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互联网股权众筹: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

来源:爱够旅游网
。 吉林省经济管Joumal ofJile Provin理干ce Econ部学院学omic Manage报 ment Cadre Colege 2016年12月 互联网股权众筹: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 李理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互联网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手段,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分散风险等优点。在网络信 息时代,互联网股权众筹顺应了创新创业的时代需求,其融资模式能帮助创业者将融资做到极致,因而得到了大众 的欢迎和中国资本市场的认可。然而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快速发展的背后,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在规范平台项目 审核、加强行业部门监管、区分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股权众筹;融资;小微企业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657(2016)06—0046—03 中图分类号:F276.44;F832.43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创业潮的到来, 互联网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模式,改变了过去 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 试点”。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 关指导意见中也明确了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重要性。 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 《政府工作报告》 进一步表明了我国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给股权众筹 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力量。 第三,互联网的影响力。互联网降低了一些行 业的准入门槛,方便了创业者的资金注入,进而推动 了我国股权众筹发展轨迹的变化。比如,在没有互联 小微企业寻找投资人的模式,改变了投资人探求项目 的艰难模式,也改变了公众金融理财的传统模式。互 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一经推出,不仅获得了民众的欢迎, 还得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认可。互联网股权众筹不仅 连接了项目与资本,更是小微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一、当前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现实状况 互联网股权众筹自2011年进入我国,到2015年 网的年代,若要做点小生意摆个地摊,无论是在市场 还是在街边,必然会遭到城管的查询,而现如今,小 商品经营者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开设网店进行商品买 己进入蓬勃发展阶段。股权众筹快速发展的背后有着 多方面原因,其中行业内因、政策外因和互联网的影响 力,以及当前的中国经济发展环境是最为关键的原因。 第一,行业内因。由于我国目前的体制机制问题, 卖。互联网股权众筹依靠互联网技术来降低运行成本, 提高效率,比银行和交易所能更好地解决筹资难题。 同时,互联网股权众筹没有担保,也不向创业者收取 传统金融无论是政策还是资金,都倾向于国有企业或 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向传统银行融资十分困难。在当 利息,这不仅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还能使风险得到 分散。 今的互联网时代,股权众筹平台为单打独斗的创业者 寻找投资人提供了方便之门,甚至可以挑选资金来源。 第二,政策外因。近年来,创业潮的兴起是股权 众筹迅速得到市场认可的重要原因。从2014年的“两 第四,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当今中国的 经济发展促进了股权众筹的快速推进。中国经济正处 在经济模式转型时期,一方面个人财富在不断积累, 而另一方面,传统的投资领域趋于老旧,例如房地产 行业、股票市场,因此,更多的民众必定会将积累的 会”以来,政府对创业的支持恒古未有。2014年11 月l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指出,要“建 收稿日期:2016-06—20 作者简介:李理(1989一),女,吉林省吉林市人,兰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第6期总第166期 财富投向更具潜力的优质项目,而股权众筹迎合了民 金融财税 有坚强的心理能力承担投资失败。普通的投资者从甄 选公司与项目,到获取项目进行时的信息,再到利润 众的投资需求。 (二)我国法规对股权众筹的要求 股权众筹是众筹融资模式的一种,我国法规对 众筹的三方主体,即融资者、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和 投资者提出了如下要求: 第一,融资者是中小微企业。我国法规强调融 的计算,这一系列的过程,公众无法判断真伪,甚至 有可能毫不知情。股权众筹最大的问题就是让一个非 专业、缺乏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参与到专业 的投资行为之中,因此,大众投资者要正视风险,小 心谨慎。 资者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这些信息包括经营活动的真 (三)互联网股权众筹管理模式存在风险 实情况、财务的现实状况、资金的真实流向,以及对 于未来发展的可行性计划书。 第二,互联网众筹平台不得兼营P2P或网络小 额贷款业务。我国法规明确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作为中 间媒介,主要为投资人与融资者提供信息服务,只有 这样,在对待交易双方时,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才能 保持不偏不倚。 第三,投资者应当实名注册股权众筹平台,并 且人数不宜超过200人。任何人不能夸大宣传,进行 劝说与利益诱惑。另外,投资者范围增加了“金融资 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5O万元人民币”的条件。 