月 日止。
四、项目内容
此项目内容为于2017 年 月 日起至2017 年 月 日进行 ,合作内容为: 名称 粉丝 形式 价格 一个深圳 szszdy 11W 头 深圳全攻略 szc011 36W 头 深圳每日头条 szmrtt 7.3W 头 深圳全接触 quanjiechu8888 72W 头 深圳掌上生活 shsz0755 42W 头 深圳百事通 best0755 38W 头 深圳第一 diyi0755 29W 头 五、 项目费用及支付条款
本项目网络推广费用合计:¥ 捌万贰千捌佰元整 (大写:元整 )。
12000 12570 3300 26000 11930 10000 7000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发布前2天内向乙方支付(不含税价)合作款:¥ 82800 元整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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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交的所有与乙方工作内容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企业、产品背景资料具备实、准确、合法性。如果由于甲方提交的材料失实等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服务内容具备真实、准确、合法性。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并不侵犯他人的合理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双方共同工作失误,导致违反本款所产生的后果,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责任。
3、乙方需按要求完成甲方的网络发稿,个别媒体出现拒稿现象,双方可以协商更换其他同等价位的媒体。
4、如发现没能按照甲乙双方合同协商媒体发布,不给予费用。
5、未发出去或被删除的稿件,甲乙双方记录,乙方将所有未发布成功或删除的进行原价退款。
6、若甲方交钱后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发布价格三倍赔偿。(媒体拒稿现象不包含在乙方义务范围内)。
七、保密协议
1、任何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
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A、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B、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而披露,前提必须为披露之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八、合同终止
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以正式书面通知形式终止本合同。
2、自甲方发送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甲方须按乙方到该日为止的实际执行数量,结算并支付乙方的实际执行费用。
九、其它
1、本合同原件(含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同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3、本合同所有文字表述以中文为基准文字,当其它语言文本描述文字与中文语言文本产生语言冲突时,双方共同认可以中文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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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2017 年 月 日
乙方:长沙喜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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