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始终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整齐,做到室内无积尘,无废弃物、无
污渍、无水迹,工作台整洁有序,没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天交前必须将卫生打扫干净,夜班负责擦拭设备。
二、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得用火、用电(包括
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位置,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三、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不准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四、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来参观、学习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五、 监控室值班人员需保证手机、对讲机畅通,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
资料带出。
六、 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
故障立即报告。
监控室工作规范
一、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脱岗、睡岗。
二、 监控室建立《监控中心值班记录》台帐,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本班次
相关工作情况并做好交接。
三、 值班期间发现警情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全主管
或值班领导报告。
四、 值班人员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
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五、 认真做好交工作,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并认真填写好相关台帐。 六、 对值班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监控区域发生的案件,将通过监控录
像回放等措施,以确定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应当观察到而未观察到、未报警或报警不及时、贻误处置时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于及时排除重大事故,给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应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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