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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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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形态:中国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

社会形态有5个: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实在有点牵强,因为维持奴隶制度需要很高的成本,如果劳动的回报率很低是无法维持这样一种生产关系的。它应当存在于基于自然条件和当时的劳动技术能够得到较高生产率的地区。中国的自然环境不能满足这点要求。

欧洲的奴隶制社会总是跟商品经济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而商品经济是以手工业劳动产品为主的,当然也包括受手工业交换市场的带动,出现的以粮食为主要商品的地区如埃及、和后来的东欧。中国的手工业产品没有发达起来,也没有带动出现以生产商品粮食为主的商品粮食基地。这时经营奴隶是如何取利的?历史学家从来没有解释清楚。

如果中国真的出现过奴隶社会,也就证明了中国的劳动生产力达到了这样一个水平,可以让很大的一个阶层脱离劳动生产。与此相联系的是思想、文化、艺术的繁荣,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

如果奴隶劳动可以存在。势必也可以把大量的劳动用于非日常必需品的生产项目。比如营建大规模的建筑项目,从而给我们留下历史的遗迹。但我们现在几乎找不到被称为奴隶社会的建筑遗迹。这不是偶然的。

如果真的存在奴隶劳动成为社会主要劳动方式,这种社会存在不可能不反映在文化、艺术、法律、社会学思想等方面。可是我们看古代的文字资料很难找到那个、那些反映了奴隶劳动给社会带来的印记。

把“井田制”说成是奴隶制也是非常牵强的。奴隶劳动的全部产品应该归奴隶主才对,

出现利益分成,充其量也只是隶农而已。实际上宗法关系同样也可以建立平民对贵族的隶属关系。这些在往后的历史中屡见不鲜。

春秋与战国交界时期被认为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可是我们从那个时期的历史资料中,除了看到争霸战争以及一些大夫篡夺诸侯的权力外,并没有看到社会转型的有力证据,这个稀里糊涂的奴隶社会就这么稀里糊涂、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们的历史学家为了迎合马克思的这个成论,简直没有一点学术严肃性了。

总上所述,我认为假定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出现过奴隶社会是更贴近中国现有史料的。我国从三皇五帝到尧舜是部落联盟的形式。大禹之后建立夏王朝,并没有破坏原来的部落形式,所不同的只是部落首领需要臣服,而不再有推举的权力。随着权力世袭的出现,平民与贵族的分化导致部落性质的转变。但是由于中国古代商业的的不发达,平民与贵族的分化是缓慢的。由于贵族繁衍的旁支就趋于平民化,在平民与贵族之间始终有一个中间地带。所以分化带来的对立也是不明显的。(没有或很少出现社会结构的断裂)。由此才出现中国古代以仁、礼、道治理国家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出现的变化不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只是土地由国家所有向更低的单位所有所发生的变化。以姓氏、宗族、家族为单位的政治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长期影响中国的政治结构。直至清末还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

同时认为,奴隶社会不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奴隶社会的存在必须满足一下三个条件:1、必须存在劳动生产率较高生产自然环境。即劳动所得的剩余产品能够养活监督劳动以及保持常备力量所支付的消耗。2、必须存在一个活跃的商品交易市场。这使奴隶劳动的价值能够得到实现。3、必须是尖锐突出的地区。解决奴隶的来源问题。靠平民的分化是无法形成奴隶劳动为主的社会的。因为奴隶主不可能离开平民的支持而建立对奴隶的统治的。平民如果分化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政治结构的崩溃。

——广告学A班

王丽萍

12009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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