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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制视点2013年第12期 基层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 琨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河南焦作454150) 【摘要】 “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目前各基层法院计算机装配的一个司法综合业务管理软件系统,主要功能是对进入法院 的案件进行微机监控,以督促法官提高司法效率,在法定程序内完成司法审判工作。下面笔者试着就运用该系统对案件进行流程 管理及节点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力图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能力.进一步发挥该系 统在管理案件流程及节点控制上的强大功能 【关键词1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P31 【文献标识码】A “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目前各基层法院计算机装配 的一个司法综合业务管理软件系统.主要功能是对进入法院 的案件进行微机监控,以督促法官提高司法效率,在法定程序 内完成司法审判工作。据统计,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基层法 院,2012年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各类案件3165 起,审批各类事项4410次;截止2013年11月份,已经管理各类 案件3302起,审批各类事项3659次。上传各类裁判文书1860 份,上传各类庭审笔录1088份,形成各类报表500余份,有效促 进了法院审判工作,为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行提供了强大的后 台支持。然而,由于目前基层法院大多存在信息人才不足、软 件运用不熟、对系统管理不重视等情况。客观影响了该系统功 能的发挥,制约了基层法院运用计算机这一强大科技力量管 理司法业务、提高司法效率的能力。下面笔者试着就运用该系 统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 议,力图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 使用能力,进一步发挥该系统在管理案件流程及节点控制上 的强大功能。 一、系统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的方式和内容 这里所指的系统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是指基层法院运 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审批程 序和完成时限为依据,以时限管理和流程运行监控为核心.以 时限警示通报、催办督办和节点冻结为内容。对本院审理的各 类案件在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各环节的 运行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协调的综合性管 理工作。目前,基层法院的案件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方式主要 包括系统自动监控和审管办综合管理这两种。 (一)系统的自动监控。是指系统对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 节点的自动监控,主要采取工作提示、预警显示和节点冻结这 几种方式。 (二)审管办的综合管理。审管办综合管理则主要采取通 报、审批、对案件流程信息的动态跟踪等方式进行。通过建立 临近审限案件催办制度和超审限案件督办制度,定期对各审 判部门和承办法官的案件审限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 报;针对本院案件的关键审批,以制度、技术手段辅助要求必 须经过网上审批,以保障系统中各类数据尽量准确,规范。 二、系统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在运用系统进行案件流程管理及节点 控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质效评估中的多数考核指标项有 明显进步,审批流程、节点控制也较以往越来越规范,但是,在 该系统的运用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主要存 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系统中人员权限设置更新不及时。近年来.基层法院 【文章编号】1007-4244(2013)12-057—1 招录人员多是法律专业,真正从事计算机管理的人员多为临 时人员,客观上影响了案件流程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法官、书记员对系统不能熟练运用。系统有了,却未 能充分利用它的各项功能。体现在个别承办人长时间不登陆 系统,有工作提示消息也不点击查看。 (三)系统中信息漏报、错报、误报较多。目前.基层法院司 法统计中还存在结案信息表填报不及时、录入不全面、数据漏 报、错报、瞒报等现象,如果依据这些不准确的数据来制作报 表,会导致个别报表生成后,还需要人工核对里面的数据并对 错误加以纠正,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提高系统流程管理及节点控制效率的对策 随着审判业务的发展.信息化的管理手段的需求日益迫 切,对案件流程管理和流程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切实提 高审判执行效率,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化管理。保证案件 流程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软件的设计 要求,结合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分工,全员参与系统流程管理。构建党组宏观 抓、中层管、法官具体做、综合抓保障的工作机制.保证每一项 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有落实、有反馈。 (二)学用结合,提高庭室人员系统应用水平。通过技术骨 干的带动作用,对庭室内部的问题及时指导,避免问题堆积。 (三)严控关键节点,完善案件流程管理 1.加强案件在各个环节的节点控制。实行统一立案登记, 全院所有案件一律经立案庭在系统内统一登记.确保所有案 件纳入流程监督。 2.加强审限跟踪,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重点加强对审限 延长、中断、中止、扣除等四类案件的监控.规范案件审限变更 报批制度。确保四类案件在流转运行过程中不失控.真正杜绝 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中断的随意性,最大限度的缩短办 案周期,提升案件的审判效率。 3.审管办在案件流程管理中要做到“四管四不管”及“三 个有效统一”。即要程序管,实体不管;要及时管,不要事后管; 要节点管,不要事事管,要依法管,不要人为管。真正实现司法 统计节点、立案节点、绩效考核节点的三效统一。 运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案件流程管理与节点控 制是一门学问,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需 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 进一步加强实践、探索和调研,不断完善、创新流程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它“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法 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实现科技强院目标而努力。 作者简介:王琨(1986--),男,汉族,河南焦作人,焦作市解 放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科员,研究方向:法学理论与实践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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