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我公司技服部员工已于x年3月15日因个人原因从本公司正式离职,感谢他一直以来对公司的付出与努力。同时,我公司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或技术服务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我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员工原有公司事宜请与联系。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