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1 一.网络团购 ................................................ 1 1.概述 ................................................... 1 2.特征 ................................................... 2 3.流程 ................................................... 2二.网上团购发展概况 ....................................... 21.发展 ................................................... 32.产品情况 ............................................... 3三.网络团购分类 ........................................... 31.主体 ................................................... 32.形式 ................................................... 33.各主体关系 .............................................. 43.1各方利益 ............................................... 43.2权利义务关系 ............................................ 4 四.网络团购商业模式的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6五.网络团购商业模式发展的建议 .................................. 7结束语 ................................................... 7参考文献 .................................................. 8
浅论网络团购 On Buying Online
摘要: 网络团购,作为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简捷、实惠、新颖的消费模式,为商家带来了更直接、
有效的宣传经营模式;在全新的电子商务市场价值显现的同时,由于行业本身的性质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在此,本文将对团购网的起源、现状已经发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网络团购 发展 分类 存在问题
ABSTRACT:Buying Online as a new consumption patterns, to provide consumers with simple, affordable, new
consumption patterns, a more direct and effective publicity business model for businesses; appear in the new e-commerce market valueat the same time, some of the problems due to the restrictions of the nature of the industry itself is also exposed. At this point, the origin of the paper will buy nets, the status quo has been developed for in-depth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 word: Buying Online Developing Classification Problems
一.网络团购
1.概述
网络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渠道组织成团,以折扣购买同一种商品。这种电子商务与传统的B2C、C2C电子商务模式有所不同,需要将消费者聚合才能形成交易,所以需要有即时通讯和社交网络作为支持。
团购最早起源于美国的 Groupon,并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巨大盈利。随后,参照Groupon 的网络团购模式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捧的一种时尚购物方式。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是一件平常的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跨地域的消费者开始有组织地组成团体通过互联网向商家购买产品。 随着这种模式覆盖面的逐渐扩大,网络团购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的一场消费。目前网络团购的主力军是年龄25~35 岁的年轻群体,网络团购种类繁多,在中国发展迅猛。
2.特征
“冲击波”——市场这样形容团购从网络向实体蔓延,并给国内既有商业模式造成的影响。有人将这种现象归功于“团购+网购”的种种“先天优势”;然而,在更多商业人士和消费者看来,传统商业模式的种种弊端长期以来难以改善,才是造成团购热潮“延伸”的根本原因。与传统的团购相比,网络团购有以下特征:
成交数量:团购交易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购买数量需达到最低数量;由于生产、配送等方面的问题,通常团购活动也会设置数量上限。
价格折扣高:团购交易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集体购买,获得较高的价格折扣。
时间:团购交易属于阶段性的商业促销活动,不是商家持续性策略,因此一般团购活动都会有时间周期。
小额支付:目前国内网络团购交易涉及的金额,多是小额支付。
商品毛利高:团购活动本身属于促销行为,目的在于吸引消费者的重复消费,因为商品生产的边际成本低或毛利水平高,才能支持低折扣销售。
3.流程
1、顾客从各个卖场或其它渠道了解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品牌、型号及对应的市场最低价格。 2、顾客提交团购意向订单,或者电话咨询团购在线客服人员,了解对应商品的团购价格,确定是否参与团购。
3、确定团购后,交纳订金(订金可自行到团购在线网站交纳或通知团购在线客服人员上门收取,现场团购则会将订金直接交给供货商家),顾客获得注明团购优惠的团购订单。 4、顾客凭团购订单到指定销售点办理提货手续,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商家送货。
5、顾客验货付款,索要相关票据、质保书等,完成团购。
二.网上团购发展概况
1.发展
尽管网络团购的出现只有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却已经成为在网民中流行的一种新消费方式。网络的普及让团购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参与的消费。据了解,目前网络团购的主力军是年龄25
