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为了使公司的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的运行状态,避免使用过期的、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GMP管理所涉及的,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等。 三、责 任 者
计量人员、使用人员。 四、正文
1公司用于生产和检验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统一登记造册,建立计量器具台帐。
2 计量器具的检定由计量室统一安排,根据生产和检验要求,制定合理的检定校准计划,校准期要以使用频率和精度要求为依据,定期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具体检定周期及检定机构见表1。
3计量器具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经校正合格的应贴“合格证”,对发现有故障﹑超差﹑超周期及停用的计量器具贴“禁用证”。
4对送外检的计量器具,计量室应保存检定证书;对自校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人员应填写检定或校正记录。
5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由检定人员收回,交修理人员修理,修好后再交检定人员检定,合格的贴上“合格证”,方可继续使用。
6 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并对不合格计量器具作退库处理。
7计量器具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使用部门应做好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在搬运时要注意轻拿轻放,有倒置要求的切勿倒置。
8 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应随时检查计量器具的运行状态,避免使用过期的计量器具。发现有合格证掉的应及时通知计量人员进行粘贴,对失准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人员进行再校准,对有故障的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维修人
员要做好维修记录。
9 对主要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逐台建立档案,并制定标准操作规程(SOP)及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方可上机操作。
表1.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及检定机构一览表 计量器具名称 压力表 数字温度显示仪 酸度计 分光光度计 玻璃液体温度计 压力变送器 天平 台秤 压力式温度计 双金属温度计 检定周期 6个月 或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检定机构 计量室 计量室 计量室 计量室 计量室 计量室 托克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托克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计量室 计量室 备 注 根据使用频率和精度要求而定 包括以直流电流、电压、电阻作为模拟信号输入的数字指示仪 根据使用环境﹑频率,适当增加自校频次,三个月一次 包括活塞式压力计、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酸度计校准仪、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直流标准电压电流发生器、电阻箱/干涉滤光片、可见光区透射比标准滤光片. 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最长周期为2年,但根据使用频率和精度要求缩短为1年. 计量标准器 12个月 或24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液相色谱仪 12个月 气相色谱仪 旋光仪
24个月 12个月 卡尔菲休水份测定仪 恒温恒湿箱 电导率仪 PH值测量系统 溶解氧测量系统 微机测量系统 容量仪器 温湿度计 可燃性气体 探测器
12个月 12个月 12个月 3个罐批 1个罐批 24个月 1年或3年 12个月 6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内蒙古计量气象站 计量室 水电部 水电部 计量室 化验室 计量室 计量室 用于碱溶液的量器为1年,其余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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