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 副项目经理 项目工程师 土建工安保员安全员 土建作业装饰作业水电作业 专业分包总部主管、协助部门:分公司安技科 (2)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副项目经理 项目工程师 土建工水电工土建作业装饰作业水电作业专业分包总部主管、协助部门:分公司办公室 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负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
<1>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
<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 <3>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工长安全职责
<1>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
<4>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5)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
<2>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 (6)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3、安全教育
<1>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对作业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
<2.1>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2.3>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
<2.4>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4、安全技术交底
<1>单位工程开工前,由栋号工长将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进行交底。
<3>结构复杂的部位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经理部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安全检查
<1>由安委会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确定安全检查内容,指派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 <2>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携带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
<3>安全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 <4>安委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5>安检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二)施工洞口、临边防护措施 1、“四口”安全防护 (1)预留洞口安全防护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250mm 但大于 25mm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边长在 250-500mm 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应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 500-1500mm 的洞口,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紧靠洞口边搭设井字型平台,平台上每隔一定距离铺设木枋,在木枋上铺钉木板形式进行防护。盖板上刷黄黑警示色油漆,并用红色油漆标识“禁止移动”。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得大于 200mm。
<4>边长在 1500mm 以上的洞口
<4.1>主体结构施工时,利用钢管扣件在洞口上搭设井字形平台,平台上铺设硬质材料(木枋模板)进行防护。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双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 500mm,上道栏杆离地 1100mm ,立杆高度 1200mm ),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4.2>安装及装修施工时,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采取三道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 100mm ,中道栏杆离地 500mm ,上道栏杆离地 1100mm ,立杆高度 1200mm ),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在栏杆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4.3>防护栏杆距洞口边不得小于 200mm。 (2)电梯井口安全防护
电梯井门洞口安装不低于1500mm高的工具式防护门。防护门底部安装 200mm 高木质踢脚板,防护门外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电梯井内水平防护采用在井洞内用钢管搭设防护平台,上面满铺跳板或兜挂安全平网进行防护。水平防护的位置,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水平防护。
钢管平台搭设方法:在电梯井混凝土模板支设时,在井的四个角预埋Ø60PVC 管,
模板拆除后,将钢管插入预埋的 PVC 管里面,然后搭设防护平台。 (3)管道井口安全防护
<1>管道井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固定式防护门应用Ø14~Ø16钢筋制作栅栏门,并予以牢靠固定。栅门高度不低于1500mm,竖向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
<2>管道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支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应封闭严密。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mm,网底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m。
<3>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跳板。
<4>施工中,管道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4)通道口安全防护
<1>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安全通道防护棚用钢管扣件搭设。 <2>防护棚宽度应略宽于通道口,长度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高度在15m以下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3m;高度在15-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4m;高度超过30m的建筑物,通道棚长度≥5m,通道棚长度从外脚手架外排立杆开始计算。
<3>防护棚顶部可采用50mm的木板或相当于50m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当采用竹芭等强度较低的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为600mm。安全通道两侧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外用电梯地面进料口及其他需要搭设的位置。
<5>安全通道棚正立面可设置安全标语或警示标示牌。
<6>安全通道棚两侧标语可参考“安全标语”内容选择。
施工区内的安全通道,高度4m,设有明显的安全标语,并搭设防砸棚;建筑物内的四口全部设有防护。
2、 “临边”安全防护 (1)基坑临边安全防护
基坑临边采用钢管防护时,防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2m,基坑防护栏距坑边的距离不小于0.5m,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
基坑临边采用钢板网做防护时,采用常规的菱形孔状的板网,分镀锌和涂塑两种。一般最普遍应用的钢板网的材质为低碳钢板,固定钢板网用 ∠15*30*3 的角钢。
(2)楼层临边安全防护
<1>当临边窗台高度低于0.8m,外侧高差大于2m时,要按照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2>楼层临边防护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防护采用三道栏杆形式,扫地杆离地高度200mm,下设踢脚板;中道栏杆离地高度700mm,上道栏杆离地高度1200mm,立杆高度1300mm,立杆间距2000mm。钢管表面涂刷红白警示色油漆,栏杆内侧张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3)楼梯临边安全防护
<1>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处搭设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采用双道护栏形式,下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为450mm,上道栏杆离楼梯面高度为950mm。
<3>钢管表面涂刷黄黑警示色油漆。 (4)施工电梯平台临边安全防护
<1>施工电梯平台出入口处安装1800mm高立开式金属防护门,采用工具式防护门,安装在电梯平台出口处。
<2>平台两侧按照离平台面500mm和1100mm 高度要求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平台外侧设置踢脚板,架体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施工电梯平台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
(三)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管理 (1)用电技术交底
<1>首先进场后对电工进行全面的宏观交底,目的是落实用电组织设计的意图,现场临时用电的整体布局。
<2>针对每一个分部分项的作业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交底。如: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设备、照明装置的安装,室内布线等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地要求。
<3>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交底,其内容应包括:使用及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和需要符合的规定。
(2)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3.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3.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2、接地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
施。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7>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7.1>埋深0.5(m),水平接地体1.4~1.8,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2~1.4。 <7.2>埋深0.8~1.0(m),水平接地体1.25~1.45,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15~1.3。 <7.3>埋深2.5~3.0(m),水平接地体1.0~1.1,长2~3m的垂直接地体1.0~1.1。 <8>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规定。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8.1>相线芯线截面S≤16(mm2),PE线最小截面5(mm2)。 <8.2>相线芯线截面16相线芯线截面S>35(mm2),PE线最小截面S/2(mm2)。
<9>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2)保护接零
<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1.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1.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1.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1.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1.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2>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 <2.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4>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5>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5.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5.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6>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应大于1000Ω。 (4)防雷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
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2.1>地区年平均雷暴日≤15(d),机械设备高度≥60(m); <2.2>地区年平均雷暴日>15,<40(d),机械设备高度≥32(m); <2.3>地区年平均雷暴日≥40,<90(d),机械设备高度≥20(m); <2.4>地区年平均雷暴日≥90(d),机械设备高度≥12(m);
<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4>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3、配电线路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3>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l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7>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规范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
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
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规定确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14.1>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最小净距:30mm
<14.2>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15A:30mm <14.3>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20~30A:50mm <14.4>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最小净距60A及以上:80mm <14.5>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最小净距:25mm <14.6>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最小净距:40mm <14.7>电器至板边最小净距:40m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
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2)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2.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2.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2.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2.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规范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6>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
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7>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ls。
<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14>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方法应正确。
<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3)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5.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5.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5、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1.3>接地符合规范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1.4>漏电保护符合规范及要求: <1.5>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
<2>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