二、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风险与困境 互联网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它的成长 与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按当前的形势看,尽管 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互联网股权众筹仍旧存在着很大 的不确定性,且蕴藏着许多风险,投资者务必牢记众 筹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一)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存在风险 在当前的互联网股权众筹中,没有风险评估标 准,没有投资回报标准,更没有融资人的运营报告 要求,投资者不能获取相关信息。股权融资与P2P、 P2B、B2B存在差异,需要提供增资服务,但并不是 所有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都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 甚至一些小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不严格审核项目, 很有可能出现假项目。 (二)大众投资者专业能力不足引发的风险 在互联网时代,交易成本的减少使投资领域的 门槛同时降低,原本只有资金雄厚的投资人才有资格 参与的交易活动,普通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其中,股 权众筹已然成为公众的一个投资选项。和专业人士比 起来,公众并没有能力在众多的项目中选出具有潜力 的优秀项目,没有能力收集项目及其公司的真实信息 和运营状况,也没有能力跟进项目的开展程度,更没 互联网众筹给投资者带来了便利,给居住在不 同地域的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渠道。但由于股权众筹 股东居住环境不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很难沟 通,决策很难统一,因此,忽略互联网股权众筹管理 方式将带来巨大风险。 (四)互联网股权众筹监管存在风险 投资者作为股东,在投资后有权得知公司使用 所筹资金的信息,也有权知晓公司运营状况的相关财 务信息,这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虽然行业有义务监管 股权众筹平台的资金运用,但由于普通投资者居住在 不同城市,事实上很难进行监管。相关的金融管理部 门认为互联网平台是个中介,股权众筹平台也是个中 介机构,因而疏于对其进行监管。当前的互联网股权 众筹平台正是因为没有相关监管,才会在金融秩序方 面出现状况时,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 (五)有关股权众筹在法律上的风险 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边界不明确。严格来说, 股权众筹在《证券法》与《公司法》中并未明确定义 私募和非法集资之间的差异,这使股权众筹处于模糊 地带,其合法地位无法明确,限制了股权众筹的进一 步发展。 三、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建议 (一)对融资者的建议 首先,融资者要选择信誉良好、受众广泛的互 联网发布平台,利用社交网络、客户评价等建立信任 体系。其次,作为融资者,即众筹项目的发起人,要 学会保护自己,坚决按照法律办事,因为众筹融资与 非法集资只有一步之遥,必须严格控制投资人数不能 超过200人的限制,同时,不得对项目进行虚假或夸 大陈述,也不得作出保本或最低收益的承诺等。最后, 保持与投资人之间的沟通。如果众筹平台对回报期有 限定,要尽量给自己留有余地,以免在不能如期实现 回报时被认定为欺诈。 47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mal ofJilinProvinceEconomicManagementCadreCollege 2016年12月 (二)对投资者的建议 众筹行业的稳定有序发展。 四、结论 首先,投资者要有自己信任的众筹社交圈,对 信用好的融资者和优质项目建立档案,与众多的投资 人进行及时沟通以及经验交流,投资者切记不要带着 互联网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手 段,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分散风险等优点,受到了 大众的欢迎和中国资本市场的认可,促进了我国经济 的发展。如今,我国政府正在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小 “赌徒”的心理来作投资,要时刻保持谨慎的心态。 其次,对于公司或众筹平台发布或传递的资金运用信 息和相关财务信息,投资者如果能明确要求并有专业 律师的认证会更好,而且最好能在投资入股之前的协 议中明确约定转让或退出条款,以及受让价格等。 (三)对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建议 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关键在于有序的融资以 及真实的操作。一个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一定 微企业不仅是创新的体现,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 重要作用。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已是我国经济的重要发 展目标之一,发展互联网股权众筹有利于解决小微企 业的融资难题。随着大众投资者理财素养的进一步提 高,随着国家更加规范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 股权众筹必然会有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通过相关立 法,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将会得到法律的确 要做好项目的监管和审查工作,对客户信息做好保密 工作,切不可对投资者进行股权代持和超范围经营。 同时,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还要设立一个统一的审核 机制,保证资金流动的规范性和每个上市项目的真实 认,通过对股权众筹投资者的人数予以适当的宽松性 处理,互联网股权众筹将会有力地促进民间资本合法 有序地发展。 责任编辑:关鉴航 性,将项目的具体操作设定一个最低披露限度,保证 参考文献: [1]李克强.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使信用好有前景企业“钱途”广阔[EB/OL].http://news.xinhuanet.eom/ fortune/2014~1/19/c1 1 13322397.htm. 一[2]陈 健.股权众筹:制度构建与疑义相析——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J].成都行 政学院学报,2015,(02):15. [3]李[5]鲁吴.我国融资平台法律问题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14,(07):5. 烨.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线的野心[J].中国传媒科技,2015,(07):23. [4]李奥林.股权众筹模式及其发展的中美比较研究[J].现代商业,2015,(21):38. [6]孙梦超,肖琳.股权众筹视角下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29):7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