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定做人):安徽尚千嘉医疗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人):王枫
鉴于甲方的设计需求和乙方的服务能力,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甲方为定做人,乙方为承揽人。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完成设计任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指导和建议工作。
二、合同期限自20xx年3月 日至20xx年3月 日。
三、工作内容及承揽方式:
1、指令性任务。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指令完成相应的设计任务;甲方的设计任务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途径下达给乙方;甲方的设计任务下达给乙方后,乙方可带回乙方处设计完成。
2、日常指导。乙方每周 去甲方处工作一天,负责处理甲方日常设计事务的处理及沟通磋商其他事宜;甲方为乙方设立办公桌及电脑等条件,方便乙方来甲方处工作。
3、合理化建议。乙方有义务及时指出甲方场所及与甲方有关的平面设计方面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5、咨询顾问。合同期内甲方设计的所有平面设计稿样,乙方有义务提出修改意见。
4、工作配合。
甲方为乙方配置一名设计人员,负责与乙方沟通及承担甲方日常小件的设计工作,同时业务上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该人员系甲方员工,薪酬由甲方支付。 乙方应当及时有效的完成甲方交付的设计任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设计承揽总费用为全年人民币四万元。
2、费用分四期支付,每期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九千元,并额外支付乙方奖励性费用一千元。奖励性费用是否支付视乙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由甲方决定。
3、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费用九千元, 合同签订满三个月之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奖励性费用一千元;次后的费用支付周期以此类推。
4、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甲方有权延期或者扣除支付上述费用(含费用和奖励性费用)。如乙方在一个月内有一次没有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扣除奖励性费用五百元;二次(不含)以上没有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下期费用延期支付。
五、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1、乙方为甲方所完成或指导的设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对前述作品甲方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2、乙方为甲方所完成或指导的设计作品,应当提交源文件的电子版,方便甲方再次利用。
3、乙方提交上述源文件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如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交上述源文件,甲方有权延期或者扣发合同约定的费用。
六、保密条款
乙方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七、附则
1、甲方任命乙方在甲方的职务位为平面设计顾问,本职位纯属为了便于履行合同方便,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劳动关系。即甲乙双方的承揽关系属性不因此发生任何变化。
2、乙方承诺接受的甲方设计任务除必要的辅助协助外,应当是乙方本人完成。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安徽尚千嘉医疗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