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区20xx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港北安委[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现将我局第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接到(港北安委〔20xx〕6号文件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积极部署“打非治违”行动。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要求,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区环保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为黄泽平,副组长为周伟副、欧伟振,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和环境监察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联络协调工作由冯仕军负责。指挥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针对环保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非煤矿山的执法
一是不遵守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二是尾矿库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使用。三是违规排放尾矿或有毒有害尾矿的尾矿库未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设施的。四是未按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
我区辖区范围内的9座矿山企业全部于20xx年3月由区下文关停(港北政发(20xx)5号《关于对涉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产的通知》),20xx年4月28-30日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恢复生产现象。
(二)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治的执法
对沿江沿河的养殖场进行整治,要求业主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从源头削减,采取兴建沼气池、沉淀池、氧化塘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弃物全部农业利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退养、限期搬迁至关闭;对范围内的非法企业进行捣毁和关闭。
我局针对港城镇“塔山河”周边8家养殖场进行集中整治,成立了由港城镇牵头,环保、市政配合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塔山海周边垃圾养猪场进行集中整治。截至20xx年5月12日,对拒不搬迁的张少通等8家养殖户,已由区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各养殖户于20xx年7月20日前自行搬迁或关闭。排查率达100%,整改率达100%。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好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家产业,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同时对我局管辖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