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办公室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凡收到相关部门公文填写文件阅办卡,交办公室主任填写意见后承主管领导批阅。
二、收发文应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若有重要、紧急来文发文应立即送有关领导批阅,及时办理,后补填文件阅办卡。
三、公文办理完毕后,原件及文件阅办卡送张洁宝老师存档。
四、党委会、学院、学生办发文,由有关人员拟稿,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端正,文字无差错。
五、拟发的文稿,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校对核稿后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印发。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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