岁到35岁的年轻群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十分普遍,已经蔓延到全国各大城市,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求的一种现代、时尚的购物方式。
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跨地域的消费者开始有组织地组成团体通过互联网向商家购买产品,这种消费模式即网络团购。 随着这种模式覆盖面的逐渐扩大,网络团购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的一场消费。
2.产品情况
网络团购产品逐渐从最初的单一化向多样化、从小物件逐渐向大件过渡,小到图书、软件、玩具、酒店、家电、数码、手机、电脑等小商品,大到家居、建材、房产等价格不很透明的商品,都有消费者因网络聚集成团购买。不仅如此,团购也扩展到个人消费、健康体检、保险、旅游、教育培训以及各类美容、健身、休闲等多个领域。
三.网络团购分类
1.主体
网络团购的主体大体可以归为三类:购买者、销售者、组织者。三类主体结合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网络团购具体形式的不同。
2.形式
目前存在的网络团购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消费者通过网络自发组织的团购。此种团购中,所有参与网络团购的都是消费者,组织者作为消费者之一通过网络将零散的消费者组织起来,以团体的优势去于销售者谈判,从而获得比单个消费者优越的购买条件。
第二种:销售者通过网络组织消费者团购。此种团购中,销售者通过网络发布团购信息,邀请消费者参与团体采购,而销售者自愿将价格降低比单个采购更低的水平。因为消费者采购数量大,从而也保证了销售者的更大利润。
第三种:专业团购组织通过网络组织团购。此种团购中,除了消费者和销售者以外,尚有专业的团购组织。专业团购组织并不是消费者,也不是销售者,而是为了帮助消费者购买而提供服务的组织。当然,此种形式的组织者也可能是自然人个人。
3.各主体关系
3.1各方利益
团购中各方利益的关系:既然是交易性质的,那么其中参与的各方必然就有得益存在,如果厂商、组织者和参与者中有一方的利益不能得到保证,团购自然不可能长久。但是,交易也有交易的规则,那就是公正、公平、透明、合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是这么做了,我们也在和厂商合作的同时签定合同制约他们的做好售后,所谓的三方利益:第一,厂商通过团购带来大量订单,在比较低的生产成本下又扩大了市场影响力,达到增加盈利的目的。第二、 团购的参与者通过团购,得到最直接的购货渠道,既避免了买到假货、差货,又能享受到比市场零售价低得多的价格。第三、团购的组织者的利益,从团购活动中提取佣金。
3.2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前两种网络团购,与一般的货物买卖并无本质差别。因此,买卖双方所产生的纠纷,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解决。在以上三种形式的网络团购中,最复杂的要数第三种形式的团购,因而也最容易引发纠纷。
在第三种网络团购关系中,因为专业组织的介入,使得原本单纯的买卖关系变得复杂。因此,只有对专业组织介入买卖形式进一步分类,才有可能厘清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纠纷:
第一,专业组织者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专业组织者--无论是公司、还是网站,或者个人,通过网络联络众多的消费者,再代表消费者与商家洽谈购买事宜。如果最终签订购买合同的是消费者与销售商,那专业组织者所提供的服务实际是中介服务。尽管组织者也参与了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过程,但是因为最终订立买卖合同的是消费者本人与商家,因此对于买卖中所发生诸如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拖欠货款问题等,均与组织者没有关系。因为组织者只是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居间撮合,符合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居间行为,无论其接受哪方委托,从哪方收取报酬,
都不应对买卖关系承担责任。当然,如果组织者与某一方合谋,对另一方实施欺诈,则应与欺诈者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
第二,专业组织者作为一方代理人参与商品买卖。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此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组织者在一方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商品买卖行为,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由被代理人的一方承担。在专业组织者与被代理人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关于代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作为代理人的专业组织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应当对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对于有偿代理,即便专业组织者在代理权限内从事代理,如果因未尽代理职责使被代理人遭受损失的,也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专业组织者接受委托后以自己名义买卖商品。专业的团购公司、网站、个人通过网络发布商业广告,联络消费者委托自己去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专业组织者按照与消费者之间的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购买商品名称、种类、数量、价格等,以自己名义去采购后交付消费者,从消费者处收取一定的报酬。此种委托形式的团购,属于合同法中所说的委托合同。因为专业组织者在接受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进行商品买卖,原则上应当区分交易对方是否知晓此种委托的委托人。如果知晓,则专业组织者实施的行为直接约束其他两方;如果不知晓,则专业组织者实施的行为只在他与向对方之间生效。而在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应当按照他们之间的合同处理。
