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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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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在群众中加强普法教育,将 政府工作纳入群众监督之下。 三、坚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 和谐的理念 农民权益,是指农 村居民作为国家公民依 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和应 得的利益。农民权益包 括政治权利、经济权益 和社会权益。目前,我 国已形成以宪法为核 我国保障农民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经济 发展问题,也是解决社会公平与稳 定的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遵循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即主 心。以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 张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社会公平 正义与社会和谐。 合理、公平、公正,是指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符合社会主义现 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公正、正 义的要求是不能超出一定社会生产 力的发展水平的。党中央提出的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要组成部分的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体系。 《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农民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所有权 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第九章专 设《农民权益保护》一章内容来保障农民在农业生产中 的权益尤其是经济权益,该章主要内容有: (1)农民 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有权拒绝没有法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 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罚款,有权拒绝法律、法规规定 之外的摊派。 (2)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应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征地补偿。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3)各 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 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 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 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 公益事业,需要向其成员(村民)筹资筹劳时,应当经 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 过后方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 前款规定筹资筹劳的,不得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的上限控制标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 (5)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 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就体现了 现阶段可以达到的公平正义。 新农村最根本的出路就是要培 育新型农民,即有文化、懂技术、 会经营的新农民。而要做到这一点, 首先。就要求政府公平地对待农民, 要对农民进行培训,包括义务教育、 实用技术和再就业的培训,在科学 技术水平上要提高农民的素质:其 次,要求农民从观念上转变。要调 动和激发农民自己的创业精神:再 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 保障法律制度。加强农民的社会保 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对这些公 共物品的提供要真正落实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目 标要与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和法律 当向农民公开,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农民的监 督。 (6)农民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 的,农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有关人 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经济、政 治目标上要突出社会主义性质。即 必须要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利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 益不能受到侵害:广大农民群众的政 治权益不能受到侵害:农村的基层党 组织建设必须纯洁、坚强有力。只有 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 益的法律体系 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 法律援助。 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 这样.新农村建设才能保证社会主义 的方向,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 在法律目标上要突出合理、公平、公 正.即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要符合社会 主义道德要求.符合广大人民心目中 的公正要求。一般说来,合法的也往 史彤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 法》。两部法律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对征收土地按照其原用途给予补偿。 (2)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有权依法承包农村土地。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 承包经营权,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 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 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 往是合理的.是符合广大人民心目中 的公正要求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的。 但是由于法律的规定往往比较原 则.农村基层国家机关在法的适用中 遇到的具体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十分复 杂,所以,在坚持正确、合法的前提 下.也需要考虑合理、公正的问题。 法律的规定一般为法的适用留有一定 偿。 (4)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 的余地.能够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根据具体情况将案件处理得更合理、 公正。 (6)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保障农民在基层行 使民主管理权利,其主要规定有: (1)村民委员会 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2)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 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3)年满十八岁的村民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任何案件只有处理得合法、合 理、公正.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 拥护.使当事人心服VI服,才能有利 于决定或判决的执行.最终有利于社 会的安定团结和生产力的发展。只有 坚持公平正义,做到合法合理、平等 对待、及时有效,才能实现公正执法, 才能真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四、坚持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改 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理念 人除外。 (3)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威胁、贿赂、伪造 选票等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4)本村五分之 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 会成员。 (5)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 组成。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 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 员会成员的工作。 (6)涉及村民利益事项,村民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社 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这是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本身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 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7)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8)村民委员会决 制度本身就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有力保证。 农村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也是在总 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法治工作的 2006年第4期 41 . 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囹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责编 张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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