<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的要求;其截面可按规范
选配。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电缆芯线应符合规范规定,其中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4>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以及按照规范要求装设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2)夯土机械
<1>夯土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对潮湿场所选用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2>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
<3>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4>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5>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6>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 (3)焊接机械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4)手持式电动工具
<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规范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的要求。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
<5.1>Ⅰ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2(MΩ) <5.2>Ⅱ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7(MΩ) <5.3>Ⅲ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1(MΩ) <5.4>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
<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1>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应符合规范要求。
<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3>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6、照明 (1)一般规定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2>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4>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5>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6>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7>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8>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9>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10>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2)照明供电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2.1>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2>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3.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
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作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8>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8.1>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8.2>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8.3>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 <8.4>室内、室外照明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应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7.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7.2>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7.3>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7.4>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7.5>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7.6>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四)塔吊 1、塔吊基础 (1)设计计算
桩基受力计算自由高度状态下塔吊自重Fk(kN)倾覆力矩Mk(kN-M)工作状态5091039非工作状态桩身直径D(mm)44916687151.25桩中心距C (m)承台对角线桩的中心距 L(m)单桩受到最大竖向力Qkmax(kN)单桩受到最小竖向力Qkmin(kN)基桩受到的平均竖向力Qk (kN)6003.805.376341432317.0072.15352-382承台顶面水平力 FVK (kN)基础承台边长B(m)承台厚度h(m)承台底皮以下地质情况自地表计承台底皮埋深(m)序号1234567101112桩端阻力 qpk(kPa)650土层编号1.26.26.36.46.5厚度hi(m)2.506.201.006.400.901.35单桩承载力计算有效桩长 H(m)桩侧摩阻力桩身重力(浮重度)Gp (kN)qsik(kP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a(kN)0.046.034.018.040.0 1.2Ra(kN)单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R'a(kN)桩身强度计算灌注桩砼强度等级桩纵向钢筋直径Φ(mm)桩纵向钢筋根数n(根)配筋率验算 %桩纵向钢筋净距 (㎜)轴心受拉桩身承载力(kN)桩顶轴向拉力设计值Q' (kN)C3014120.65112-518轴心受压桩身承载力(kN)桩顶轴向压力设计值Q (kN)2830857 计算结果显示
计算结果显示单桩受到最大竖向力 Qkmax =(Fk+G)/4+(Mk+FVKh)/L =1.2倍单桩抗压承载力=1.2Ra=1.2(πD∑qsikhi+qpkπD2/4)/2 =2≥单桩受到最小竖向力 Qkmin =(Fk+G)/4-(Mk+FVkh)/L =单桩抗拔承载力 Ra′=(πD∑0.7qsikhi)/2+Gp =轴心受拉桩身承载力 P = fyAs =轴心受压桩身承载力0.7fcAps+0.9fy′As′=5≥634263414-38218(kN)(kN)合格(kN)合格合格2830≥857合格 承台计算承台砼强度等级砼轴心抗压强度N/㎜2承台抗弯底板主筋直径㎜计算底板主筋间距@㎜塔身宽度㎜砼轴心抗拉强度N/㎜2承台抗剪截面高度影响系数βhp计算剪跨比 λ承台角桩冲垮比λ抗冲角桩冲切系数β切计算截面高度影响系数βhpC3014.32018016001.430.9050.670.670.20.9625截面配筋率截面有效高度 h0承台所受弯矩 M承台抗弯承载力0.14%㎜kN·mkN·m合格119018843008计算结果承台所受剪力V承台抗剪切承载力计算结果角桩冲切力Nl承台抗冲切承载力计算结果8571713kNkN合格8063kNkN合格2734承台计算书承台计算书1、承台受弯计算桩支反力 Ni=2Q =1713kN1.1kN·m87961884㎜2合格m 桩支反力作用力臂 yi=(C-B)/2 =承台所受弯矩 M=∑Niyi =钢筋设计强度 fy =300N/㎜21884钢筋截面积 AS=0.25πd2n =3008kN·m>承台抗弯承载力 = fyAs(h0-as′) =2、承台抗剪计算承台所受剪力 V=2Q=计算截面剪跨比 λ=ax/h0 =17130.67kN承台剪切系数 α=1.75/(λ+1) =1.050.905kN >1713合格受剪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 βhs=(800/h0)0.25 =承台抗剪切承载力 =βhsαftb0h0=3、承台抗冲切计算角桩冲切力 N1=Q=角桩冲垮比λ=α/h0 =角桩冲切系数β=0.56/(λ+0.2) =8570.670.2kN8063承台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βhp=1-0.1(h-0.8)/1.2=承台抗冲切承载力=[2β(c+α/2)] βhp·ft·h0 =27340.9625kN>N1合格
桩基承台设计图
2、塔吊安装要求
<1>基础采用支脚固定式,浇筑前预埋四个主脚钢,其标高相对误差控制在2mm之内。 <2>主脚钢底板与马凳腿及底层钢筋之间焊接牢固。
<3>做一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防雷接地做法:用L40×4角钢埋于基础旁边,用—40×4镀锌扁铁与塔基基础节连接。
<4>砼承台上砌井,井内净空3.5m×3.5m,井顶面高距承台顶面1.7m,井壁为240厚砖墙,用M5混合砂浆砌筑,井内设积水井排水。周边防护:在距基坑边0.6m周围用Φ48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杆间距4m,高自然地坪1.2m,埋深0.5m。基坑上口边1m范围内不许堆土、堆料和机具。各施工人员严禁翻跃护身栏杆。基坑施工期间设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5>砼浇筑前对钢筋和主脚钢安装尺寸进行隐检,确认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6>固定支脚安装时必须保证固定支脚顶面高出钢筋砼基础顶面。 <7>提供60KW的塔机专用电源。 3、施工准备
<1>准备16吨汽车起重机一台,枕木、木楔、铁丝、钢丝绳、绳扣、大锤、活动扳手等常用工具。
<2>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铺设和平整,并清理障碍物等。
<3>先对塔吊砼基础进行验收,砼强度需达到90%方可进行整机总装,砼基础表面平整度不大于1/500。
<4>由塔吊司机对塔机进行检查,检查如下:
<5>钢丝绳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合乎要求,绳扎头是否可靠。 <6>各部件电器及元件是否正常。
<7>爬升机构导向轮是否转动灵活,与塔机间隙是否合乎要求。 <8>顶升液压装置是否正常。
<9>对需拆卸的螺栓及销进行浸没除锈处理,埋在地下部分要清理泥土。 <10>转动塔机安装前应认真检修、保养,对变形件及时修复。
<11>由机组人员对塔机基础(四角)找平,其平整度应控制在1/1000以内。 4、塔机的安装及拆卸
<1>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安、拆队伍进行作业。
<2>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未取证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3>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4>总指挥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接受安全监护。
<5>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登高人员必须穿防滑鞋,危险部位作业必须系好安全
带。
<6>所有作业吊车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拆装期间一律禁止饮酒。
<8>上下交叉作业时,要注意工具和零部件放置位置必须安全可靠,防止坠落伤人。 <9>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得随意开玩笑和打闹。
<10>吊车指挥人员应熟练吊车起重性能、吊物的起重量以及构件安装部位。 <11>指挥人员应与吊车司机统一手势信号。 <12>大件物品起重高度超过两米要系拖拉绳。
<13>所用吊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所吊构件重心必须准确,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14>组装的总配件及附属装置必须按规定上述所有的螺栓及销,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15>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光。
<16>凡大雨、大风、大雪、大雾等天气禁止拆装塔吊。
<17>作业现场应禁止闲杂人员的进出,临街作业时,要采取保护措施。 5、塔机的顶升
<1>顶升前要把加的标准节一个个摆在大臂下面。
<2>调整好爬升架导向轮与塔身之间的间隙,以2-3mm为宜。 <3>放松电缆长度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
<4>在油缸开始运动前,必须检查顶升横梁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5>顶升前进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升塔或降塔。
<6>油缸开始运动前,必须检查顶升横梁是否处于正确位置,顶升上部是否处于平衡位置,否则应加以调整,使塔身前后两边平衡。(调整方法:调整小车的位置,使得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横梁的位置上,实际操作中,观察到爬升架上四角导向轮基本上与塔身标准切弦杆脱开时,既为理想位置)。
<7>爬升操作中,吊臂不能旋转,油缸始终处于规定压力。 <8>只允许单独动作,严禁爬升与其他动作同时进行。 <9>当爬升套与塔身标准节脱离后禁止起吊重物。 <10>顶升过程中,起重臂应保持在正前方位置。 <11>顶升过程中,回转机构必须处于有效的制动状态。
<12>若连续加节,每加完一节后,用塔身自身起吊下一标准节前,塔身标准节和下支座之间的高强度螺栓要全部拧紧。
<13>所加的标准节必须与已有的塔身标准节对齐。
<14>加节完毕,应旋转臂架至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节各接头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重点检查下支座与塔身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
<15>塔机加节完毕,将爬升架下降到塔身底部并加以固定,以降低整个塔身的重心和减少迎风面积。
<16>塔机加节完毕,将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切断液压系统电源。 <17>风力大于四级禁止顶升。
<18>所有作业人员均要执有效证件上岗。
<1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说明书规定的工艺和技术交底进行。 <20>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防滑鞋,必要时系安全带。 <21>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及螺栓应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防止坠落伤人。 6、塔机的附着架
<1>附着点的强度应满足塔机对建筑物的荷载。
<2>附着筐尽量设置在塔身标准节接头处,附着筐应箍紧塔身,附着杆的倾斜度应控制在10度以内。
<3>杆件对接部位要开300破口,其焊缝厚度应大于10mm,支座处的焊缝厚度应大于12mm。
<4>附着杆件与墙面的夹角应控制在450-600之间。 <5>锚固点以上的自由高度应控制在说明书规定的高度之内。
<6>附着后要用经纬仪进行检测,并通过调整附着撑杆的长度及顶块来保证塔身垂直度(塔身轴线和支撑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大于1/1000,最高锚固点以下的塔身垂直度不大于2/1000),并作好记录。 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方案 (1)检查及送电
开机前应检查工地电源状况,塔机接地是否良好,电缆接头是否可靠接触,电缆上否有破损及漏电等现象,检查完毕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合闸送电。
合上塔机底部铁壳开关电源,闭合操作室内的空气开关,电源接入主电路及各控制回路,电源指示灯亮。一般在司机准备操作时才合上空气开关。严禁在司机室内堆放物品,
妨碍司机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拉开空气开关切断电源。司机离开,必须断开空气开关。 (2)各机构的运转
当空气开关已经合上,准备运行各机构时,必须先将左右操作手柄置于零位,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总接触器吸合,通电指示灯亮,塔机处于待令工作状态。作业时,可单独操纵一个机构,也可同时操纵几个机构,视需要而定。在较长时间不操作或者停止作业时,应按下停止按钮,迅速切断电源。 (3)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中制动器为常闭式,通电时制动器打开,断电时制动器关闭。操作时应依次逐档地操作手柄,实行升降控制。应在前一档位的运行速度趋于稳定后,再切换到相邻的档位,这样才能使升降尽量平稳,减少冲击。当需要反方向运行时,必须操作手柄逐档回零位(警告:严禁在运行中突然打反车。底速每分钟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4)回转机构和安全限位机构
回转机构电动机为双速电机,在运行中,如果是因为惯性或者是顺风的影响,手柄回零位的情况下仍以较快速度滑转,可以用反接一档制动停车,但仅仅限于一档(低速),严禁在其它档位进行反接制动。
回转机构设有盘式制动器,制动器仅用于有风状态下工作时制动固定塔机吊臂。严禁用制动器停车。 (5)变幅机构
变幅机构电动机为双速电机,前后运动设有二个档位,减速箱一头有常闭式盘式制动器(或电机内带有电磁盘式制动器),电机停电,制动器制动。
(6)关机
塔机完成施工停止使用时,要把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切断总空气开关,关好司机室门窗。
(五)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加工机械 (1)钢筋调直机
<1>料架、料槽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 <2>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 <3>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 <4>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位防护罩。 (2)钢筋切断机
