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__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__年4月5日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__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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