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SDLQ)QB—XXB—01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本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流程,确保公司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管理信息系统保持良好、稳定的运行。
第二条 集团公司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时,须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
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三条 集团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范围包括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章
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在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后一个月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建设完成运行MIS系统所需的网络环境。
第五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的工作流程,必须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第四章
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录入规范
第六条 录入管理信息系统的文件名尽量小于10个字符;时间格式同一为200x-xx-xx(即年-月-日);数据同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附件的大小尽量控制小于2M。
第七条 禁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存放音乐、视频、图片等文件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在20天内自行删除。在没有通知系统管理员情况下,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存放此类文件超过21天系统管理员有权对删除。公司员工在管理信息系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对国家、社会、公司的利益造成伤害的,公司有权对其处分。
2
第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管理信息系统所需数据必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按时上报。相关部门在事先没有获得通知的情况下,公司将对不按时上报的单位、部门的领导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处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录入人必须确保录入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如因录入错误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录入人承担。
第五章 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每日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日志,完成系统运行情况台帐。对系统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及时修正和维护。
第十一条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专员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二条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专员应及时的排除公司员工在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出现的故障。
第十三条 定期对服务器中的数据写入光盘进行数据备份,在系统出现问题时,及时完成服务器的数据恢复工作。
第六章 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部与人力资源管理部联合完成公司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管理信息系统培训表。
第十五条 集团总部各部室、各下属单位及时向信息管理部反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信息管理部根据反馈信息,制定相应的再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 集团总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应积极完成信息系统培训的推广工作,逐步提高全员信息化技能,确保公司信息化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第七章 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集团总部和下属单位及时对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时发现的问题和新的功能需求反馈到信息管理部。
第十八条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专员根据反馈信息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台
3
帐,结合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系统改进可行性方案。
第十九条 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根据方案的复杂程度,采用招标购买和自我研发的方式实施系统改进方案。
第二十条 集团总部和下属单位及时对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改进效果反馈到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改进效果总结报告。及时调整改进方案。
第八章 公司信息保密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定期核查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的权限,防止因权限设置错误出现越级查看系统信息,造成公司重要信息发生泄露。
第二十二条 企业信息保密管理,包括文件和资料保密、计算机保密。 第二十三条 严格贯彻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条理。
第二十四条 仔细审核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的权限设置,防止因权限设置错误出现越级查看系统信息。
第二十五条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专员专人保管信息备份资料和光盘,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十六条 对重要信息采用加密算法进行加密保护,进行保护。 第二十七条 加强公司网络的安全设置,防止用户非法登陆到其他用户的微机查阅信息。
第二十八条 加强员工保密教育,做到离开电脑后主动关闭系统,防止因人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取得本人用户ID和密码后,进入系统后应主动修改密码,防止他人盗用ID,进入系统查后看系统信息。
第五十二条 对于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和相关程序代码严格保密,保护好公司知识产权。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