<1>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操作人员用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4>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5>作业后切断电源,并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3)钢筋弯曲机
<1>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2>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2、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2>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4>接地符合规范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5>漏电保护符合规范及要求; <6>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
<7>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
<8>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的要求;其截面可按规范选配。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电缆芯线应符合规范规定,其中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9>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以及按照规范要求装设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2)夯土机械
<1>夯土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对潮湿场所选用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2>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
<3>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4>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5>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6>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 (3)焊接机械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
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4)手持式电动工具
<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规范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的要求。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
<5.1>Ⅰ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2(MΩ) <5.2>Ⅱ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7(MΩ) <5.3>Ⅲ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1(MΩ) <5.4>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
<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六)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龙门架、电梯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2>基础施工基坑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3>脚手架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4>模板支撑系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5>原有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6>根据受伤人员的伤害程度和坍塌事故的类型和大小,确定应急救援方法和上报范围。
(2)龙门架、电梯及脚手架倒塌事故
发生大型机械设备如龙门架、电梯及脚手架倒塌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1>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抬离事故现场。
<2>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肯定。
<3>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4>保护现场。将事故现场区域周围进行围档、监护或采取临时加固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5>指定排险方案,组织人员,设备进行现场清理排除险情。 (3)基坑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原有建筑物及临建倒塌
<1>基坑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原有建筑物及临建倒塌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2>立即组织人员将受伤人员抬离坍塌部位。
<3>发现人员被埋压时,要组织人力或机械进行清理和挖掘,尽快将受伤人员抢救出来。
<4>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安排车辆或与急救中心联系救护车,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5>保护现场,指定排险抢险方案,组织人力和设备排除险情。 (4)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2、触电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在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发生触电,造成人身伤害。
<2>根据触电人员人身伤害程度,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响应及抢救方法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及非导电物体将触电人员迅速脱离电源,并做好脱离电源后的保护,防止二次摔伤。
<2>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处,进行脉搏及呼吸检查。
<3>在进行人工呼吸抢救的同时,要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待伤者恢复自主呼吸后,送往医院救治。
<4>保护好现场,对漏电的设备、工具、导线闸箱等区域进行围拦,隔离和遮挡。防止事故的扩大。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3、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造成人身伤害。 <2>根据高空坠落人员人身伤害程度,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响应及抢救方法
<1>立即将受伤人员用担架或其它方法,抬离坠落地点,移至靠近工地大门处,便于送往医院救治。
<2>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及时抢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3>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4>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遮挡,围拦、封闭,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4、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工地的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根据火灾事故类型和大小及受伤人员伤害程度、财产损失,确定应急救援方法和上报范围。
(2)应急响应极救援方法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工地或单位应立即拨打“119”进行火灾报警。引导组人员到门口引导消防车,并指明消防水源位置。
<2>在场人员及工地火灾扑救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补救,控制火势发展。
<3>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重点财产,并将受伤人员和财产移至安全地带。
<4>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救护车,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5>火灾火势较大,难以扑救时,疏散组人员应根据失火位置,按预定疏散通道,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火场,通道并采取措施,组织火势蔓延。
<6>现场警卫组成员,应对火灾周围区域设置围栏,保护好现场。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灭火器、水带、水桶、防毒面具 (4)分组职责
<1>扑救组:负责组织扑救及现场人员对初期火灾实施扑救工作。
<2>报警组:负责对初期火灾扑救无效时拨打火警 119 报警及120急救中心。 <3>引导组:负责引导消防车到达起火地点。 <4>疏散组:负责实施疏散火灾现场人员。
<5>救护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和贵重财产,并将受伤人员及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 <6>警卫组:负责对火灾现场实施警卫工作并对火灾现场实施保护工作。 (5)响应措施
<1>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工地或单位应立即拨打“119”进行火灾报警。引导组人员及时到门口引导消防车,并指明消防水源位置。
<2>现场人员及工地火灾扑救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和设施进行扑救,控制火势的发展。
<3>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和贵重财产,并将受伤人员和财产移至安全地带。 <4>对重伤者应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急救中心,将伤员送往医院。
<5>火灾发生时,疏散组人员应根据火灾位置,按预定疏散方案,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火场。
<6>施工现场警卫人员,应及时对火灾现场设置围栏,保护好现场。
5、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生产、生活区域,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中毒或伤亡。
<2>生产区域发生苯中毒事故,(油漆、烯料、防水涂料)造成人员中毒或伤亡。 <3>单位、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伤亡。 <4>根据中毒人员的人身伤害程度,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一氧化碳中毒
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1>立即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区,并打开室内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2>将中毒人员放至空气流通,保暖处进行抢救。
<3>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情,立即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3)苯中毒
发生苯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1>立即将中毒人员台离中毒区域,放至空气流通处进行观察抢救。
<2>中毒要区域处于比较封闭的地点时,抢救人员在抢救前应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情状况,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强制通风,拆除封闭的材料或佩带防毒面具及口罩,并用绳子系住抢救人员的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扩大。
<3>根据中毒人员的伤情,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送往“职业病专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1>单位、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多人出现腹泻、头晕、呕吐等同一症状时,应马上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将食用过的饭菜封存,并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化验,以确定中毒性质。 (5)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6、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生产过程中设备因部件损坏,设备失灵,造成人员伤亡。 <2>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 (2)救援措施
发生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救援措施:
<1>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抬离事故现场。
<2>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3>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4>保护现场,切断电源,将事故现场区域周围进行围挡。 (3)应急救援器材
担架、急救箱、应急照明、对讲机、氧气袋 7、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故的确定:
<1>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确定抢救方法和上报范围。 (2)救援措施
<1>立即将受伤人员用担架或其它方法,抬离坠落地点,移至靠近工地大门处,便于送往医院救治。
<2>现场急救人员根据受伤人员伤情,使用急救箱器材,进行及时抢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部位的固定。
<3>立即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4>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遮挡,围拦、封闭,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一)布置依据
<1>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现场红线、临界线、水电源位置,以及现场勘察结果; <3>总平面图、基础平面图;
<4>消防法规的要求;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布置要求 1、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围挡高度2.0米。采用砖砌、留垛、设变形缝。 <3>围挡的宣传策划统一制定要求或设计。
<4>项目现场内各分别设置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5>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与生活办公区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铁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入口形象
<1>入口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环保现场管理牌、项目组织架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标牌尺寸:标牌应设置为长方形,最小尺寸为1800mm×9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标牌的材质:项目面板采用有机板,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大门口必须作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装置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4>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经理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5>入口处应设立安全帽存放区,确保每个进入地盘的人员(包括访客)都必须戴上安全帽。
3、作业场地和施工道路
<1>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道路上不得堆放建筑材料或其它杂物。工地内的施工道路、作业场地(钢筋、木制作和砼搅拌站)应满足以下要求:
<1.1>主要施工干道还应铺设150厚以上的C20混凝土路面;优先考虑提前进行永久道路施工,完成路基作为施工行车道路。
<1.2>施工人员通道应铺设50厚以上的碎石(或卵石、石渣、砂子等材料)路面。
<1.3>生产加工场地及堆场的地面应铺设100厚混凝土硬化地面。 <1.4>所有硬地面应高于场地100以上或硬地边设置良好的排水沟。
<2>在主要施工道路加设活动铁围栏或活动铁板分隔施工范围与施工道路。在显眼地方张贴车速告示,并时速不应超过8 公里。
<3>钢管脚手架必须全部涂有防锈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要置在外立杆内侧,严禁竖挂、斜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清洗更换、保持整洁。 4、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
<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0.2米×0.3米,标牌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2>钢材堆放分款分批平稳堆于在木枋承托的地面上,减少与地面接触和受潮。短期内不使用的应加盖帆布。
<3>木材堆放必须用木枋承托,避免受潮或倾斜。露天存放且而短期内不使用的应加盖帆布。
