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对象
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部门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员工个人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二、计划管理的原则
1、形成从下至上、又从上至下的工作计划体系即:
⑴个人计划目标。由个人根据公司作或本部门目前的工作重点和本人的岗位职责,拟定个人的月工作计划目标报公司或部门经理(负责人)。
⑵部门计划目标:分公司或部门经理审核、权衡、调整、综合分公司各部门或本部门员工的个人计划,形成本分公司或本部门的分公司或部门计划,报集团公司副总和总经理审定。
⑶集团公司计划目标: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目标对各分公司、各部门的计划进行调整后,形成集团公司的总体计划,下达给各公司和各部门执行。
2、计划制定的“6W1H”原则,即:有明确的任务(做什么)、明确的目标(做到什么程度)、责任人(谁来做)、完成的时间(何时做)完成的地点(何地做)、完成的动机(为谁做)、完成的措施(如何做)?
三、计划管理的时间
1、下月工作计划于每月28日前提交行政部。
2、每月1日前,分公司、部门的月工作小结及本单位和所属员工的绩效考评表交行政部。
3、除月计划外,下一年度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行政部。
4、月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绩效考评未能按时提供,视为一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列入当月绩效考核,扣除分公司或部门上经理当月相应的绩效薪金;若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当月绩效考核,分公司或部门经理当月的绩效薪金全部扣除,部门员工当月的绩效薪金扣除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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