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监事,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自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