<4>水泥、白灰等粉状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在干爽的室内仓库。仓库要有足够木枋承托,再用夹板铺面,堆放高度<2m。结构胶及油漆等一般外面包有保护胶纸,存放时应保留保护胶纸原板。
<5>管材存放应分类存放,堆放高度<2m,两边沿着管材底部头、中、尾处应放置混凝土楔,防止管材倾泻。
<6>脚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类平堆,并用方木垫好,高度<2m。
<7>瓷砖必须分类分批分型号并保留原有的保护胶纸存放在室内仓库,堆放高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仓库要有充足照明并保持干爽。
<8>门窗锁、门窗铰链、拉手、龙头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锈且价值较高,必须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仓库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和专人看管。
<9>坐厕、浴缸、面盆、等洁具应分类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
<10>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存放,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位置应远离火源,不得置于高压线下,库内照明应选用防爆灯具,库外摆放灭火筒,并张贴危险品使用许可证。
5、办公生活设施
<1>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
<2>在建工程不应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现场应设置集体宿舍,宿舍需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
<3>宿舍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宿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墙上。宿舍内应设置2米×0.8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两床之间通道宽度应保持在1.2米以上。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严禁在职工暂舍内打通铺。
<4>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6、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施工防扰民措施,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组织施工,创建绿色环保工地。
<2>当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优先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3>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可设置建筑垃圾槽统一收集。垃圾槽设置范围一般均穿越各层楼板,到底层则伸至楼外宽度应为4.5m 以便工具车能及时清理。堆放高度最高处不能超过2 米,门边高度应低于0.5 米。亦可采用定型组合式有盖垃圾槽。
<4>场地内应设排水沟、集水坑、沉淀池,可为砖砌或混凝土浇筑。所有的生活和施工污水、雨水必须经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5>在居民区内施工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得到环保部门批准。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建筑垃圾。严禁在强风下拆除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干燥季节应采用淋水湿润等方式控制扬尘。
<7>在约定时间内拆除施工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四周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7、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管理
<1>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报监理公司备案。
<2>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时要穿戴“三白”(白色工作帽、白色工作服、白色口罩),严禁穿拖鞋,保持个人卫生。食堂垃圾应装在专门容器或专用塑料袋内,实行封闭管理。
<3>工地必须供应达到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设有保温容器,定点设置,茶具要消毒,严禁作业人员喝生水。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4>生活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男女厕所并挂牌。厕所内墙应贴瓷砖,地面要硬化,厕所外墙要抹灰刷白,留有通气孔,夜间有照明,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厕所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5>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6>在居民区施工时应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及时处理,严禁将垃圾到处抛洒。 <7>施工作业区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并挂置标牌。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划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动火区与易燃易爆库房应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动火区不得置于高压线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2>施工现场木质品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和60w以上的白炽灯。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配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总、分配电箱内均应贴上电路图。配电箱外要上锁,并应标明负责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
<5>起重装置必须根据相关工作安全守则要求进行作业。吊运松散材料例如石块、砖瓦、散装水泥或其它材料,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吊斗或吊笼;气焊用乙炔瓶及氧气瓶,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专用吊笼进行吊运。
<6>现场常用机械设备应设立操作告示牌,提醒操作工人随时注意安全操作守则。
<7>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围栏。
<9>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
(三)现场统一标识设计 1、现场大门形象及文化墙
规格:大门宽宜为6-8m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大门左侧立柱高度为6m 大门右侧立柱高度为5.2m
工艺:内为钢结构骨架,外为亚光喷涂铝板。 大门立柱logo及文字为丝网印刷、热转印。 色值:绿色:C90 M65 Y70 K25 橙色:C0 M60 Y100 K0 珍珠白色:C5 M5 Y5 K0
2、旗杆
旗杆制作要求,材质为不锈钢圆管,上部为不锈钢空心球,旗杆高度8 -1 2m,国旗高于两侧0.6m,悬挂2号或3号标准旗。
旗帜规格:
2号旗帜(2400mm×1600mm);3号旗帜(1920mm×1280mm);工艺:丝网印刷、热转
印;底座材质:石材(颜色:将军红)。
3、施工墙体宣传
规格:宜3m×3m或根据现场外架体情况而定;材质:金属板;工艺:喷绘
现场围墙围样式设计第一种为实体墙,第二、三种为彩板墙。
方式为每三块喷涂一个标识及集团简称结合市容环境及现场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
规格:宜 3 m x3m 或根据现场外架体情况而定材质: 金属板工艺:丝网印刷、热转印
4、塔吊标语
规格:根据塔式起重机具体型号而定材质:金属板工艺:喷绘
(四)临时设施设计 1、双层活动板房
3K×14K(7间)基础图
注:室内地面应比基础高出50mm
M:B820XH2000复合板单开门 C:B1740XH925铝合金推拉窗
2、单层活动板房
3、临时设施做法:
(1)单、双层彩板保温活动房
1)外墙体采用80mm厚彩钢板,内夹防火岩棉。 2)内墙体采用80mm厚彩钢板,内夹防火岩棉。 3)梁、柱、彩板连接全部采用螺栓连接。 4)屋顶盖120mm厚彩钢板。
5)宿舍区域内按照规定配置干粉型灭火器。 6)首层水泥砂浆压光地面。 7)二层地面压型钢板铺地板革
8)伙房、厕所及浴室等为单层搭设,地面为水泥压光。
(2)室内电气做法
1)室内电气线路均采用BV塑铜线穿PVC阻燃管(线槽)沿顶棚及墙面明敷设,过墙处加穿套管防护。接线处设分线盒,灯口采用磁螺坐式灯口。
2)宿舍内用电线路单独敷设,照明采用36V低压灯具,灯具功率不大于60W,灯具距离地面高度为2.4m。 (3)临建使用说明和防火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强化落实建筑施工消防技术规范,本着谁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各项措施的实施和落实。
2)实行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建立健全区域防火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3)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消防教育(“括民工进行防火教育、宣传、消防知识等)使每个参建职工都要熟知“三懂三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遵守事先审批制度,配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演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齐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布局合理、专人负责、定期保养,遇警时有效使用。
5)积极组织和布置专项消防检查,搞好自检自改,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检查、监督和整改。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设立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4)建筑材料及构件说明
本临建工程所采用材料及构配件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主体骨架:采用单层钢结构作为二层的承重,设计载荷为150kg/m2。 2)墙体采用75mm彩钢岩棉保温板,内外墙板采用通常竖向安装,由上、中、下三点连接,每点连接间距小于3m,墙板可承受侧向压力120kg/m2,而变形小于L/250。
3)屋面采用75mm彩钢瓦,跨度小于6m,屋面承受载荷为80kg/m2。
以上主体经过整体的有机组合,经过螺栓、自攻钉、拉钉的连接,使整体结构可达到如下技术性能:
A:抗震强度7级。 B:基本风压70Kg/m。 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一)一般要求 1、一般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2>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施工用地区域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
<3>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3.1>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3.2>安全纪律牌。 <3.3>防火须知牌。
<3.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3.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3.6>施工总平面图。
<3.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4>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2、成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1)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1. 施工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工长、安全员、器材员。
2. 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的统一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3. 由文明施工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现场文明施工制度、考核及奖惩。 (2)文明施工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 现场道路、围档及现场、物料、操作面“三清” 器材内业资料管理 架体、“三宝四口”防护 施工用电 中小型机具管理及搅拌区 安全内业资料 劳务人员协调 治安防火管理 办公、生活设施及区域管理 占道、排水、前期准备外围协调 现场“五牌一图”、“三栏”等宣传形式 项目建家及施工不扰民 现场保健急救 施工部位、计划、进度、统计 各种签证报表、施工图管理 成品保护措施 安全员 安全员 项目责任人 器材员 器材员 器材员 安全员 施工工长 施工工长
技术内业资料 QSE贯标 组织文明施工检查、汇总、讲评 (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教育制度:深入广泛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工地达标活动的教育,提高全员文明施工积极性、主动性,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提高思想认识,使职工养成保护建筑物品、爱护建筑物品、人人遵守施工秩序的良好习惯。
<2>责任区制度:把现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单位、总包和劳务队伍责任人,并挂牌明示。
<3>定期检查制:定期每周一次、不定期(阶段性抽查)由分公司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文明施工检查,并评定、汇总、建档,查出的问题立项、整改,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
<4>奖罚制度:对文明施工做出贡献的人员、单位给予奖励;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给项目造成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的人员、单位给予处罚;奖励、处罚由项目额定、实施。 3、环境保护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2>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3>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5>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
项目经理
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7>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4、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1>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医务设施。在办公室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2>承包人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3>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 <4>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的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5>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二)施工工地边界设置 1、一般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边界应以不妨碍交通和人、车通行为原则,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护设施,必须保持围护设施完好、整洁,必须保持施工现场与外界的有效隔离。严禁无围护施工,严禁使用污损围护。
<2>连续封闭的围护设施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凡在人流密集、繁华商业街施工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2.2>施工工期大于30d的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2.3>交通半开放的占路施工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围挡封闭。 <2.4>施工工期小于30d的道路管线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
<2.5>其他建(构)筑物清洗、涂刷,道路养护、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等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
<3>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应按规定安装出入门,出入门宜设置门禁设施。 <4>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应按规定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替代
可移动式出入门。 2、围挡
<1>一般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不应低于2m,重点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不应小于2.5m。
