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姓名或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机关名称)于年月日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编号:)。经调查核实,存在以下第项问题:(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超越法定职权;3、违反法定程序;4、被许可人不具备申请资格;5、被许可人不符合法定条件;6、被许可人采用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7、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和 (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办理地点)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公告注销原行政许可证件。]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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