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QJ302-2003
1 目的
要求打桩作业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承担施工的所有打桩施工作业。 3 职责
3.1 技术科负责本程序的技术指导和必要时的技术改进。 3.2 质安科负责现场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3.3 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管理和实施。 4 工作程序
1、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手指仲人孔内。 2、场地的地耐力应符合桩机说明书要求。
3、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机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溜木。
4、导杆升到75度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5、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车组。
6、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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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解除;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厘米。 7、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8、打混凝土预制桩,吊装前应将桩锤提升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9、插桩时,手脚严禁伸人桩与龙门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10、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1、锤击不宜偏心,开始时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情况时,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2、熬制胶泥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焊锡,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13、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4、施工灌注桩时,桩管沉人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15、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16、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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