第四,网络组织者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的买卖双方发出邀请,组织他们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贸易洽谈,促成交易。在此种情况下,往往组织者要向参与洽谈的买方或者卖方,甚至是买卖双方收取一定费用。对于买卖双方经过协商自行达成的交易,组织者原则上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组织者就卖方商品向买方作出承诺、如确保质量合格的承诺、有问题先行赔付的承诺的,如果其承诺不能兑现,应当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组织者向买卖双方均作出承诺,亦应根据其承诺是否兑现决定责任承担。当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如果网络组织者通过网络发布信息,组织所谓的展销会,或者以出租柜台的形式帮助商家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应当按照该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网络团购商业模式的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近几年我国团购网站的发展可谓“此起彼伏”。截至2012年2月,全国运营级团购网站总量已经达到5739家,但能持续经营的却是少数。据CNNIC发布的《2011年中国团购用户行为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团购用户数为4220万,半年用户数量增长高达125%,网民中有8.7%的人使用团购服务。我国网民团购最多的商品集中在餐饮、娱乐、百货和数码产品方面,其中团购实物产品的用户已经达到了59.9%。虽然目前我国的团购网站数量众多,但大部分团购网站面临着问题:
第一,同质化严重,用户粘性低。国内团购网站大多模仿美国Groupon的商业模式,甚至每个网站的界面与团购始祖Groupon相似,布局几乎一致,几乎所有的团购网站都设置了“0 元抽奖”。只要其他团购网站的价格折扣更低,消费者就很容易转向其他网站,造成了团购网站只是一味地寻求低价,而无法保证质量,而且后来居上的众多模仿者会使团购网站陷入到“价格竞争、利润下降”的恶性循环中,直接影响着网络团购的良性发展。
第二,存在营销陷阱。登录团购网站,“负1元抢购、2元特价疯抢、1折还有1 小时16 分29 秒结束„„”诸如此类的广告比比皆是,但是这些营销手段里暗藏陷阱,消费者一不留神,往往会陷入重复网购或虚假折扣的陷阱中;而这些营销手段只能取得短时间的利润,长期下去,势必影响消费者的信心,影响着网络团购的长期发展。
第三,资本实力不够。目前,我国团购网站的进入门槛较低,现有的绝大多数团购网站的规模不大,经营利润相对较低,是微利经营,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多数团购网站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靠从商家收取佣金,其自身的资本实力都相对较弱。而团购的模式使得网站需要大量营销人员去寻求本地特色化的产品和服务,营销支出和广告支出非常大,成本居高不下。 第四,信用问题行业发展。团购网站普遍采用先付款后提货的支付形式,信用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消费者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团购网站销售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是否可靠,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如何解决,过期没有来得及消费能否按时退款等都是消费者在决定是否团购时考虑得最多的问题,消费者对团购网站的不信任很大程度上了行业的发展。
五.网络团购商业模式发展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团购网站的进入门槛较低,但要想真正进入该行业却非常困难,许多团购网面临着发展的瓶颈期。然而依托于成熟企业建立的团购网站竞争力较强,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尚未开发,下面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团购平台化,成熟网站尝试资源整合。从网购市场发展来看,团购平台化契合了市场发展的方向。当前的网购市场上,实物商品消费的网购较消费体验型网购的发展快很多。团购平台化能给予传统服务业更多的展示空间,能将更多传统服务业的餐饮、健身、休闲娱乐会所的消费带动起来,主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营销,满足本地消费需求,弥补网络购物市场上服务型产品缺乏的空间。
第二,依靠创新求发展。网络团购要想冲出依靠低价发展的瓶颈就必须不断创新。国内团购网站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例子,但不能全盘照搬,
必须把技术建立在市场导向的基础上,从用户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出发,开发出更能迎合用户的新产品和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做大做强。 第三,进行信用担保,突出服务的差异化。实力较强的网络团购商家可引入第三方支付中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可以先确认购买是否与描述相符,再通知第三
方支付中介付款给商家。这种模式建立
在诚信基础上,让消费者有了保障,大大降低了不良团购网站欺骗消费者的机会,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极大地促进了消费者的消费。
第四,建立网络团购风险评估机制。有关部门可设立风险评估小组,统计消费者对网购的意见,创建针对团购网站服务好评度的查询网站。
结束语
随着电子商务由 1.0 时代跨越到 2.0 时代, 中国的网络消费市场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Groupon 在美国的成功并非一个巧合,它是电子商务全球化、平民化发展,是互联网由信息 流、 资金流及物联网发展聚合的一个必然事件, 网络团购究竟是下一个互联网的金矿还是互 联网电子商务发展所聚合的一个泡沫,我们还需要实践来进一步的探索发现,总之一点,电 子商务正在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调姿态进入中国千千万万网民的生活, 电子商务将会发展成 为中国居民消费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子商务规模化在中国正在产生。
参考文献
[1]魏炜,朱武祥.发现商业模式[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吴国庆.团购”行为特点及影响分析[J].商业研究,2003(23).
[3]董大海,李广辉,杨毅.消费者网上购物感知风险构面研究[J].管理学报,2005,2(1):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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