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服务达成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种类及价格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由双方确定服务的种类及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2、由乙方提供甲方服务所需的物品_________,以_________的方式运输,在运输过程出现问题或者原料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全部多肽合成费用和50%的抗备费用,即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开始进入生产程序;
2、生产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生产完成报告(包括实验步骤及相应数据说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即_____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发货,并将剩余的抗原原材料退还给乙方。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入地点:_________财务电话:_________
四、交货条款
1、生产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原料及付款凭证起_________日内完成。
2、供货日期:自甲方生产完毕后一日内。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运输方式:甲方采取快递方式发货。
五、交货标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生产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实验步骤和实验数据在内的书面报告。甲方保证生产出的抗体能够针对乙方提供的免疫抗原得到elisa阳性结果,抗体的滴度达到1:5000以上。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单方面提出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保密责任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托生产的项目实行保密,保密内容包括:_________。
八、产品使用
甲方为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只能作为实验用途自用,不得转卖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九、附加条款: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或人民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委托生产的药品名称、质量标准:
复方丹参片(丹参的提取)
《复方丹参片丹参浸膏粉内控质量标准》
液体药用塑料桶或不锈钢桶
感冒灵颗粒浸膏
《感冒灵颗粒浸膏内控质量标准》
二、 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 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 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 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 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 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 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四、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MP证书》。
2、 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3、 乙方生产委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4、 乙方生产的委托产品所使用的容器应与甲乙双方商定的一致,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
5、 乙方应确保发运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乙方质量负责人批准放行。
6、 乙方应妥善保存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检验、物料等记录及样品,确保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当出现产品质量投诉或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时,甲方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 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8、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销售甲方的产品。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甲方委托加工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执一份,生产技术部留存一份,申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
2、 委托费用另行文规定。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 [委托方] 乙方名称: [受托方]
地址: 地址: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资质条件
甲方资质证照 乙方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GMP证书编号 GMP证书编号
二、条款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健食品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生产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有效期 年。除遵照协议条款或双方一致协定提前终止合作外,有效期应至 年 月 日。
三、委托生产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规格
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或包括支付委托乙方代购料款项),以确保乙方可生产出委托生产订单上规定的订量。
2.甲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须在乙方投产前_ 个工作日内到位,迟到一天则拖延生产发货一天。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生产目的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应属甲方所有。
2.乙方应每月定期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储存总量的报告,包括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再制品的数量,以方便甲方的财务统计。
3.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来确定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五、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的提供
1.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厂房设施和生产设备。
2.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公用设施,包括工艺用水、蒸汽、压缩空气和冷却水等。
3.乙方应提供所有委托生产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的仪器。
六、生产、包装、检验和放行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并按照甲方提供的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的审核放行。
七、质量控制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必要时作出技术支持。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乙方进行委托生产品种的试产、工艺验证,并协助制定适宜乙方使用的岗位操作SOP,以确保续后顺利生产。
3.甲方可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在委托生产期间进驻乙方工厂。甲方的驻厂代表有权参与委托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出厂的成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规定,应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并负责保存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以及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记录。
2.乙方指定质量专员按相关管理规程审核放行产品。
3.乙方应对负责每个委托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产品,进行效期内的长期留样观察和稳定性检验,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稳定性观察情况。
4.乙方对后续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留样,或同时负责产品的留样观察和检验。
5.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如实地向甲方驻厂代表报告。如发生重大偏差,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调查处理,解决问题。
(三)质量协议
甲乙双方在本委托生产协议达成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关于委托方与受托方约定的质量协议,具体的承责细则及其质量责任按质量协议执行。
八、发货和库存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生产订单的发货要求,将产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产品库存数量改变两天内,将产品库存总量以书面(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甲方指定人员。
九、委托生产价格和财务付款
1.协议有效期内,成品由乙方生产场地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委托生产价为: 。货到签收确认,回执双方各执一份。
2.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负责。
3.委托生产(加工)费按月度结算,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时,预先支付 %的加工费。
4.甲方月结款应在乙方开具 日内支付,的提供不能早于产品发运日期。
5.付款条件
1)甲方应按月定期提供委托生产计划。生产订单应在投产前 天提供给乙方,甲方应同意按委托生产订单合格产品放行的数量支付加工费。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提供足量的产品发运至指定地点。并提供存贮、生产、包装、检验、废料妥善处理等服务。
3)乙方如有任何原因造成不能按订单时间提供足量的产品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
十、迟交和罚款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乙方应付给甲方每天迟交货物总加工价格 %的罚款,此项罚款数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加工费的 %,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2.非客观原因延迟发货超过订单期限 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仍应向甲方缴付以上规定的罚款。
十一、承诺和补偿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与国家批准的一致。
2.乙方保证成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完全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完全符合现行版GMP的要求。
3.生产过程收率损溢的规定:如果原料、中间产品被损坏或者生产产量达不到甲方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或者达不到成品质量标准和现行版GMP的要求,或者乙方有意或无意处理不当,而导致达不到预期收率,乙方将支付不足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的款项。相反,成品在符合出厂指标的情况下,产品超出预期收率,甲方应支付该超出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费用。 十二、知识产权
1.乙方没有权利改变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或将该技术用于非委托生产的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同意定期对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和商业审核,纠正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保密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另一方口头或文字提供的与委托生产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或信息给第三方。
2.保密承诺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保留有效,期限为 年。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意指①自然原因:如洪水、海啸、风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引起的灾害事故;②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恐怖破坏、禁运、禁令、电力能源供应中断等引起的事故;③任何人类所不能控制的其他意外事故情况。
2.除付款外,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不视为违约。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天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最大力量尽快消除或减轻事件引起的或造成的损失。
十五、终止协议
对协议中任一条款有重大违约的一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 天内未进行整改或补救的,无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六、协议双方关系
1.本协议双方各为签约人。不存在一方雇员为另一方的雇员,并且他们不参加或接受另一方员工福利或其他补贴。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应以书面形式并由签约双方签字确认。
十七、转让
本协议任一方不得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下转让与本协议有关的合作关系和资产(包括双方的附属公司),无双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的应视为无效。经双方允许的转让,受让人应被视为本协议的签约方,并必须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
十八、应用法律
本协议应服从有关法律的监管和解释,签约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纷争应提交起诉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裁定。
十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二十、协议附件
1.委/受托生产双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营业执照
1.2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1.3保健食品GMP证书
1.4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批准证明
2.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备案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受托双方生产保健食品质量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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