<2>拆除工程应在其拆除区域的外围边界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高度按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单体建(构)筑物拆除的,应在其单体建(构)筑物的外围设置封闭围挡。 <2.2>市区拆迁基地的拆除工程,应根据动迁进度和拆除施工相关规范、规定,具备设置围挡封闭条件的,应在其外围设置封闭围挡;凡实施作业的区域应设立封闭围挡。
<2.3>郊区的城镇区域、商业繁华区域、人口密集区域的拆除工程,其围挡设置,按照市区拆除工程的围挡要求执行。
<3>围挡应采用彩钢夹芯板、砌体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围挡材料应满足硬度和耐燃性要求。拆房工程围挡宜采用彩钢板等轻型硬质材料。
<4>用板材作围挡时,宜使用双层夹心彩钢板或具有相应硬度的板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采用连续固定式基础时,板材支撑立杆应插入基础的底部,立杆间距不应大于3m,横杆位于立杆的中部,并用扣件紧固,确保牢固稳定。
<4.2>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基础墩时,基础基座底宽不应小于0.6m,上宽不应小于0.3m,高不应小于0.5m。砖砌基础应与地面粘结牢固;移动式基础,宜采用预制基础墩。
<5>采用砖墙作围挡的,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24m,严禁使用粘土砖砌筑(陈旧粘土砖利用除外),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砖砌墙体或裙基所用砌筑和表面抹平砂浆,应当使用商品预拌砂浆。
<6>围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外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围挡的稳固度,应满足抗8级以上风力。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维护围挡,及时清理围挡上张贴、涂写等各类小广告,确保围挡清洁、完好。
<7>重点区域临街围挡宜结合环境选用仿古、园林造型、灯光、墙面绘画等点缀措施。
<8>占用道路施工的围挡应在道路交叉路口视距5m范围内,设置具有挺直刚度的金属网板围挡,确保路口围挡不遮挡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以保证交通通行安全。5m视距的围挡范围内严禁堆放各类物品。围挡前应设置交通导向标志,路口施工时应指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
<9>围挡外侧5m范围内应保持清洁。围挡内侧1m范围内严禁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严禁将围挡用作挡土墙或将各类设施设备作围挡支撑。
<10>围挡外立面符合设置广告要求时,公益性广告与商业性广告设置面积应各不超过围挡外立面总面积20%。
<11>重点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实行交通半开放的道路、管线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3、定型化施工路栏
<1>公路工程,非重点区域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和城市道路工程,以及其他施工工期不大于30d的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设置。
<2>定型化施工路栏分为长度为1.8m平直式、长度为1.8m对称折叠式和长度为0.9m平直式三种类型,高度均为1.2m。定型化施工路栏应用金属型材和玻璃钢栏板制作,正面或背面应满足抗风力强度5级以上;金属架应涂刷黄黑色相间警示漆,圆形金属分隔撑档应粘贴反光膜;玻璃钢栏板为淡黄色。
<3>重点区域内,施工工期不大于30d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对建(构)筑物实施涂装刷新或清洗施工作业等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设置。
<4>定型化施工路栏应连续封闭围护,施工路栏之间连接紧扣牢固,安放整齐划一、垂直平整,并保持整洁、无破损。
<5>在保持交通通行的城市道路上,需开启或提升窨井盖进行作业时,其作业区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折叠式施工路栏设置。
<6>定型化施工路栏设置应将路栏底座长边段面向施工作业区,定型化施工路栏与施工区需要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
<7>建设工程需在围挡外实施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时,应在施工边界增加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连续封闭围护。
<8>定型化施工路栏板面应设置在路栏底座短边段的一侧位置,路栏板面应印制
施工单位名称,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与本单位名称不相符的施工路栏。
<9>作业区域边界应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全封闭围护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应放置在围护范围之内。
<10>在道路施工未采用临时通行措施或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撤除定型化施工路栏。 <11>重点区域内,道路管线施工应实行“开挖一路段、敷设一路段、修复一路段”的施工方法,不得跨越路段或全线同时开挖作业。 (三)脚手架设置
<1>凡高度大于2m的临空作业面,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不得以脚手架立杆替作围挡支撑,落地脚手架首步(排)通道底板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
<2>脚手架的立杆、顶撑、横杆、斜撑等各类杆件、扣件应选用金属管材、金属扣件配套搭设,毛竹和金属杆件不得混合搭设。
<3>除符合国家标准的钛镍合金类脚手架金属杆件外,金属脚手架杆件应采取防锈措施。
<4>脚手架施工通道底板必须实施三步(排)一隔离,隔离步(排)必须采用阻燃或金属材料制成的通道底板。
<5>重点区域内,脚手架面向道路、街坊的一侧,其横楞和扦杆凸出外立面的长度应控制在0.1m至0.2m之间,并确保外立面各横楞和扦杆凸出长度相一致。
<6>拆除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脚手架应按标准进行搭设,凡脚手架搭设与高压线半径距离不大于5m时,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搭设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建设单位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对高压线采取保护措施。
<7>拆除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搭设脚手架临近高压线半径距离不大于5m一侧的建筑立面,宜使用毛竹脚手架,并形成体系;其他立面应使用钢管脚手架体系。
<8>脚手架立杆搭设应避开人、车(含非机动车)通行的弄口、路口。在人行道上搭设时,应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9>既有建筑改造、修缮过程中,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个别多层住宅修缮工程因特殊原因,确需搭设毛竹脚手架施工的,须经房管部门审核同意。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原有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
<10>落地型、作业层外挑型、提升式锚固型、悬挂型脚手架的最底层通道底板应
选用阻燃、不漏尘的板材铺设,邻墙通道底板边沿与墙面的间隙、通道地板的缝隙不应大于0.1m。最底层通道底板禁止铺设漏尘板材。提升式锚固型脚手架底层的通道底板应设置升降时架体可折起的翻板,架体底层脚手板在升降和正常使用时与墙面间隙不应大于0.1m。
<11>框架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栏以及高架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桥板面施工的临边防护栏,应使用金属杆件搭设,禁止使用竹、木等其他材料搭设。
<12>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半年一次。 (四)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
<1>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外立面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封闭围护或包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相关标准和规定。 <1.2>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应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光反射控制、毒性控制、抗风荷载强度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2>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时,应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其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不小于1.5m。
<3>脚手架外立面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围护,高度大于30m时,施工单位应实施论证验算,确保脚手架支撑体系和拉接强度满足安全要求。
<4>框架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围护构架的外侧、高架道路、桥梁工程的作业面所涉及的脚手架外侧临边,应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
<5>重点区域内搭设落地脚手架的,其离地高度不大于30m的外围,必须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围护。
<6>施工单位应负责对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定期进行检查、清洗、维修和更换,重点区域应每季一次、一般区域应半年一次,确保其整洁、无破损,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6.1>实施拆下清洗时,施工单位在拆下污损网或网布过程中,应同步安装相同网或网布,确保脚手架始终满足封闭要求,并做好清洗和更换记录。
<6.2>文明施工专管员应每天、项目部应每周、施工企业应每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严禁使用彩条布以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塑制材料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护或围挡。
(五)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
<1>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或异地安置的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出入门,出入门应采用平移或向内开启式方式;施工工地应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门。
<2>出入门总宽度不应小于5m(房屋修缮工程出入门总宽度宜不小于2.5m),总高度应小于围挡高度0.2m,其上边沿应和围挡顶部保持平齐。
<3>出入门应采用金属板材和金属型材作实体式制作,并符合强度要求。出入门制作不得采用敞口式或栏栅式。
<4>出入门与围挡结合处应砌筑门墩,其高度应高出围挡不小于0.2m,并与围挡紧密连接;门墩应使用商品预拌砂浆进行砌筑和粉刷。
<5>出入门应保持清洁、无锈痕、无破损和开启障碍,其外侧应书写施工单位名称,并可同时绘制企业标识或标志。
<6>出入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总面积不宜小于4m2,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悬挂管理制度,建立来(访)客登记台帐和车辆进出登记台账。
<7>重点区域各出入门内侧门卫室应设视频监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应确保24小时有效工作,并保持视频的日常监视记录。临近通行道路的,应在门墩上方设置警示灯。
<8>出入门前或内侧若设置旗杆时,应设置不少于3根并为奇数的防锈蚀性金属旗杆。居中的旗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专用旗杆,应高于其他旗杆0.5m。旗杆基础应设置坚固的旗台,并应设置旗杆防护设施。
<9>出入门内侧应规范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各图牌内径尺寸高度宜为1.2m、宽度宜为0.8m,外径下沿离地高度宜为0.8m。
<10>图牌框架及其支撑构件均应采用防锈蚀性强的金属材料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图牌应连续排列。
<11>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的占路施工工地,其出入口应设置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并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为移动式出入门,严禁在交通通行道路上设置出入口。
(六)施工铭牌设置
<1>设置围挡的工地,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m、离地距离0.7m(重点区域1.2m)处,应设置外径高1.2m、宽1.8m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宜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2>道路管线综合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8m、高1.2m,管线单项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2m、高1m,其边宽均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3>设置定型化施工路栏的工地,应在各施工路段的两端设置可移动式施工铭牌,其底部搁置高度为离地0.5m,版面搁置斜角均为60度,铭牌搁置架应使用金属杆件制作,确保稳固,满足施工铭牌搁置时整体抗风力应达到7级以上。
<4>抢修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m、高0.8m,其边宽均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其支撑体系为直立式金属构架。
<5>拆除工程施工铭牌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m、离地距离0.7m(重点区域1.2m)处,应设置外径尺寸宽1m、高0.8m,其边宽均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挂放在围挡上。
<6>拆除工程设置围挡封闭时,因特殊原因在出入口未设置门墩的,其施工铭牌的挂置应以围挡与出入口交界处为边界,横向距离该边界1m、离地距离0.7m(重点区域1.2m)处,施工铭牌制作要求按照7.0.5执行。
<7>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铭牌应挂放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m、离地距离0.7m(重点区域1.2m)处,其外径尺寸宽1m、高0.8m,其边宽均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七)防护性棚架设置
<1>施工工地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防护棚架: <1.1>施工立面紧邻街坊、人行通道或车行通道。 <1.2>搭设的脚手架需要占用人行或车行通道的。
<1.3>距离各类施工脚手架不小于1m且不大于3m的安全通道上方。 <1.4>在塔机平衡臂、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以内的人、车通道上方。
<2>防护棚架搭设选用的材料应按本方案脚手架搭设要求执行。防护棚架的立杆
选址严禁妨碍人、车通行。
<3>防护棚架的棚顶离地高度不应小于3m,棚顶应设置二层,二层棚顶之间的间隔高度不应小于0.8m;上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确保防护安全和无粉尘、杂物坠落。
<4>防护架搭设需要局部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应在防护架离地2m及以下立杆部位用板材作全封闭,其外露板面应确保挺直、平整、光滑,并涂刷警示漆。
<5>重点区域内,在人行通道上搭设防护棚架时,棚架内的顶部及两侧立杆间,均应选用板材作全封闭,确保板面挺直、平整、光滑,同时应在板材上涂刷警示漆。
<6>防护棚架首层棚顶以上部位的两端口及沿边口,应选用耐腐蚀的板材予以全封闭,板材高度应超过顶层防护棚架平面不小于0.7m,板材封闭应设置牢固,并涂刷保护材料,其外露板面宜涂刷警示漆。
<7>占路搭设防护棚架、防护架或脚手架等,过道门洞的高度、宽度应当满足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要求。设置横跨道路的棚架下沿距地面不得小于5.2m,在沿街建筑物上向人行道延伸物体的,物体下沿距地面不得小于2.5m,通道内棚架支撑中的横向或斜向杆件和物体超出支撑立面不应大于0.2m。
<8>工地建筑物紧邻高压线安全距离,或者施工塔机起重臂旋转半径距离临近高压线的,应按规定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防护架严禁使用金属杆件。
<9>施工塔机平衡臂旋转半径直接悬于工地邻近街坊、人行道路上空时,应设置棚顶为两层以上的防护棚架,棚顶之间的间隔高度不小于0.8m。上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小于0.05m厚、涂有防火材料、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防护安全和无粉尘、杂物坠落。
<10>塔机起重臂超越围挡的,宜在围挡外设置防护性棚架,或设置机械限位控制。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机起重臂旋转半径内会形成相互碰撞,应对塔机安装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智能化防碰撞自控装置。 (八)临时通行道路设置
<1>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时,应遵守交通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妥相关审批手续,按规范设置临时通行道路。临时通道的通行和道路排水,不得低于原道路的通行和排水条件。应自觉遵守经许可的施工区域和工期,不得擅自占路、超越许可的区域和工期。
<2>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并对车辆和行人出入通行有影响的,应按规定设置临时通行道路,并符合下列要求:
<2.1>在里弄、学校和沿路房屋前的出入处,应设置临时车辆和行人通道。横穿道路的沟槽应当设置满足交通运行的设施。
