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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服务合同

来源:爱够旅游网

  甲方:

  新郎: 新娘:

  联系电话:

  乙方:上海长兴会馆

  联系人: 0516-66666698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汉之源1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结合本次婚宴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宴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 _年 _ _月_ _日 _时 _分。

  举行地点: 。

  婚 宴:总桌数_ _桌

  第二条 甲方在婚宴庆典日的10日前必须到乙方订餐处确定桌数与菜单,经甲方签字的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婚宴的总价款

  酒席价格:每桌_ 元,共 _桌,总计 元。

  酒水饮料价格: _ _元。

  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定金,即宴会价款总金额的20%,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提供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如甲方增加备用桌数,按以上每桌单价另外支付相应桌数的餐费。

  (三)付款完毕后统一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足额收取餐宴总价款的权利,有权按照乙方的规定和法律行使权利,同时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按照协议约定用餐的权利,同时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第一条内容充分的实施,不得有所改变,甲方必须在每次用餐后以现金或信用卡的方式付清所有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桌数,必须在婚宴庆典开始的2小时前书面提出变更,经乙方经理批准后,免除责任。

  (二)若因甲方所带物品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保护好自身财务的义务,就餐过程中如不慎丢失财物,甲方责任自负,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有特殊原因,提出退订,应在婚宴庆典日开始的半年前通知乙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否则,定金不退还。

  (二)乙方可为甲方免费提供音响设备,如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可以及时配合解决故障。

  (三)甲方的宴席实际用餐桌数比约定的减少时,可以减少的桌数,总桌数在20桌以内的可以减少一桌;总桌数在20桌以上的可以减少二桌,减少桌数超出二桌的部分按照每桌价格的30%赔偿乙方的损失。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准时用餐,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赔偿乙方的损失,且定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约定的宴席增加数超过备用桌数,需在婚宴庆典开始的10天前同乙方协商,乙方如不能提供超出部分的宴席,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保持餐宴设施设备、器皿的完好,如有损坏甲方必须按原价赔偿。如因甲方或甲方客人滋事,影响乙方正常营业或乙方员工及任何第三人损伤,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六)如非因乙方原因停电停水而使乙方无法正常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新 郎:

  新 娘: 单位名称:徐州上海长兴会馆 代 理 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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