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王丽,女,山西县人,现年37岁,仪表厂工人,现住市街号。
我要求领养张娃为养子。
我一定将他抚养教育成人,决不遗弃。
送养人:吴华,现住治路
送养人:张军,现住市路号。
被送养人:张娃,男,3岁。
送养理由:张娃出生半年以后,我夫妇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已于1994年月日判决离婚,张娃由吴华抚养,现因吴华体弱多病,无力抚育张娃,因此将其送与王丽抚养、教育。
送养人:吴华(盖章)
张军(盖章)
收养人:王丽(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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