<2.2>临时通行道路遭受损坏影响到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临时道路的路况满足交通运行的条件。
<2.3>临时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应避让交通高峰时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的道路施工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2.4>掘路施工机械、工具、材料,以及挖出的土方、旧料等的停靠、堆放,均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以及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并符合环保要求。
<3>占用人行道施工时,在邻近商业、企业、办公楼或居民住宅等出入门的一侧,应搭设有临边安全围护的行人通道,行人通道应坚固、平整、连续,并符合下列要求:
<3.1>临时占用人行道施工的,应为沿线单位和居民的出行设置专用的临时行人通道。
<3.2>管线工程施工应当设置临时跨槽通道,通道宜采用钢板、型钢等材料制作,并确保安全、坚固、平整。通道表层应无坑洼、有防滑措施,表层相邻垂直落差不得大于0.03m。
<3.3>临时行人通道上不得有妨碍行人安全的障碍或空缺,临边一侧应设置1.2m高度的安全围栏,并有交通导向和安全警示牌,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
<4>在城市道路上开挖沟坑或管线沟槽,当日不能修复且需要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施工单位必须实施钢板覆平路面措施,严禁沟坑槽裸露或钢板凸翘伤害车辆和行人。
<5>沟槽(坑)开挖宽度大于0.8m时,覆盖钢板下端应釆用金属型材作支撑加固。支撑加固方案应经过安全性论证,并应报建设单位认可。
<6>覆盖道路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03m。钢板及选用的金属坡架,其各沿边应实施打磨处理,无锐角和毛刺,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安全。
<7>需提升道路上各类管线窨井盖,或铲刨路面致窨井盖凸出路面大于0.03m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在凸出的窨井盖周边铺设宽度不小于0.5m的沥青混凝土或高标号快凝水泥砂浆斜坡,并确保路面通行基本平稳。
(九)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
<1>占路施工工程,应按规定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点或路段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车辆禁行或限速、车辆导流、行人导流等警示标志(牌)灯。警示标志应设置在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醒目处,并应顺车流方向从上游开始布置。
<2>在每个占路施工路段两端的围挡或施工路栏端点上,施工单位应安置夜间通行警示灯或具有夜间反光功能的警示设施。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的,应在通行道路一侧增设警示灯,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3>占路施工搭设防护棚架、防护架或脚手架时,施工单位应在其搭设物的两端,以及行人和车辆通道醒目处设置安全通行、防火等警示标志。
<4>占路施工搭设防护棚架、防护架或脚手架等,应挂设明确限高、限宽或限速的标志、标牌,标志、标牌的选用、制作和挂放应符合门的相关规定。
<5>施工使用的各类交通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部门相关法规或规定,并保持稳固,确保抗风力达到7级以上。
<6>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各类车辆实施移动作业时,作业车辆后部上方醒目处应悬挂采用LED显示的移动性施工标志牌。车辆驾驶人在行驶或变换车道时均应减速慢行。
<7>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各类标志和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日常安全。 <8>重点区域占用道路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昼夜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在交通繁忙路口施工,施工单位应派人或委托交通协管人员协助交通指挥,引导行人或车辆安全通行,确保路口通行畅通。
<9>占路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实施上下道工序施工更替时,上道工序完工的施工单位,不得在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前拆除各类警示标志以及围挡和施工路栏。
<10>占路施工工程,在施工现场未实施交付验收,投入使用前不得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以及施工铭牌和各类警示标志。
<11>占路施工工程施工完毕交付验收后,应迅速清除障碍,消除安全隐患,其障碍和设施的撤除应从施工区的末端逆车流方向实施,确保撤除安全。 (十)办公(生活)区设置 1、一般规定
<1>搭建或租赁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时,应符合《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
(DGJ08-114)的规定。临时用房应使用砖墙房或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临时用房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等要求。底层办公(生活)区内地面基础应压实,应采用素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硬化地面,厚度应大于0.05m。
<2>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应设置符合通风要求的开启窗,窗户开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搭设单层临时用房,其檐口高度不应小于2.8m,搭设三层及以上临时房,应按规定报审。临时用房搭设完工后,应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靠近江、河或沿海搭设的临时用房应用砖墙房或集装箱房,采用彩钢板时应经过专家论证。临时用房临近各堤防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禁止使用竹、油毡等易燃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屋顶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瓦。
<5>办公区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居民投诉接待室,办公(生活)区应设置食堂(饭厅)、淋浴间、厕所,设置饮水点、盥洗池、密闭式垃圾容器等生活用设施。办公(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
<6>工地内设置办公(生活)区的,应用分隔围挡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分隔围挡可采用砌体、板材、栏栅、网板等坚固美观材料。
<7>办公区应明确参建单位、相关部门的房室,在房室门框上应挂置名称标牌,标牌要求美观、大方,标牌外径尺寸宜长0.3m、宽0.1m,字体应符合国家要求。
<8>办公(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设网络供电,应有完善的漏电接零或接地保护,所有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应按规范规定固定设置。 2、食堂
<1>施工工地在现场或异地开设食堂时,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禁采购或供应过期、变质食品。施工单位采用外卖供餐时,应与持有注明外送业务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签订合同,并由其实施供餐服务。
<2>食堂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食堂应设置备餐间,并安装纱门、纱窗。
<2.2>食堂应设置蔬菜、水产、禽肉、餐用具四类清洗池,另设一个工具清洗池。 <2.3>食堂厨房制作台、灶台、备餐台面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3>厨房间和备餐间周边墙面应铺贴瓷砖,瓷砖高度不小于2m,地面应作防滑处
理,并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
<4>食堂应设置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四级漏电开关和三路220V漏电开关。
<5>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池内径不应小于长1.5m、宽0.4m、深0.8m,隔油池内应分隔成三仓,分隔壁厚度不应小于0.1m,第一仓的分隔壁底部向上0.5m、第二仓的分隔壁底部向上0.3m处安装直径为0.1m的管道,第三仓外侧面底部向上0.2m处安装0.1m的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隔油池盖板宜用钢板制作。
<6>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出口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宿舍
<1>宿舍区域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干净,道路畅通,职工宿舍区域内应配置晾晒衣物的场所和设施。
<2>员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应小于2.7m;重点区域内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5m2,一般区域内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4m2。
<3>严禁在建筑物内地下室安排人员住宿,严禁非本工地工作人员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宿,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住宿人员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电饭煲、电炒锅。严禁宿舍内设置通铺。
<4>宿舍内每人应配置一张标准单人床、一个储物柜和生活用品专柜。在宿舍内配置桌凳、脸盆架、清扫工具、电灯(节能灯)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并配置电扇或空凋等降温保暖设备。
<5>宿舍应确保窗明、地净、生活物品堆放整齐,宿舍应落实卫生责任人,应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轮流值班清扫制度,并将工地宿舍管理一览表张贴在墙上。 4、浴室
<1>浴室面积应至少满足4人同时淋浴和更衣的需求,地面应作防滑处理,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间应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照明、通风良好。更衣间应设置挂衣架、橱柜、櫈子等,并使用防水电器。
<2>淋浴室面积不应小于2m2/人,更衣室面积不应小于1m2/人。淋浴间实砖墙壁应瓷砖贴面,地面应全部采用防滑地砖。淋浴间应设置至少一扇百叶式窗户和排风电
器,确保通风良好。
<3>淋浴间的入口处门外应设置遮挡墙或遮挡板,在严寒季节入口处应设有防寒措施。淋浴间应保证排水畅通,室内排水与室外排水系统相连。
<4>浴室内更衣间应设置衣架或衣柜,应设置长凳。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5>浴室应设置满足照明和热水供应的安全电器,热能电器宜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照明灯具应符合防水、防爆标准要求。 5、厕所
<1>厕所应按标准房规定搭建,满足通风和采光,配置照明电器。厕所内应安装节能型冲水设备,保证水量供应。厕所蹲位不应小于1m2/人,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隔墙或隔板。
<2>厕所内墙面应铺设面砖,高度不小于1.5m(钢板房除外),便池应采用面砖或金属板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小于1.5m。便漕应采用面砖或金属板等材料饰面。
<3>办公(生活)区设置的厕所,应同步设置符合专项标准的化粪池,厕所排污管道应连接化粪池,并按规定委托相关环卫单位定时清理化粪池。严禁将厕所冲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内。 6、施工区域设置
<1>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各类区域。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和设置应合理有序。现场区域内应包括临时设施区、场内道路区、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定点放置区、材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区或仓库、总电源和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各区域应设明显的标牌,以及相关警示标志。
<1.2>施工现场堆放的各类建材物资,应分别按规定的区域或位置实施分类堆放,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物品标志牌。
<1.3>堆放物品的方式应按物品的种类分别堆放,堆放应整齐有序,稳定牢固,物品堆叠高度不应大于1.6m。圆形物品塔型堆叠时,不应大于四层,最底层外围应加垫块垫稳。
<1.4>各类建材物品每垛堆放的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m,垛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m,垛与梁、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主要通道的宽
度不应小于2m。
<2>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的道路及场地应作硬化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的道路及场地,应事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的总体设计,确定各区域的边界和相对平面标高及排水设施,并在实地进行放样和组织实施。
<2.2>重点区域的建筑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通道应用0.05m~0.1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生产加工场地用0.15m厚的C20及以上混凝土硬化,办公生活区场地用0.1m~0.12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
<2.3>车辆通行道路以外的其它场地和一般区域的建筑施工、办公场地,可采用混凝土或铺砖等其他硬化方式处理,宜优先使用能回收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生产加工场地、堆场场地应用0.1m~0.15m厚的C20及以上混凝土。
<2.4>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采用混凝土铺设,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工地出入门门口及连接社会道路与施工现场的通道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0.2m、标号不应小于C20,宽度不应小于门墩与门墩外径距离。
<2.5>场内硬地坪应保持基本平整。凡各类场地未按规定实施硬化处理的,不得施工。
<3>采用围挡的施工工地,其车辆和人员通行道路两侧、深基坑工程作业面沿边,应采用金属型材设置防护围栏,并涂刷警示漆。
<4>高层作业区以及道路管线工程施工现场应选用封盖型便桶式厕所或标准型移动厕所作临时厕所。设置封盖型便桶式临时厕所,应搭设相应棚室。临时厕所内外应做好保洁工作。
<5>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撤出工程现场前应清运所有机械设备和各类物品、清除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和杂物、拆除各类临房和设施(租赁房屋除外)、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确保撤离场地的平整和清洁。 (十一)工地防火控制
<1>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
<2>施工现场应明确设置动火作业区、竹木材料堆放区、氧气乙炔库房、木工房、
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办公区、生活区等,上述区域均应配备相应的、有效的消防器材。
<3>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和禁烟禁火标志。应落实高层施工作业区临时消防水源,应设置固定吸烟点并配备灭火器材,应认真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堆放、发放、使用和清理工作。严禁现场人员随处吸烟、流动吸烟或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
<5>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场地、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6>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7>实施焊接、切割作业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时应事先清除周边的可燃物,明确专人监管,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置明火遮蔽设施。
<8>焊接、切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8.1>电、气焊和切割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易燃材料不应小于10m,距离易爆物品不应小于20m。
<8.2>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设置火星接收盘,防止火星喷溅,并应指定专人配备消防器材在现场监护。
<9>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须经过含有消防内容的专项安全培训,并应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0>办公(生活)区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10.1>办公区每层、每100m2应设置一组(2具)灭火器。 <10.2>生活区每层、每100m2应设置一组(2具)灭火器。 <10.3>生活区厨房每50m2应设置一组(2具)灭火器。 <10.4>办公资料室每50m2应设置一组(2具)灭火器。 (十二)工地排水系统设置
