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及工牌的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统一形象,全体员工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着装整洁得体,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2.2 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两种;
2.3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服制作标准
3.1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门岗位的不同及服务性质的差异来制定其款式、面料、规格等相关细节;
3.2工服的制定样式、选料、定价均经公司领导审定,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第四条 工作服发放
4.1 员工正式入职后,按季节申请工作服,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的身高、腰围、胸围、臀围、裤长等进行测量,并登记造表;
4.2 配发工服时,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工服领用表,员工签收; 4.3 所有工作服一经发放,概不退换。
4.4 所有工作服,配发给员工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成品费在员工工资中分两次扣除。并设以下规定:
4.4.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内,辞职时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4.4.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辞职时缴纳50%的工作服成本费;
4.4.3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辞职时表现优越者可
以将工作服奖励奖励员工。并退还工作服成本费。
4.4.4员工对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并于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5.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上班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5.2 所有员工必需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未按标准统一着装者每人20元/次处罚;
5.3 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配带工牌,未按标准统一配带工牌者每人10元/次处罚; 5.4工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5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6工服到货后,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与仓库负责验收;
5.7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工服、工牌着装配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罚款交由公司财务部作为部门经费储备。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抽查,如遇包庇情况,部门负责人受连带责任, 50元/次。 5.8工服换季管理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统一通知安排。 5.9工牌管理执行
5.9.1员工在工作时间应按公司要求配带工牌,如有遗失按规定金额(20元/个)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重新办理;
该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黄冈金火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2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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