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造干净、美丽、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洁净干净,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需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干净洁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惜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惜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保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常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准时对不爱惜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干净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训练批判,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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