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
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时间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一) 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 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于该项目需要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最迟会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前,即2002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
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发布:2001年12月,国家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有19类132种产品。
取代: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将逐步取代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标志(CCIB标志)和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
施行: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2003年8月1日起,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凡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和销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