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油类泄漏和污染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减少油类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营造绿色环保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过境公路各标段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油类的储存、使用及其废弃物的排放管理。 3、 职责
3.1 各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措施执行的责任人,负责本办法
贯彻执行。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标段现场工程师负责督促本办法贯彻实
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 实施办法
4.1 各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环保意识,对本单位各种油类的储存、使用及其废弃物的排放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废弃油类对环境的污染,将其负面影响及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4.2 工地机械维修车间地面应硬化并设隔油层,防止油渍污染地
面。使用过的废弃机油、柴油、汽油等不得隋意倾倒,应装
入专用容器内。
4.3 室外拆卸维修工程机械设备时,不得将拆卸的机械零配件直
截放在地面上,应放在临时铺设的铁木板、地板革或塑料布上,防止油渍污染地面。
4.4 用过的废弃油桶或其他装盛油类物质的容器,不得到处乱扔,
应统一回收,集中处理送回油类采购站或卖给有资质的回收站,并作好有效记录。
4.5 运输原油或工业用油的车辆出发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特
别要检查油灌或装油容器的完好,防止中途漏油。采用油灌车运输汽油、柴油时,还要悬挂铁链消除静电影响,以免发生火灾。
4.6 设在工地的临时油库,不应设在材料库内和居民区内,周围应
围剌线或砌围墙,与外界隔离,应挂牌标识,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轮流值班看守,防止意外及储油泄漏,以保证安全。
4.7 工地试验室采用油类物质清洗试模和其他试验器具时,应采取隔油防护措施,防止油类物质倾洒和泄漏,以免油渍污染地面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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