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并监督参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程和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三通一标”等标准化建设要求。
(2)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策划文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审批各参建单位的实施细则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3)负责上报设计、监理、施工、物资招标申请,参与合同签订;具体负责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条款执行,配合物资合同条款执行,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汇总、上报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负责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评价。
(4)组织初步设计内审会议、参加网省公司组织的初步设计评审;组织施工图会检和设计技术交底;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变更;重大技术方案上报建设管理单位或网省公司审查。
(5)参加或组织项目安委会活动;开展及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审批安措费使用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质量事故;参加安全、质量事故调查。
(6)负责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工作,重大问题上报建设管理单位、省网公司协调解决。
(7)组织召开工程月度例会,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协调会,检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协调工程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会议纪要的分发和跟踪落实。
(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作;参加竣工验收和启动试运行,负责组织工程移交;负责协调投产后质保期内服务工作;参加项目投产达标和创优工作。
(9)审核工程进度款和设计、监理费支付申请,上报月度用款计划;负责竣工结算;配合竣
工决算、审计以及财务稽核工作。
(10)负责工程信息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移交工作。
(11)项目投运后,及时对本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综合评价,并报送建设管理单位。
(12)负责完成建设管理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保、水保前期、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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