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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有何想法的分享

来源:爱够旅游网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许多零售商不规范的促销活动,如:

 大部分的促销活动并没有完整的明示促销内容,促销活动并没有那么规范明

确。(第七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

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消费者购买了参与促销的商品后,索要商品发票时,

零售商以商品参与促销活动为由不给开发票或收据。(第五条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5部门日前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其促销商 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应当依法纳税。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

一些不良的零售商利用节日促销,先提高原销售价,再以打折的方式向消费者“虚晃降价一枪”欺骗消费者。(第十一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

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 有些零售商将“三无”产品或过期产品作为促销活动中的奖品、赠品给消费

者;有的零售商通过优惠券促销来宣传自己、促进销售,但是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水平却降低了。(第十二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

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

有的零售商门面长期挂有“最后×天”、“亏本甩卖”、“清仓处理”等,虚构清仓、停业、转行等事由来开展促销活动,诱骗消费者进店消费。(第

十六条 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 有的零售商打着促销的幌子拒绝退、换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十

八条 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这些不规范的促销活动的存在说明我国对于零售商促销行为的管理还存在很多漏洞,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但并没有严格执行,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在受着不同程度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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