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瑞泰
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公司 主、副斜井井口防止烟火进入安全措施
编制单位:机运部 2014年8月1日
主、副斜井井口防止烟火进入安全措施
由于我公司主副斜井井口未安装防火门,为预防外部烟火进入矿井内,引起矿井火灾或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止烟、火带入井下; 2、主、副井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区范围内严禁电氧焊工作,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回收的废旧油等易燃物及时清运至固定的回收点;
3、主、副井井口附近5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4、主、副井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区要配备消防器材。
5、主、副井井口房内的设施设备采用阻燃性材料加工制作。
6、主、副井井口房内配备消防器材应时刻保持完好。 7、做好平日主、副井井口附近火灾隐患的检查、排查工作。
8、主、副井井口房附井50米范围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9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10、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房内进行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内进行电焊、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1、需运往井下的电焊、气焊、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装车监护,并在第一时间下放到井下。
12、井口供暖设备必须采用有煤安标志的本安设备。 13、当井口房及附近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报告调度室,充分利用消防栓、灭火器及其他一切可能的灭火方法灭火。调度室要立即报告矿长和工程师,矿长应根据抢险救灾预案组织人员灭火。如火势过大,一时难以扑灭,为确保井下人员安全,防止浓烟及有害气体进入副井,可由矿长和总工决定是否停风或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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