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20xx年11月8日,杜在操场上捡到100元现金,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在教导处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杜对金钱无动于衷,他的敛财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面貌,展现了我校师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少先队员学习的榜样。
募捐的优良传统在中心小学校园里开花了,成为我们的骄傲!希望我们学校所有的同学都把这颗种子从这个同学身上带走,继续互相传递下去,让传统美德在这里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多美丽的花朵!
对杜行为给予通报和表扬,号召全校学生向他学习,向他的良好品质学习,把培养文明习惯的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优秀的社会栋梁。
此致
敬礼!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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