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__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xx-20__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xx-20__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__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xx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xx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xx-20__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xx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投资20xx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xx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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