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 • 【公布日期】2021.01.08
• 【字 号】吉水移民函〔2021〕4号 • 【施行日期】2021.01.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 正文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水移民函〔2021〕4号
各市(州)、县(市、区)有关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
为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促进贯彻落实,根据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意见》《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吉林省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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