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