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监督申报号:
酒泉市 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 酒泉市果园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施工、我单位建设 (监理)的
酒泉市春景苑住宅小区16#楼 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验收的条件,现拟定于 2016 年 月 日 时(地点 施工现场 )进行验收,现将已给我们审核的分部(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验收方案和验收成员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查,如符合验收条件,请按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参加验收,实施项目监督。
附件:1、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验收方案 3、其它资料
质监站(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质监站;
2、验收组应由监理单位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
3、此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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