<1>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列入临时设施的设计方案,排水系统应确保雨污水分流、疏通便利和排水畅通,确保场地无积水。
<2>设置围挡的施工工地(拆除、修缮工程除外),应在各出入门口内侧,在离门
口沿线不小于0.3m处设置横向型通长排水槽一条,并连接设置与横向型通长排水槽垂直的、平行间距不小于4m的纵向型排水槽两条,用于车辆日常冲洗,排水槽应与工地内排水系统连接。车辆冲洗排水槽设置应符合宽不小于0.3m、深不小于0.3m,其表面应用商品预拌砂浆抹平压光,槽口应采用强承载力金属网板加盖。
<3>设置围挡的施工工地(拆除、修缮工程除外),重点区域内所有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或人工冲洗装置,采用自动冲洗或人工冲洗方式。一般区域主要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冲洗排水槽,可实施人工冲洗。车辆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3.1>施工工地应对驶出工地车辆的冲洗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和记录,冲洗装置处宜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3.2>冲洗排水槽底部应有3曤~5曤的向三级沉淀池内排水的倾斜坡度,确保冲洗水应经排水槽回流入三级沉淀池内,形成冲洗水循环重复使用。
<4>施工现场围挡内侧、基坑四周、主要交通道路两侧、脚手架基础四周、塔吊基础四周均应按规定设置排水槽,并连通工地排水系统。
<5>设置围挡的工地(修缮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管线工程、拆除工程除外),应设置具有三级沉淀功能的沉淀池,沉淀池底板应使用商品混凝土。沉淀池的外径尺寸长不应小于5.5m、宽不应小于3m、深不应小于2.5m,上沿口应离地面高度不大于0.5m,池壁和三级沉淀隔离壁厚度不小于0.2m,底板厚度不应小于0.2m。设置围挡的占路工地,其沉淀池设置的外径尺寸可适当减小,但应满足排水量需要。沉淀池四周应设置围挡,沉淀池表面应罩金属网片。
<6>重点区域工程围挡内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0m2、一般区域工程围挡内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0m2的房屋建筑工地、非占路其他工地,应设置不小于2个沉淀池。沉淀池布置可结合施工现场出入口布置,也可根据施工区域布置,沉淀池应与工地排水系统和市政管网连接。
<7>沉淀池中,第一级工地废水进入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30%,第二级沉淀过滤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20%,第三级清水循环利用(或清水排放)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50%。隔离壁上溢水口和第三级清水排放口的溢水线高度应取值于排水管槽中心线的相等高度(第二级或第三级使用水泵的除外),清水排放口排水管应与市政排水管相连接。
<8>重点区域内工地设置的沉淀池,应安装循环水利用动力装置,凡冲洗车辆、
路面用水,应循环使用沉淀池清水。一般区域工地参照执行。
<9>修缮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效保护原排水系统,施工现场不得有积水。当施工中损坏了原排水系统时,应选用设置满足排水需要的标准集水井或简易集水井。
<10>重点区域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区域的低洼处开挖集水井,配置能满足排水量需要的排水泵。在拆除施工方案中,制定汛期及强降雨天气时工地内排水预案,并向所在区(县)拆房管理部门备案。
<11>施工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管槽、窨井、集水井和沉淀池内的存积物进行清理,重点区域每10d一次、一般区域每月一次。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员应定时检查督促。严禁将泥浆或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 (十三)卫生防疫
<1>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要制定除“四害”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配置足量、有效的除“四害”器具,及时清除黑臭积水,定时喷洒和安放除“四害”药物。
<2>施工工地在现场或异地设置食堂时,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严格遵守“三白”、“四勤”的卫生管理规定。
<3>食物盛器应生熟分开,标记明显,每只品种留样数量不少于100g,保留48h,做好记录。食具、用具、饭菜票应严格消毒,不得现金销售。
<4>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对厕所内外及时冲刷、清理,定期喷洒药物消毒;确保厕所内便槽无积垢、无杂物、无异味,厕所内墙面瓷砖保持清洁。化粪池定期喷药、定期清理、经常疏通,防止粪便外溢。严禁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
<5>浴室应每天有专人打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浴室墙面、瓷砖应保持清洁,地面无积水。
<6>施工现场宜设医务室,并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等常用急救药品。
<7>工程量超过2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工程项目的医务室,应与当地一级甲等医院签订委托巡视门诊合同,工程量小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的工程项目,医务室应配备医务人员或急救人员。
<8>医务人员或急救人员应经卫生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做好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宣传,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饮食卫生的督促检查。
<9>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棚室,并配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饮水棚室和保温桶应落实专人管理,茶水工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日常清洁卫生。禁止使用公共饮水杯。
<10>生活(办公)区宜设置传染病隔离室。
<11>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应定点集中管理,设置垃圾箱房或隔离围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分类堆放,并由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十四)地下管线保护
<1>城市道路的挖掘、钻探、排管、升井等工程和城市道路两侧管线保护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到相关管线运行管理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组织施工单位、管线单位做好管线保护的安全交底,并提供各类管线资料。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按交底要求和管线资料,调查施工范围内及其周边地下管线分布状况、核准管位,并根据管线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有效的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加强日常巡查,协助落实管线保护措施。
<3>施工单位在距离原有地下管线半径不大于1m范围内实施施工作业时,严禁采用机械开挖。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施工时,应开挖样沟、样洞,派专人监护,并通知相关管线管理单位到现场确认。施工机械需在该地下管线上行走作业时,应采取敷设厚度不小于0.03m的钢板或厚度不小于0.1m的过道板等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
<4>管线施工单位实施非开挖穿越或顶管工程时,应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状况,制定管线保护措施,保证井位、穿越和顶管的最大孔面距与相邻管线的距离符合设计规范。施工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管线施工安全。
<5>在地下管线保护安全区域内实施打桩、盾构推进、桥梁架设等施工时,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5.1>编制保护管线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 <5.2>确定临界报警值;
<5.3>对重大危险源组织专家论证,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实施,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5.5>施工过程中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管线位移进行监测。
<6>施工中应采取措施对施工形成的燃气管线暴露部位实施安全包扎,防止该管线防腐层老化或损坏。当燃气管线穿越电力、电信、信息管线时,应对其做0.08m厚的全包封。当35kV直埋电力电缆穿越信息、电信管线时,应对其做好屏蔽保护。
<7>设置板桩保护的管线工程完工后,在拔桩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土体移动。按管线保护要求设置沉降监测点,当沉降变异累计超过警戒监测数值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报相关责任部门,待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8>施工过程中,各类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其途经的道路上有地下管线时应铺设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0.03m,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9>管线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建立地下管线保护应急预案,并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施工中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损坏管线事故,管线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抢修工作。
<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要封堵、断截原地下管线时,应事先提请建设单位按规定办妥相关报批手续。严禁擅自封堵、断截原地下管线。 (十五)施工环保控制 1、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扬尘、强眩光、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将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环保、便民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专项方案,经论证通过后实施。
<3>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的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地项目部应与社区和交警部门建立共建协议,遵守文明施工规定。 2、噪声控制
<1>围挡距离居民住宅小于5m或施工作业点距离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小于15m时,应采取增高围挡或在围挡上设置隔声屏障等降音措施,隔声屏障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设置隔音屏的围挡应重新进行抗风计算,满足抗风要求,并确保屏障设置结实、牢固。
<2>未经审批或备案的夜间作业,禁止施工。重点区域内,除抢修抢险施工、关系安全质量的深基坑开挖施工、不能中断的混凝土浇捣等特殊工序施工、避免白天交
通影响而实施的夜间管线施工的工地外,禁止夜间施工。
<3>高考、中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距离居民住宅和考场小于100m的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主动避免在此期间实施桩基、基坑开挖和连续浇捣混凝土施工,并应遵守停止施工规定。
<4>实施拆除作业和建材、设备、工具、模具传运堆放作业时,应使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运方式,严禁高空抛掷和重摔重放。
<5>获准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告示栏内张贴告示,并书面告知施工所在地居委会。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对确需使用易产生噪声的机具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6>重点区域实施工程桩施工时,严禁使用汽锤、油锤打入桩工艺,应采用压桩或钻孔灌注桩等低音性工艺施工。
<7>重点区域拆除建(构)筑物时,破损混凝土构件、基坑混凝土支撑,应采用液压剪刀钳或低音链条锯等低音机械设备和工艺实施拆除或切割等作业,禁止使用夯锤、气压镐头机械,严禁采用爆破拆除。
<8>重点区域内,应使用后方基地预制成型钢筋构件和预制成型模板实施现场直接装配。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扳直、切割、成型钢筋构件加工作业和钢(木、竹)模板加工及整修作业。
<9>重点区域内,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或设备。获准夜间施工的,施工过程中应对机械或设备增设有效的降噪措施。
<10>重点区域实施道路养护或道路管线施工时,必须采用覆罩法进行破损、挖掘硬质路面作业;各类路面破损机械必须置于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内操作,路面破损动力设备应采取降噪措施。严禁施工噪声扰民。
<11>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降噪和防尘效果,应满足离作业室1m隔声吸音效果降低20dB以上,离作业室2m其空气粉尘浓度应低于l0mg/m3,作业时外部空气粉尘浓度应与大气自然粉尘浓度基本持平。作业室外部保持整洁,警示标志醒目。
<12>夜间施工在离开居民区10m半径内边界处噪声源应小于55dB,10m半径外边界处噪声源应小于60dB。
<13>木加工以及其他高噪声加工作业的房舍,其四周均应全封闭,并应按规范设置门、窗。
<14>在噪音集中场所工作的人员应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
<15>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的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扬尘控制
<1>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或物料实施堆放、装卸、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等防扬尘措施。现场使用的水泥筒仓、砂浆干粉筒仓在材料进、出时,应采取有效控制扬尘措施。
<2>在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建材;在施工现场切割、加工易扬尘建材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搅拌砂浆、混凝土作业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道路管线工程施工,应每日做到工完场清。各类工程的生活垃圾应分有机类和无机类分别装入各相应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严禁乱装乱倒。
<4>实施拆除建(构)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刨铲破旧路面作业时,应对作业面采用高压喷射水雾或洒水方式实施扬尘控制。风力大于5级时,应停止室外建(构)筑物拆除和清除作业。
<5>工地内留用的渣土、场地内的裸土,应采取播撒草籽简易绿化、覆罩防尘纱网或新型固封工艺等措施。开挖管线的出土,应日出日清。拆房工程建筑垃圾24h内不能清运完毕时,应采取遮盖措施。各类工地内留用的、无法及时清运的建筑渣土,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或施工路栏高度,渣土堆放的底部边沿到围挡的距离不应小于1m。
<6>工地实施建筑垃圾装运时,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严禁超过车辆箱体上沿口,装载后应闭平箱盖外运;严禁运输车辆未经冲洗或车辆带泥、挂泥驶出工地。
<7>清扫门前责任区或工地内场地时,应在喷洒水后进行。清扫门前责任区或工地内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7.1>有专人负责清扫;
<7.2>在实施机械喷洒或人工洒水之后,由专人进行清扫; <7.3>施工期间应保持排水沟排水畅通,避免路面积水。
<8>房屋修缮工程应配置封闭的建筑垃圾输送管筒,筒管口应连接防泄尘的垃圾储存箱,各楼层建筑垃圾应通过管筒或集中装入箱筒封闭清运。严禁各类工地高空抛
撒建筑垃圾和高空抖尘。
<9>施工单位清理各类脚手架底板面上垃圾时,应实施洒水后清理。应定期对脚手架底板进行袋装处理,做好落手清工作。
<10>施工工程实施砖砼类建(构)筑物建造、粉刷作业、铺设混凝土、水泥道路等其他需用混凝土和砂浆作业的,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预拌砂浆。
<11>工工地禁止使用无控尘措施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 <12>重点区域内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对在当日内不能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洒水、围挡和纱网覆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2.1>对有毒有害类垃圾,统一委托市废弃物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害废弃物清运、消纳单位进行处理;
<12.2>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
<13>重点区域内严禁对基坑混凝土支撑实施爆破拆除,严禁对高度低于10m以下的建(构)筑物实施爆破拆除。
<14>对建(构)筑物实施爆破拆除时,应详细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措施,并报、消防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爆破拆除施工。 4、光照影响控制
