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部、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的有关精神,为使我会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受理、组织如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工作: 1、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委托方可携带完整技术资料1套,到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办公室(柳汀街320号,联系电话87141894)办理委托手续。技术资料内容要求见附件1、附件2。
第三条: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在接受委托后3~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委托方负责专家组成员的技术资料分发工作。
第四条:专家论证活动以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会议议程包含技术文件审查、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专家组讨论等内容。
第五条: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专业配备需要,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优先在专家委员会成员中选择,若确需特邀其他专家时,特邀专家人数不得超过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与论证咨询项目有直接利害相关的专家应于以回避。
第七条: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办公室负责专家组组长人选建议,专家组组长建议人选经与会专家组全体成员确认后,由其负责主持专家组的技术咨询工作,并代表专家组负责与委托方的技术沟通工作。 第八条:专家个人意见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应参与专家组讨论。专家组组长负责归纳、形成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意见经专家组成员确认后,报送学会办公室。
第九条:专家组意见加盖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咨询技术专用章后,由学会办公室统一向委托方发放,并报送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委托方在办理咨询项目委托时,应与我会签定书面的委托合同。
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
2006年6月1日
附件1:
深基坑挖土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1、工程概况:
a) 工程桩类型、施工缝位置说明, b) 基坑支护工程简要说明,
c) 基坑周边环境说明(含构筑物、管线设施),
d) 施工进度计划(含本工程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及临近对本工程施工有影响的工程进度简要说明); 2、 施工准备:
a) 施工平面布置图(含堆场、搭吊、重车停车位,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及必要的施工大样图示), b) 管理人员配备(含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现场应急小组名单), c) 施工机械及测量仪器设备配备; 3、 基坑土方开挖施工:
a) 土方开挖顺序图(含平面图、剖面图),
b) 土方开挖施工技术(含挖、运土,垫层施工等), c) 基坑排水措施, d) 施工安全措施 f) 文明施工措施
4、基坑支护结构拆除方案与土方回填方案; 5、基坑检测与应急处理方案。 附件2: 1、工程概况
a) 主体结构简要说明(含结构形式、变形逢施工缝设置) b) 施工荷载(含主体楼面结构自重,施工临时荷载等) c) 混凝土运输浇捣方案 d)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2、模板施工图
a) 模板、承重架平、立、剖面,重要大样; b) 主要构件选用。 3、模板安装
a) 地质概况与承重架下地基处理 b) 支模架搭设方案 4、模板拆除方案 5、承重支模架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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