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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

来源:爱够旅游网

  一、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二、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三、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四、对特殊疾病的患者,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五、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危重症患者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七、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 “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八、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九、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十、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十一、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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