<1>施工现场地面夜间照明灯光照射的水平面应下斜,下斜角度不应小于20度。各楼层施工作业面照明,其灯光照射的水平面下斜角度不应小于30度。
<2>强光照明灯应配有防眩光罩,照明光束应俯射施工作业面。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弧光遮蔽措施。禁止施工工地夜间照明灯光、电焊弧光直射敏感建筑物。
<3>照明灯灯架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安装,灯架上安装控制电箱并设置接地装置,灯架应安全、坚固。
<4>工地内灯光或焊光不得直射城市行人和车辆通行道路。
<5>因施工设施设备遮挡路灯照明时,应在受影响的一侧增设照明灯,确保通行道路照明。 5、其它污染物控制
<1>在建(构)筑物外表面实施涂刷作业区域下方有绿化、市民健身器材及其它公共设施时,应采取有效遮盖措施,及时清除飞溅或坠落的涂刷材料,确保其不受污损。
<2>实施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作业时,禁止使用强腐蚀性清洗液体。清洗作业
影响行人通行时,应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连续设置警示区域,张贴行人通行的指示标志,避免清洗液体洒落行人身上。
<3>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和焚烧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杂物。食堂应当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食堂燃用散煤、型煤、焦碳、木料以及其它非清洁能源。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形成的废油、油污废弃物应按规定清理、收集、处置。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油、油污废弃物收集处,统一回收,委托市废弃物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统一处置。
<5>施工现场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施工现场应对危险废弃物识别、分类,设置统一的危险废弃物收集处; <5.2>塑料废弃物、废电池、废节能灯等特殊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 <5.3>危险废弃物应委托市废弃物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统一处置。
<6>拆除施工过程中,对原存放危险品或污染物建(构)筑物拆除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品或污染物申报、处置规定执行。
四、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 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4>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4>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5>施工现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3、职业健康
<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音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5>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6>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4、卫生防疫
<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2>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3>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种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4>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有定期消毒。
<5>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生活垃圾采用环卫部门要求的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并派专人定期清理。
<6>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7>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指标,环境影响因素
<1>环境管理方针:遵守环保法规,严格履行合同,改善现场面貌,保障员工健康,预防环境污染。
<2>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3>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的要求。
<4>施工现场环境影响因素:噪声污染、污水排放、粉尘污染、土地污染和运输遗洒。
2、噪声控制措施
<1>现场内禁止鸣笛,对施工机械加强维护和保养,使机械正常运转,降低噪声污染程度。
<2>在脚手架、模板、支撑等拆除时,防止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噪声污染。 <3>原则上不在晚上11时至次日6时之间进行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4>如因工期或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则提前3天办理夜间施工证。 3、 粉尘废气控制措施
<1>工程废土运输采取封闭运输。
<2>对水泥、白灰、砂子、石子等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
<3>施工现场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轮冲洗场地及排水沟,确保出场不带泥土。
<4>现场设垃圾暂存点,并及时清运。
<5>现场不得融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和其它产生有害烟尘的废弃物。 <6>对高处的工程垃圾采取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洒。
4、 化学危险品管理措施
<1>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中文标签,附有相关安全使用说明。 <2>化学危险品在封闭并干燥的地方存放。
<3>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责任人领取,并进行登记。 <4>使用人员对剩余的化学危险品及时交回,进行登记。 5、 污水排放处理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搅拌机前和施工现场大门口设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水沉淀池定期清理,随清随运。
<3>来自食堂、厕所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洁。 (三)施工节能降耗措施 1、节能降耗指标的制定与考核
<1>综合办每年制定节水、节电能源耗用指标,经主管经理批准下达给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节能节水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达到有限水资源、能源的合理使用,取得企业最大效益,并保证环境影响最少化。 2、用电管理
<1>项目经理部根据用电量统计与分析情况,确定可以开展节约用电的措施和指标,在保证正常工作前提下,实现电能的科学合理使用,达到节约电能的目标。
<2>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用电消耗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核并提出改进节电工作措施和办法并具体实施。 3、用水管理
<1>项目经理部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线,发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信息传递给公司综合办,由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具体实施。
<2>制定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指标,减少不必要的用水,提高水的再利用效率,每季末将当月耗用水量报综合办,并找出节约或超耗原因。
<3>公司综合办每季将各单位耗水量情况汇总统计和做好考核,根据节超耗水量的情况,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适当调整用水计划。
五、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维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1、现场维护组织与管理 (1)现场维护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维护小组,成员为施工工长、器材员、保卫、管理员、民工队长。做好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责。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工长施工场地材料员材料堆放安全员治安综合治理现场防火项目总工安全员民工队长封闭管理现场围档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现生场活住设宿施
现场维护职责分配图
(2)各施工阶段现场维护措施
<1>在开工准备阶段,作好平面布置及施工道路,组织机具进场、临建搭设。及时与环卫、消防部门联系,进行环卫、消防申请。
<2>基础施工阶段,对进出车辆使用封盖运输,严禁洒漏,带泥上路,对现场存土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3>主体施工阶段,抓好高空作业、临边及四口防护、架体搭设、建筑物内施工用电安全的各项安全管理。
<4>装修阶段,做好各楼层供水、供电系统的安全维护及控制,进行各工种专业队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注意成品保护。
<5>各工种人员带有不同标志,便于区分识别,做到各就各位。工作期间严格遵
守施工劳动纪律,没有施工作业任务的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
<6>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施工外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在临街一侧张挂企业承建该工程的横幅,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7>下列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并口、孔洞口及基坑边沿。根据施工平面图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特点,按施工阶段进行布置。
<8>施工道路保证畅通,装卸货物要卸在道路的两侧,不得随意占用施工道路,进出车辆不得随意停在施工道路上,以免影响施工运输。现场设专人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维护。 2、消防措施
消防架、消防桶、消防砂
逃生杆
(1)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位置
施工现场配备ABC型4kg干粉灭火器,配置原则为距离目标位置不超过15m,具体如下:
<1>办公区,每60m2配置1具 <2>器材库配置2具,设消防箱
<3>氧、乙炔存放处配置2具,设消防箱
<4>总配电箱配置2具,设消防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各配置1具 <5>木工棚配置2具,设消防箱,消防大桶2个 <6>伙房配置1具
<7>钢筋棚(对焊机附近)配置2具,设消防箱 <8>卷扬机棚配置1具
<9>模板堆放场,每100m2配置2具,消防大桶2个 <10>门卫室配置4具,作为机动 <11>电焊机附近配置1具
<12>消防器材摆放注意事项:灭火器置于临建外,有明显标志,厂家铭牌朝外摆放,悬挂高度1.5m以下以便于取用。
(2)电器设备防火
<1>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36V)照明。电暖气线路单独敷设,不得与照明线路混用。
<2>器材库照明灯具不超过60W,开关置于库房外。 <3>电器设备、电闸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品。 (3)易燃、易爆品存放
<1>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单独存放在定型的铁笼内,相距不小于5米,周围30m范
围内不得有明火作业。
<2>在存放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配置消防器材。 (4)明火作业
<1>明火作业人员需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
<2>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到项目经理部办理《明火作业审批证》。 <3>明火作业前,清理操作面内的易燃物,配备防火花飞溅的接盘。
<4>明火作业后,切断电源、气源,电、气焊工具撤出操作面,不留火灾隐患。 (5)消防教育培训
<1>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 <2>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员(4含分包单位人员) <3>电工、焊工、油工、木工(含分包单位人员) <4>库管、炊事员(含分包单位人员)
<5>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后填写《分包单位人员消防培训会签单》 (6)消防检查
<1>由项目治安、消防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检查。
<2>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视风险大小分别向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消防检查工作提示单》和《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应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
<3>在整改期限到达时进行复查,若整改不彻底,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4>对拒不履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3、现场保安
<1>现场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齐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也要有标识。
<2>发现违法盗窃行为或其它险情,及时报警。
<3>门卫值勤人员上岗要衣着整齐,守纪律、有礼帽。注意观察人员和车辆的出入情况,做好来访登记,及货物、料具出场查验工作。
(二)成品保护
1、成品保护的项目管理制度
<1>实行栋号工长分片包干负责成品检查保护制度。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成品保护情况、落实情况的检查制度。
<3>建立工序交接、成品交接记录制度。
<4>建立分承包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成品保护协议书。
<5>提倡奖优罚劣,创精品、优质产品精神,建立处罚和赔偿损坏成品的奖罚制度。
<6>建立分包方、外协单位在施工完结后,对成品保护或损坏进行成品鉴定交接制度。
2、钢筋混凝土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成型钢筋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2>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要绑牢固,防止操作时踩变形。不得踩踏已绑好的负筋。
<3>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钢筋。
<4>已安装完毕的墙、柱模板,不准在吊运其它模板时被碰损,不准在预拼装模板就位前作为依靠。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平面模板,不可作为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
<5>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砸或撬棍硬撬,以免碰坏混凝土表面和棱角,损坏模板。 <6>已浇筑楼板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3、屋面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保温层施工完后,应及时铺抹水泥砂浆找平层,以保证保温效果。 <2>找平层施工完毕,未达到一定强度时不得上人踩踏。
<3>抹好的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以防止破坏找平层表面。
<4>雨水口、内排雨水口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措施封口,防止杂物进入堵塞。 <5>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尽量少上人踩踏。
<6>拆除龙门架或屋面爬架子时,应注意避免磕碰屋面各部位。
<7>屋面变形缝、水落口等处,施工中应进行临时堵塞和挡盖,以防落进材料等物,施工完毕后将堵塞、挡盖物清除,保证管口内畅通。
<8>雨水管安装前,对已安装的雨水斗及水落口应采取措施,避免屋面排水造成墙面污染。
4、门窗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1>运至现场的门窗分规格立方于仓库内,下部放垫块。 <2>门窗表面的水泥浆要及时清除。
<3>已安装门窗框、扇的洞口,不再为作运料通道。 <4>在已安装门窗的附近区域不进行电、气焊作业。 <5>外脚手架不得压在窗框上,严禁蹬踏门窗框。 <6>待装修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才撕掉门窗框的保护膜。 5、墙面、地面、楼面成品保护措施
<1>地面施工中采取遮盖措施,避免水泥砂浆污染已完工的地面或其他装饰。 <2>新铺设的地面,应临时封闭通道,在地面周围加绳圈并设专人看护,上号前不得上人行走。
<3>搭拆脚手架时,应注意避免碰坏墙面和墙角。
<4>每次涂刷前均应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理周围环境,涂料干后也不得挨近墙面或从窗口、阳台上泼水乱扔杂物,以免污染涂料面。
<5>内墙涂料最后一遍涂刷完毕后,空气要流通,以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光泽不足。
<6>对墙面、地面等装修工程均已施工完毕的房间进行封房,闲人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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